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jinhua/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69号,邮编:321000,电话:0579-82309016,传真:0579-8230901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抓深思想认识、抓强制度建设、抓深公开内容、抓严监督管理,重点围绕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改革”、纳税服务等公众关切的热点,不断畅通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规范政务公开流程。2019年,未有纳税人就公开税务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按照上级税务部门部署,统一公开口径、明确时间节点,优化公开途径。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导税台,针对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办税流程和最新法律法规,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全面公开办税流程、监督投诉渠道。二是重视群众关切,及时有效回应。通过《婺城发布》、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举措,如减税降费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选缴通报等,确保政策执行透明、高效。三是完善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婺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明确局内各股室、各所、信息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坚持考核评估,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和浙江省政务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次,属于主动公开事项,已按时办结。
(三)深化监督管理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婺城区税务局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加强工作督查,由纪检组、办公室、法制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过错,严肃责任追究,及时纠正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能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严谨性。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 业 企 业 | 科 研 机 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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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度还不精。受限于基层税务部门的人力物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接受培训、学习的机会不多,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由于录入数据繁多,导致存在数量达标,质量不高,缺乏创新的问题发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经办人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消除认识上的片面性。二是加强管理,在审查监督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保密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提高对国家秘密的敏感性和保密意识,政务公开坚持“先审后发”。三是加强互动,在形式内容上下功夫。顺应“互联网+”的趋势,整合公开平台资源,提升信息搜索水平,让纳税人更加便捷获取信息。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务公开深化公众参与社会治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19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