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60026031477/2020-04953 成文日期 2020-01-2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7: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092/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恒昌大道186号,邮编:322200,电话:0579-88181010,传真:0579-8818117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浦江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抓深思想认识、抓强制度建设、抓深公开内容、抓严监督管理,重点围绕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改革”、纳税服务等公众关切的热点,不断畅通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按照上级税务部门部署,统一公开口径、明确时间节点,优化公开途径。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导税台,针对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办税流程和最新法律法规,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全面公开办税流程、监督投诉渠道。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143次,涉及行政许可1057条,行政处罚1071条。二是重视群众关切,及时有效回应。通过《今日浦江》、浦江电视台、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举措,如减税降费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选缴通报等,确保政策执行透明、高效。做好涉税咨询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办理。2019年,收到12366工单55件、8890工单21件,均在时限内受理答复,接受率、答复率均为100%。积极主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件,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参考。三是围绕政策解读,加强税收宣传。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除了微信公众号、税企交流群、宣传册、“税法直通车”、88181050热线等常规宣传形式,还开展了“减税降费进两会”“落实减税降费进开发区”“减税降费,毅路同行”等活动。同时,新启用了以钉钉为媒介的征纳沟通平台,目前近3000户一般纳税人激活应用,可随时随地通过平台进行直播学习。持续开设实体纳税人学堂,先后安排师资41人次,开展培训20场,培训纳税人8543户,内容涵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增值税改革政策等。开展“万名党员进万企业”活动,上门走访710户次,面对面答疑解问。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和浙江省政务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2019年,浦江县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次,属于主动公开事项,已按时办结。

(三)深化监督管理

加强内控建设,落实内控制度体系的具体措施,梳理信息公开工作岗位风险点,依托内控监督平台,不断降低信息公开风险。加强工作督查,由纪检组、办公室、法制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过错,严肃责任追究,及时纠正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能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严谨性。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均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0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07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185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教育培训方面,缺乏深入性。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周一夜学一起认真学习了新的《条例》,但是缺乏更加深入、细致的培训,导致对相关规定的掌握不够系统化。二是监督考核方面,缺乏严肃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需要严格考核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公开形式方面,缺乏多样性。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取消了微信公众号,在公开渠道和公开辐射度上有所减弱,形式上也需要更加生动。目前浦江县税务局主要依托市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开栏和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在利用融媒体平台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经办人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消除认识上的片面性。

二是加强管理,在审查监督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保密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提高对国家秘密的敏感性和保密意识,政务公开坚持“先审后发”。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范围,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互动,在形式内容上下功夫。顺应“互联网+”的趋势,整合公开平台资源,提升信息搜索水平,让纳税人更加便捷获取信息。结合税收政策、纳税服务、“清廉机关”建设,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务公开深化公众参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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