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2MB16152933/2020-29411 成文日期 2020-01-2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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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5: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上城区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及省市局法治管理的工作部署,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机关职能部门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积极开展税收法治工作,结合区局的实际,准确把握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持续创新税收法治建设,夯实法治税务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把握经济动态,依法组织收入

坚持依法征税,认真贯彻总局“四个坚决”的组织收入要求。区局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和当前经济新形态下的困难,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处理好助力企业发展和整体收入把控的关系,制定了区局组织收入措施及相关机制。严格按照组织收入管理要求,通过落实责任、加强监控、统筹调库、科学预测和强化沟通等多项措施,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范,促进财务管理现代化。把组织收入工作牢固建立在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之上,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严格减税降费,积极落实红利

为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区局组织税务干部参加上级减税降费工作动员会和“一竿子贯到底”政策口径培训会,准确把握政策口径。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减税办工作制度,抽调各个科室业务骨干成立减税办专班,专门落实省市局下发清单数据以及各政策科室自行整理应享未享清单的核实、退税以及退库退回处理工作。完成减免退税工作的同时做好各类减税降费台帐工作,包括减税降费例会会议记录、减税降费退税进度表、减税降费周报,以及完成市局减税办下发的各类约稿工作。2019年共召开了八次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编写了十八期减税降费工作简报,并以公文形式下发,及时通报工作进度。

(三)落实优惠政策,着力不留死角

1.落实好专项优惠政策。由法制部门牵头落实退役士兵、重点人群、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从退役士兵管理局取得2014-2018年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数据679人,通知可享受435人; 取得2011-2013年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数据9158人,通知可享受459人,共计减免税费108.66万元。共核实重点人群数据294条,通知可享受74人。经走访区科技局和查询科技部火炬高科技产业开发中心网站,了解到上城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户存在可享受优惠政策而未享受的情况,立即对入库税款进行核实并及时退库,共计退还税款26802.01元,其中增值税9618.05元,房产税17183.96元。了解并逐户核实我区共有五家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通过管理科的进一步确认,有一家企业存在应享未享优惠政策的情况,及时退税8190.07元。

2.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区局组织法制科对外开展了两次减税降费问卷调查,对内开展了四次专项督察,即对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第三方乱收费情况的督察,及时发现了部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遗漏,并立即要求相关科室进行整改,充分发挥了督察内审工作的重要作用。

(四)持续推进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1.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所得税后续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所得税后续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城区局作为试点运行的单位之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对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工作。按照区局“123”成才计划,在全局范围内分别挑选50名业务骨干,组建6个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小组,开展工作,保障试点运行有效推进。共对480户纳税人进行后续管理,经核实,所有问题企业调整了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2.做好个税新政实施工作。2019年区局对各个层面的纳税人共举办了40场培训做好个人所得税新政的培训工作,参训单位4870家,受训人数6000人次,重点单位覆盖面达100%。同时区局作为试点单位,开展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模拟测试工作,按照模拟工作要求,做到对象全覆盖、场景全模拟、流程全操作、干部全试点,为个人所得税首次汇算清缴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各项专项工作也有序进行,对辖区内可能涉及初创科技型企业、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的潜在企业(人员)进行核查和辅导。对辖区内可能涉及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潜在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针对1月总局身份信息冒用专项工作,对涉及区局2户企业,482条申诉记录,所得税科和管理科密切配合,及时开展核实、处理、反馈,并完成专项报告。

3.完成城乡两费集中征缴工作。2019年城乡两费集中征缴等多项工作全面铺开,区局多举措并举,由社保和非税收入科牵头制定《杭州市上城区全省集中版城乡居民两费征缴软件推广上线运行工作方案》和《杭州市上城区城乡居民两费集中征缴工作方案》,及时与上城区人社局取得联系,制定应急预案,形成专报上报区政府,建立城乡居民两费征缴工作分片包干机制,全面铺开城乡两费集中征缴工作,通过不断创新举措,有效提升征缴工作效率。

(五)完善风险监控,提高应对水平

1. 2019年共完成各项风险任务批次73批次,涉及风险企业592户。共查补税款2508.70万元。基于企业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法规,结合对资产和投资管理部分企业纳税评估的经验,制定税收风险指标7个,从目前验证的情况来看,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项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区局成立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打击虚开骗税快速反应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规范税收风险管理行为,为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

3.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成立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区局按要求准确把握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的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的落实,区局对53户影视企业进行逐一筛查,督促反馈有问题的5家企业进行整改,补缴各类税、费266.46万元,补缴滞纳金62.82万元,共计329.28万元。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规范了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增强了影视从业人员纳税意识,促进了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推进体制改革,优化征管质量

