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01MB1615138M/2020-00756 成文日期 2020-01-1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法制股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10: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文件要求,现将莲都区税务局2019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19年以来,莲都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改进和加强基础性组织收入工作、树立正确的税收政绩观为前提,从加强征管、堵漏增收、强化分析、统筹规划组织收入、落实优惠政策等入手,严格贯彻落实“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不多征、少征、提前、延缓征收税款。以狠抓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重点税源监控,清理欠税,严把退税关,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实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2019年莲都区税务局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合作。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规范民间融资市场,形成专门的工作机制,莲都区税务局与莲都区人民法院、莲都区人民检察院、莲都区公安局、莲都区司法局召开协同治理“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10月莲都区税务局收到由区法院转交的涉职业放贷人案件税费征收信息函,并按规定流程对职业放贷人应缴税费进行核算与征收。持续营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决策机制,提高民主化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党委议事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建立一系列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打造以法制人员为主体、同时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本年度区局与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19年度莲都区税务局未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税收执法程序。由区局法制股牵头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区局全体干部依法行使处罚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裁量基准执行裁量权,区局2019年未发生听证或复议、诉讼案件。二是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有序推进“互联网%2B税务”行动计划,做好电子税务局的推广运行工作,切实提高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率,有效推进了数据共治。三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按照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新录用公务员任职要求,将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到位。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持续保持“每月一考”机制,以考促学,保证我局考生通过率100%。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内控系统有力制约。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发挥自身监督的功能,切实将平台管理使用好。本年度内控监督平台各系统运行平稳,顺利完成多批疑点核实与风险筛查;良好运用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系统,及时自我纠错并整改,保证漏洞及时填补。二是推行“三项制度”。传达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三是作为丽水市税务局的延伸单位配合浙江省税务局开展执法督察工作,涉及层级督察、执法专项督察、财务专项审计三方面内容。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截止12月底已全部整改到位。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建立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机制。成立莲都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在税务工作的职能作用,确保公平、公正受理和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法治化水平。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深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推行政务公开,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内外部环境。强化纳税人信用约束机制,保证广大纳税主体的知情权,扎实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和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每周定期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对相关行政许可信息与行政处罚予以公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线下实体培训,为纳税人面对面进行辅导。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短信微信、办税服务厅投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实现辖区内3.36万户小微企业宣传全覆盖。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万名党员进万企 领导干部下基层”专项活动,收集纳税人有关减税降费政策问题反馈,三是进一步提升全员法治理念。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共103人次,合格率100%,进一步加强了区局干部的法制教育。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健全国家工作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着力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税收法治教育。一是完善内控员制度。在区局各科室设立内部控制管理岗,并聘任兼职内控员,每个股室聘任兼职内控员一名,开展日常监督,完善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区局内控机制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安排税务干部参加市局法制科组织的学习培训,内容涵盖内控业务、督察内审、依法行政等税务系统法制部门的主责业务。三是以上带下,促进学习提升。通过区局党委会、局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学习氛围,不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深化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相应成立了以“一把手”为主导的“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全面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小组,切实维护法治政府的理念和税收法治工作的建设。根据区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每季度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成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机制作用,牢固树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提高全面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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