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吴兴区税务局在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现将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严格考核。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二)健全机制,规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我局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同时,督促各股室认真履行公开义务人的职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咨询服务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受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短信、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托税务门户网站、税企钉钉群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147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2735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356275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时效性、公开渠道的联动性、公开方式创新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接下来,我局将依据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税务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需要和实际,设置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用,及时发布相关涉税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吴兴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