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2.0版,严把税务登记进口和出口关,进一步推进优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减少资料、减少环节、减少时间,实现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双减负。加强“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纳税人信息采集、注销清算等后续税务管理,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加强非正常户认定管理,为日常税源管理建牢基础。持续开展金三核心征管系统数据清理,深入开展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和应对。

(二)规范审批流程,优化纳税服务

依据国税总局2019年3月1日发布的第11号公告相关要求,区局行政许可目前仅保留了四项。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需由省局审批(许可)的事项,为方便纳税人办税,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并层报至省局审批。实行窗口现场办理的同时,还建立了电子税务局和“浙江税务”APP等配套措施适应互联网时代,已经实现10大类115项涉税业务的“网上”和“掌上”办,基本覆盖纳税人日常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推动纳税人办税向“指尖时代”迈进,进一步实现办税“零次跑”,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智慧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建立例会制度,优化执法水平

根据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的意见征集落实整改情况和区局三大体系建设的目标,建立区局政策解读分析例会制度,研讨税收业务的难点,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建立交流研讨等制度机制推动学用结合。政策解读分析例会主要是传达和解读季度重要的政策文件规定,通报季度以来税收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协调各业务部门的责任分工,讨论解决突发的政策难点、焦点问题,减少执法风险,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政策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为季末最后一周。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央有关规定,结合区局实际,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区局党委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坚持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与此同时区局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成员由包括局领导、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组成。要求对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等执法事项,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三项制度,保障合法权益

区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减少下户执法,加强案头审核,减少行政审批,规范执法语言和文书。区局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三项制度”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实施和督查“三项制度”工作,梳理出区局涉及到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救济等事前、事中事后的公示内容32条,采购配备了符合总局规格要求的执法记录仪10台,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和法制审核小组,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的通知》,对推行过程中的重点任务按照总局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分解,明确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规范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要求等内容。同时由法制科牵头,对各责任部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国家税收利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税务干部正当权益,在具体的税务执法过程中,得到有力的程序保障。

依托内外联动,推动法治共建

根据省高院、省税务局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区局积极开展与法院的多项合作机制,主动与区法院联系对接,初步建立对职业放贷人征税工作协调机制和联络员制度。从2019年7月30日区局完成了全市首家职业放贷人征税案例以来,对于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执行实施类案件中,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向区局通报并依法征税,2019全年共计征税1164.12万元,税款均已入库。此外区局还与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联络员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民事执行程序中涉税费问题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参与破产涉税案件的审理。机构合并以来区局共对辖区内5家被法院裁定为破产清算的企业进行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17607.52万元(其中税费本金11715.72万元、滞纳金5891.8万元)。收回一户企业债权,税费9.26万元、滞纳金8.7万元,防止了国家税款的流失。

(三)培养法治思维,健全管理制度

区局以落实中心组学习为主线,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每年党组中心组召开学法用法专题学习会不少于12次,人均学习时间超6天;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每季不少于一次,会议纪要以文件的形式发到各内设机构;组织集体学法用法教育不少于2次,专题参观学习不少于2次。在加强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工作中注重分层次教育、针对性教育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的建设和巩固,着力于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升质量,推动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内控建设,扩大防控范围

2019年7月,内控辅助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区局第一时间进行了初始化培训,对初始化各项工作进行了上级实操演练,并向各个科室的内控联络员布置了三项初始化任务。至今区局在平台内部控制管理系统接受风险数据20批共157条风险数据,经核实有问题并纠正的95条,涉及税款22007.01元;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接受重点风险3批共9条疑点数据,经核实有问题并纠正的4条,自行扫描的疑点数量146条,经核实,已自行更正过错35条;在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中自我纠错改正689条,陈述申辩2条;在督查审计流程管理系统录入一个专项审计项目,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在内控平台外接收上级推送的疑点核查任务共12批,核查疑点数据8181条,均及时上报核查报告。

(二)深化廉政防控,强化责任追究

 1.加强内部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充分运用局行政办公网、编撰《上城税务廉政专刊》等阵地开展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作风教育,引导干部防微杜渐、引以为戒,提高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2.积极构建外部监督体系。聘请7名特邀行风监察员,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监督,提高税务机关行风效能建设水平。定期走访区纪委和监察委,多渠道了解社会反映和纳税人关切,征求工作意见建议,密切相互关系。积极主动开展构建惩防体系、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营造良好氛围。

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深化新机构干部出国(境)专项治理等工作,加强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工作。2019年全局共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事项45人次,婚丧喜庆报3件次,均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4.进一步健全问责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建立终身问责机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等机制和办法,使问责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问责的常态化、制度化。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覆盖。一是事前防范。依托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这一平台,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关注涉税舆情,及时介入,按程序处理;二是事中控制。进一步完善信访和举报分类处理机制,明确两者的甄别、流转及处理程序,切实防范其中的涉法风险;三是事后应对。加强与复议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健全适法问题、执法难题、复议诉讼共性问题破解以及滥诉甄别、败诉案件剖析等机制。

