索引号 11331000002668223K/2020-29863 成文日期 2020-01-3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09: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面对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和收入基数大幅扩大等多重压力,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全力向提高征管质量要收入,向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要收入。进一步提升经济税收的匹配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税源发展的持续性。

2.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主动争取各方支持。建立“1+4+6”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减税降费领导统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督办到位、总结反馈到位、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到位。创新推出税银社联动退税等好做法,优化退税办理。

3.有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推广电子税务局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建成电子税务局体验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和票据邮递处理中心,创建电子税务局办税功能“清单式”动态推广模式。路桥区局创新打造自助办税终端“一体机”,在泰隆银行等三家金融机构8个网点设置“税务e站”,与泰隆银行联建“税银一站式服务厅”,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便利化办税完整闭环。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调整“最多跑一次”事项指南,推进涉税流转事项审核前移,实现税务事项“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零次跑”。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开展“三服务”活动。推出企业新办“一日办结”,优化税务注销办理,实现新办方便、注销简便。助推跨部门“一站式”服务,实现退役军人“一站式”服务、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服务、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办理、常态化企业开办“一天办结”等。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要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并申请文书,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申报材料,简化送达程序。强化行政审批与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规范的衔接,对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采取登记确认、核准和备案等方式实行事中事后分类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权限到位。四是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结合机构调整中的职能划转,重新梳理并及时更新报送本单位权力清单。及时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信息动态,涉及部门名称、办事地点、咨询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变更的,及时调整到位,确保办税指南准确无误。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对拟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与不定期清理相结合制度,今年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组织了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全文失效废止10件,其中市局3件,各县(市、区)局7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3件,其中市局1件,各县(市、区)局2件。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税务系统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03件,其中全文有效73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30件。

2.健全职业放贷人相关管理。与人民法院以及市级单位联合出台《关于从严规制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失信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职业放贷人与虚假诉讼失信人的涉税事项,确保国家税费不流失。截至2019年11月1日,我市共办理职业放贷人税费征缴案件29件,征收税费119420.80元。

3.推动“无证明城市”创建。按照“无证明城市”创建要求,公布并取消20项税务证明,同时开展“告知承诺”,对“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等9个证明事项编制告知承诺模板并于政府网上公布。临海市局在全省税务系统率先实施“管理前移”,实施管理责任人督查、调查巡查、风险提前告知等制度强化执法风险防范,13项承诺办结事项即审即办,缩短承诺事项流转办结时间80%以上。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研究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2.推进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好公职律师等系统内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逐步完善以税务系统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环节。

3.坚持集体讨论制度。落实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审议,充分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提高稽查案件审理质量,充分发挥重案审理的监督服务作用,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税务行政争议的发生,全年共审理重案212件,其中仅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203件,处罚300万元以上的案件9件。

2.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临海市局、仙居县局和三门县局等单位建成音视频全记录约谈室8间,配置了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记录设备111台;全市共计92人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现音像记录样卷化,如温岭市局制作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版)实地调查”“非正常户认定下户调查”“公告送达”等三个音像记录指导样本,已向省局报送。

3.强化税院合作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台州市税务部门联合法院建立税费追缴协作联动机制,通过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主动参与到法院受理案件、企业拍卖款分配等过程中,加快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全年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参与破产案件处置204件,获得分配税费滞纳金9709.61万元;参与民事执行案件131件,获得分配税费滞纳金1.56亿元。

4.做好案例指导工作。通过择优选择案例,突出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如临海市局的利用司法判例,运用“税收优先权”追缴企业所欠税费获得胜诉,温岭市局的税务行政处罚指导案例等,在全市税务系统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

1.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的要求,将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部门在“征、管、查”三方面,行政管理部门在“人、财、物”三方面的监督和制约。落实好自我防控、部门防控、监督防控三级防控体系,全年共开展自我防控540449次,共抽查7868条防控日志未发现问题,共核查上级推送的20条任务未发现问题。

2.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对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征收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所得税核定征收等税收执法高风险领域管理情况等5项内容开展执法督察。一是对温岭市局、临海市局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发现问题6个,涉及纳税人111户次,涉及少征税款0.67万元,多征税款1.49万元,其他违规税额22.68万元,全部问题现均已整改完毕。二是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开展自查,自查面达到100%。自查发现违规税款42.13万元;通过税收执法督察补收税款37.75万元,退抵税款4.38万元,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3.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同时适当简化追责流程。截至2019年10月底,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2项,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行为2个,过错责任追究共计2人,其中,批评教育2人。

4.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全市审计工作人员成立专项审计小组,对市本级机关、临海市局、温岭市局开展了专项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审计“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管理情况和内部财务审计。发现问题12个,问题涉及金额17.59万元,已全部完成整改。

5.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开投诉电话、回访纳税人等多种形式,拓宽和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及时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举报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广泛接受法院、检察院、审计、纪检监察等其他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利用各种平台“抓少数”和“抓全部”并举,普及规范执法、程序正当的重要性,提升全体干部依法治税意识和对复议应诉工作的认识。拓宽投诉渠道,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室,引导纳税人依法、有序、文明投诉。积极在政府信息公开、个人所得税征缴、破产程序新生税费征缴等工作中推行“枫桥经验”,倡导矛盾不上交,努力将各类投诉问题化解在初发阶段。

