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5MB1615269A/2020-00822 成文日期 2020-01-1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14: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栏目(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242/index.html)查阅,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179号,邮编:323800,电话:0578-6113833,传真:0578-61138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全面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根据人员调整,及时调整成立县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健全公开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新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协调公开流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推进税收宣传。结合税收宣传月,联合县江滨小学共同开展“菁菁校园 与税同行”税法进校园主题活动,组织筹划《我和我的祖国》视频拍摄工作;以元宵佳节猜灯谜活动、廊桥国际越野赛、香菇文化节、宪法宣传日等为契机,开展减税降费主题宣传,探索和创新宣传载体,持续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力。归集局内各单位年轻干部的力量,成立县局新媒体团队,以“三服务”为落脚点,紧密结合减税降费主题和“银税互动”等亮点工作,多次走访企业,深入挖掘生动案例,充分借助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力量,对活动进行系统跟踪报道,确保日常宣传和专题宣传互融共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96.3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根据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公开相关工作的部署,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干部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拓宽公开渠道,在既定期限内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严格保密审查,推进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强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增强干部责任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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