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南浔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zjtax.gov.cn/col/col7551/index.html)我局相应栏目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南浔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同心路455号,邮编:313009,电话:0572-3016007,传真:0572-3016000)。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南浔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最新税收政策、办税指南等,让纳税人能第一时间知晓、了解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门户网站的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照上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1 | 156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2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125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385895元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2019年新的《条例》颁布后,局内培训有待加强,特别是对各部门相关工作经办人的培训尚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机构合并后,我局微信、微博账号根据有关规定已注销,信息公开渠道多样性有所减弱,在公开的时效性、公开渠道的联动性、公开方式创新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专题培训。2020年,我局将在局内面向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一次针对性培训,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程序。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在做好原有的图文解读的同时,增加相关视频、音频解读政策等内容。积极借助上级部门的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拓宽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南浔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