2.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职责。充分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维护纳税人权益,实现税收普法与执法、纳税人知法与守法成效最大化。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考评机制,本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件次。台州税务系统全年参加行政诉讼应诉的案件数量4件、败诉0件,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数量2件、被复议机关撤销和确认违法的数量为0件。

3.提升信访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的信访工作链条,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做好事前源头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稳控,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

2.构建信息公开大格局。坚持“服务大厅现场公开、12366热线沟通公开、税务网站咨询公开、新闻媒体社会公开、上门辅导公开”五公开相结合,不断拓宽税务公开渠道。积极向社会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流程、纳税人信用等级等信息,实行行政执法透明化,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多层次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相关培训,重点加强信息公开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回应纳税人对于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工作部署,围绕税收宣传月、纳税服务月、宪法宣传日以及重点税收政策执行日等时间节点,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如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优惠政策等,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落实全员教育培训及素质提升工作,将法律知识纳入税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别组织全员培训和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培训。以学法用法考试为契机,以考促学,积极组织各级税务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将依法治税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3.创新税收普法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多元化。例如仙居县局“小崔法苑”普法团队的创新模式,2019年获得省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劳晓峰批示,劳局长对其作为全省30多家省级“七五”普法联系点中唯一的税务机关予以高度评价。椒江区局依托农村文化礼堂这一村民聚集度高、宣传扩散效果好的文化阵地,在下陈街道南野份村、前所街道前所村建立全省首个税费普法教育基地。温岭市局先后推出由税务干部担当讲师开展政策解读的网络直播、“互联网+智能竞赛+宣传”的知识竞赛小游戏,累计吸引26.2万名社会人士参加。

4.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强化法制队伍建设。一方面发挥公职律师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公职律师团队的专业性与凝聚力;另一方面发挥法律顾问的协同作用,实现各市县局均聘有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支持,达到防范法律风险,保障税务行为合法规范的目的。目前全市税务系统有公职律师共计24名,拟申请成为公职律师的人员20名。

2.优化法制培训思路。一方面加强传统培训方法力度,本年度台州市局运用专题培训、研讨座谈、个别指导、案例分析、法院旁听等传统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台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行政复议应诉办案人员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尝试业务培训创新,如温岭市局对两起民事诉讼案件开展庭审复盘工作,针对复议应诉的薄弱环节学深悟透,提升各岗位法律专业人才的复议应诉能力。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治税组织领导,强化核心作用。全市税务系统按要求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此外,还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等专门小组(委员会),实现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法制监督。

2.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提升法治能力。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形式,多次组织领导干部系统深入地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总局省局领导关于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税方面的重要讲话,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议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筑牢学法用法刚性约束的关口,构建起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闭环。

二、法治税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9年,我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及广大纳税人的深切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税收法制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方面,公职律师普遍缺乏法律实践性经验,难以独立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重要事项,所参与的单位内部法律事务仅停留在表层;另一方面,法律顾问的参与度不高,其作用往往在于事后解决问题,对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二)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分税务干部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重结果轻过程”、“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严重,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尚有差距。

(三)全民税收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还不够强,税法遵从度不高,社会协税护税的氛围不够浓厚,税法宣传教育工作任重道远。

三、2020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制定的关键之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进一步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税收法治化和现代化建设。

(一)聚焦主业,服务发展大局

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密切关注中美贸易摩擦对企业的影响,着力做好区域性地方税源调查和宏观经济环境风险研判,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坚持“抓大扶中育小推上市”,积极做好企业升规、改股、上市等相关政策辅导,完善以大企业为重点的税收风险防范体系,持续服务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进一步优化提升出口退税质效。

(二)坚持法治,规范税收征管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以大企业为重点的税收风险管理,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坚持向规范征管要收入,加强以票控税管理,进一步堵漏挖潜。进一步优化三项制度工作,重点关注执法过程合法合规,执法结果公开透明,规范管理使用执法记录仪。全面落实新版《征管操作规范》,规范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加强对长亏不倒、长期零申报户等异常企业的监控管理。深入推进数字管税,完善公安、工商、法院、房土、电力等部门涉税数据交互机制,打造市级层面综合治税格局。

(三)优化服务,降低办事成本

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压缩办税流程时间,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力度,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推广电子税务局,完善全职能社会化服务模式,引导纳税人涉税业务“网上办”“就近办”,持续提高电子税务局网上综合办税率,降低纳税人成本负担。

(四)加强管理,组建专业化队伍

规范税务执法资格管理,重视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普法培训机制。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加大税务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税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壮大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加大法律专业人员招录力度,并优先配备到法制审核岗位。积极调用本单位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到法制审核工作中,加强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五)全面监督,推进内控建设

完善内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和内控管理辅助平台两大系统的作用。将风险防控融入税收工作全领域全流程,形成全员参与、协调联动的内控工作格局。通过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岗责体系,强化对税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织密风险防控网,从根源上防止权力滥用。强化督察内审工作。在屡查屡犯项目、税收管理薄弱项目、执法风险隐患较大的项目和当前热点税收政策落实情况中精选督审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力求查深查透。依托内控监督管理平台,加强数据综合运用,进一步提升督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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