机构合并后,信访内容涵盖面更为广泛。2019年区局共收到信访件468件,比2018年全年372件增加96件,增长25.81%。在2019年信访件中,企业不开发票投诉量约占信访件总量的70%,此外,涉税咨询、社保和非税收入问题,以及个人所得税等问题也屡有发生,信访内容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对处理程序和回复内容有了更高的要求。针对信访发生的新变化,2019年区局制定了新的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处理流程,做到每单必回访,重点回访必录音。充分了解事实,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要求进行登记、转办、回复、办结、回访,确保信访处理规范高效。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9年,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市局、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第一,严格依照条例规定,通过网站、公告栏、电子屏等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7条,按要求及时维护网站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栏目信息。第二,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受理点,在网站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区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按时回复4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第三,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依法依规加强审核。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市局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第四,按照市局要求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人可通过“依申请公开”模块提交申请,并进行办件查询。第五,按照市局组织绩效考评规则和指标,将政务公开相关指标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未按要求完成的,按项次扣分。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普法责任

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研究和决策。研究制定了《上城区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并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

(二)创新宣传形式,推进全民普法

2019年1月2日,在杭州电视台3套播出区局干部介绍个税改革落实情况的新闻。2月1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各相关业务科室骨干力量走进FM89杭州之声民情热线节目直播间,结合减税降费政策解说5-6个实例,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听众宣传减税降费政策。直播结束后在杭州市文广集团旗下的微信平台推送政策内容,取得良好 的宣传效果。4月1日,杭州电视台1套播出《红包有多大?新一轮减税降费来袭!》新闻,报道区局干部送政策上门,面对面沟通帮助企业理解、运用好政策,并现场辅导开票操作,确保企业能够“开好票、做好帐、报好税”。为继续开展好每年税收宣传月的特色税法宣传项目,区局联合市文广局杭州民情热线栏目在上城区五柳巷特色街区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市局第二税务分局和第三稽查局也与区局一起,共同参与了该宣传活动。在市局主要领导的关心下,配合市局在延安路杭州工联商场巨幅户外大屏幕播放减税降费公益广告,该大屏幕被称为“亚洲第一屏”,位于人流量非常大的延安路核心商圈,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深化品牌建设,做好税法宣传

2019年度,区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的指引下,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税收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搜集整理税史、创建税收陈列室等方法,深入开展“法观税韵”税务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在 “厚重文化、经典上城”的精神指引下,创建以南宋税收陈列室和税收大事记展览为两大主体的税务法治文化建设基地,另外,区局在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办税服务厅创建税收大事记展览。该展览以时间轴的方式,融合文字和图片,从夏朝“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的财税体制雏形到清朝以“摊丁入亩”为标志的重大赋税改革,全面而生动地展示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税收演变和政策变革,以新颖的税收宣传方式让纳税人感受税收法治的魅力。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人员管理,充实法治队伍

区局现有人员160人,从事执法活动的人员为156人,执证率97.5%(去年新录用的四名新晋公务员由于尚未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暂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其中法制机构人员为4人,公职律师4人,另有一名年轻干部已经通过考试,2020年也可以取得律师证书。区局将积极落实三项制度的要求,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同时引导和鼓励干部参加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考试。

(二)注重专业人才,提升能力素养

区局切实做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完成公职律师2019年度考核及备案工作,对一名通过考试的年轻干部安排了岗前培训。开展公职律师推行情况调研工作,考虑对进一步做好公职律师工作提供激励措施、培养方案等方面的具体规划。初步拟定《上城区税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梳理总结区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推行经验,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职责、权利和业务,考虑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健全考核制度,强化业务监督。希望能通过办法来监督顾问律师更好勤勉尽职,激励取得公职律师资格的税务干部参与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对于公职律师的培训,除了积极组织局内开展法律培训,加强公职律师业务学习,定期举办税务法律相关讲座之外,考虑到区局发生重大税务案件的几率较小,也缺少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机会,因此区局安排公职律师分批次分阶段去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和交流,在实践操作中锻炼律师职业素养,有效地提升公职律师的法律事务操作能力,有力促进公职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壮大。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成立依法治税(行政)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落实的法治创建领导机制。二是制定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会议议题范围、定期会议召开规则和临时会议召开条件等,形成区局依法治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责任分工、具体执行、任务落实的纲领性规程文件。制度执行过程中,领导小组会议程序规范,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健全,在此工作中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以此构建严密高效的依法治税工作体系。三是本年度共召开4次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与人教、纪检组、办公室等部门协调配合,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形成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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