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x.gov.cn/zwgk/xxgkml/bmxxgk/11330781002607041G/18/index.html)和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072/index.html)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395号;邮编:321100;电话:0579-88848050;传真:0579-8884805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兰溪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局及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积极配合省、市局及市委市政府外网站平台建设,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实行“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的链条管理模式。
2019年,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下兰溪子网站、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办税大厅公告栏以及“税企钉钉群”“税企微信群”“网络问税”等新媒体延伸平台,积极公开各类税务信息约1322条,涵盖机构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内容。回复金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办工单、8890工单等各类工单162次。积极主动办理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3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内容审查机制。2019年,我局通过信函与网络互动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深化监督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按季度对局内各单位进行“政务公开”指标的打分,以实时的绩效数据反映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及时查漏补缺。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此外,我局还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众在了解税收政策和涉税信息的同时有效监督税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100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3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0 | 76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85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1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1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公开渠道的联动性、公开内容的时效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此,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局及市委市政府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为促进税务工作透明化、提升公众满意度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和更优质的平台。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回应公众关切;二是持续完善公开渠道,利用“互联网+税务”模式,多元化、多方位、多形式地公开税务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9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