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MB1615242J/2020-04909 成文日期 2020-01-2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0: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频道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zhejing.chinatax.gov.cn/col/col12634/index.html)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301号,邮政编码:316100,传真:3065206,联系电话:3826513。

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税务政务网为依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的落实。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2019年特别对税收征管改革、减税降费、社保费征收等重要改革事项制定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对相关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涉及纳税人利益和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一)利用网站平台公开。我局形成了政府门户网站税务子站及市局门户网站为依托,多种载体形式为促进的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体系。门户网站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加强税法宣传,开展网上办税,增进征纳互动为目标,确定了16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基本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围绕国家和省出台的减税,整合税务网站、新媒体、自助终端等服务资源,主动推送、加强宣讲、做好引导。2019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系统门户网站累计刊发信息63条,公开文件17条。

  (二) 利用《普陀税务信息》公开。通过区局办公室编制《普陀税务信息》全年总计12期、增专刊25期,面向政府有关部门、媒体及区局特邀监察员发送。信息围绕全区税务中心工作,传达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报道区局贯彻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当前工作重点情况。突出做好税收宣传、税务文化、税收科研等方面的信息报道。

 (三) 利用社会资源公开。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区局门户网站以及税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纳税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收到有效答卷350余份。

(四)利用税务办税服务大厅公开。结合全省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要求,全面推行办税公开,区局办税服务厅及六横、普陀山、桃花3个纳税申报延伸点在依托区局门户网站的基础上,设立网络查讯电子显示屏、利用办公大楼LED、液晶广告机等科技产品公开税务政务。设立税收咨询台,在大厅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和业务咨询。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设立了内容齐全、简单明了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019年特别对税收征管改革、减税降费、社保费征收等重要改革事项制定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对相关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涉及纳税人利益和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紧密围绕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载体建设,扩大宣传实效,积极规范权力运行,全力打造阳光政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51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41496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四)无法提供

(五)不予处理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依然不均衡,个别部门、分局(所)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仍在薄弱环节。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不全面,反馈渠道建设不完善。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仍需加强,特别是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纳税人及社会各界认知程度不高。

2020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普陀区税务局将继续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抓好《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广度,推进全区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社会宣传工作,协调好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跟踪报道,让纳税人普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税公开制度,引导纳税人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参与税收工作的管理,不断推动我区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二是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逐一对照公开目录要求,补充完善现有公开目录中公开不到位或管理缺失的信息。及时澄清公开工作中虚假、不完整的信息。三是重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障,明确依申请公开渠道、工作流程、结果反馈等工作规范,理顺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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