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610695Y/2020-29868 成文日期 2020-01-1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10: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在市局及区局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会议精神,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根本目标,以减税降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税收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一、2019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以改进和加强基础性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树立正确的税收绩效观为考量,加强征管、强化分析、统筹规划组织收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决防止收“过头税”,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税款依法依规征收入库。本年度,区局合计组织税收收入343.98亿元。

二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税收优惠政策。依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税收政策,“实打实”“硬碰硬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三是积极提升征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明确内部程序流转职责分工,梳理精简报送资料项目及表证单书。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落实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相关工作,更新申请表单、简化申请资料告知内容、执行压缩办理时限、简并文书、简化送达方式,及时监控办理时限,确保行政许可“零超时”,推进征管行政效能再提高,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四是大力推进税收环境法治化。坚持以依法治税为核心,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以法治作为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推动力。整合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方式,营造法治税务工作氛围。全面落实实名办税制度,提升纳税遵从度。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深化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运用,落实各项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推进税收环境法治化。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全面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积极研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咨询、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参与等机制建设。推进区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为区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奠定机制基础。截至本年,区局制定并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1份。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健全区局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本年度,区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1次。积极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清理与其规定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体现税收法定原则,促进区局执法依据“减负增效”。

三是积极参与税收立法及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活动。主动吸收纳税人对于现行政策法规的相关意见建议,在税收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阶段积极提供意见与建议。积极参与个税汇算清缴等配套政策文件制定的意见征求工作,助力提升税收规范性文件质量,为税收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区局重大决策的领导与把控力度,定期召开例会集体讨论决定区局重大法治事项。积极发挥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中的作用,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并发布配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对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的审核主体、审核范围以及审核流程进一步规范确定。本年度,区局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1件。健全区局依法决策内部机制,规范执行重大疑难税务事项研究会审制度,明确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法,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高决策科学性。

二是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围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明确请示汇报范围、责任主体,开展区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对于清单涉及的重大决策事项,依照规定向上级请示汇报,接受上级对区局重大事项的指导与监督。加强区局内部层级请示报告管理,不断提高区局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发挥法学人才能动作用。组织3名税务干部完成公职律师岗前培训,选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区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的专业能力,大力支持其工作。在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内部事项前组织并听取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降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法律风险。

四是畅通纳税人参与决策路径。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保障行政相对人在接受行政处罚前陈述申辩权利,保障执法决定作出前充分吸收纳税人意见。积极利用约谈等方式,倾听纳税人建议,动态跟进纳税人需求信息。对于应当公开的信息积极主动对公众公开,并积极吸收社会公众对于公开信息的相关意见建议,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民主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划定区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任务表、路线图,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对于规范执法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流程公示制度,事前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等事项,事中规范税务执法流程管理,事后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从“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拓展公示途径”四个方面做好公示工作。本年度合计对外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94条,一般行政处罚信息9条。全面推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决策事前把关。做好审核人员的配备与调整。目前区局从事法制审核人员3人,占从事执法活动人数比为7.5%。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行政执法活动中梳理行政执法流程,做好行政执法活动发起、审核、审批等流程在系统内的留痕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跟进本年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逾期未申报行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文件要求调整逾期未申报行政处罚事项处理。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将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裁量标准一一对照,在文件允许的弹性范围之内做出行政处罚,统一行政裁量基准,维护法律尊严。本年度共处理行政处罚案件168件,其中一般程序行政处罚9件。

三是积极发挥内控监督平台监督作用。通过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开展日常体检,内控管理岗、税收执法人员层层跟进,形成有错必纠“双保险”。主动梳理更新业务线执法风险点,定期筛查,逐个防范击破。依照系统风险提示,及时修正税务干部税收执法行为,达到规范文明执法目的,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对税收执法行为智能化、科学化的监督修正作用。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税收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质量,多平台多样化开展税务干部的税收法律知识培训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氛围,引导税务干部主动学法、守法、用法,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全体税务干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权力的界限与范围。准确梳理区局内部机构人员权限配置,依照规定流程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强化规范性执法观念,提高税务干部对于自身行政执法权利范围的界限的认识,确保在法定权限内行使执法权力。积极落实纠错问责机制,科学确定执法人员责任,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强化党内监督。积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重大事项决策自觉向上级报告请示,接受上级监督与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规范管理,推进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从思想源头上做好行政权力的内化制约。

三是开展内控监督和执法督察。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和内控监督体系建设,从制度层面明确职责,确保责任有人担,问题有人管。加强日常管理,从源头杜绝执法风险;落实事后监察,追本溯源查找原因,责任落实到人,做好反思总结;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防控流程和行之有效的执法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分工,明确风险点,有效提升内控效率。积极开展2019年度执法督察。针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对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征收情况、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执法督察深入有效。

  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司法、新闻媒体以及社会舆论监督。通过意见箱、12366、12345市长热线及网络信访举报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完善纳税人监督机制、举报投诉制度。探索并健全应对新兴媒体的舆情监督、收集、研判以及处置机制。本年度,区局接收12366投诉67条,12345市长热线举报68人次,网络信访2人次,均已妥善回复,办结率100%。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设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行政执法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向纳税人明确其所享有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权利。深入研究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畅通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充分了解其意见与诉求。

  二是稳妥处理涉税争议。严格遵循《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以及《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法律文件,充分发挥区局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团队的专业力量,妥善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涉税争议。本年度区局所涉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复议案件0件,积极做到于源头处预防纠纷发生。

  三是规范开展信访工作。严格依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范信访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本年度区局接收信访案件合计2件,均予以妥善处理,办结率100%。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严格依照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9年的重点工作内容,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成流程顺畅、衔接紧密的工作程序,有效实现政策公开、决策公开、制度公开、职能公开、执法公开和办事公开“六公开”的目标。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加强涉税信息发布,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及时发布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信息以及欠税信息,做好公开信息的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本年度,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0, 通过办税大厅公告栏,公布信息87条。重点公开了包括工作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涉税通知、纳税信用等级名单在内的信息公开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明确“一事一申请”原则,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开辟更加便利的互联网申请方式,加强、完善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区局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是开拓政务公开渠道。除在区局税务大厅设立专门政务公开渠道外,积极开拓政务公开渠道,释放新媒体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活力,积极利用公开网站等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辐射面。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积极落实“七五”普法工作要求。以国家宪法日为抓手,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新入职公务员宪法宣誓,树立税收法治信仰;开设“宪法讲堂”,为税务干部上好国家宪法日“必修课”;对外放映国家宪法日宣传片,全方位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为纳税人带来潜移默化的宪法宣传体验。营造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浓厚氛围,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助力全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持续开展便民春风纳税宣传服务。贯彻普法“六进”要求,将税法知识送进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减税降费、社保“现金改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个人所得税法、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等专题讲座,将税收优惠及时送到纳税人手中。本年度,区局开展多轮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工作,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政策、增值税税率改革、加计抵减和社保征收划缴等新政培训,多渠道辅导实现辖区纳税人“全覆盖”,累计推送辅导短信微信6457户次,实体培训 736户次,电话辅导132户次,一对一辅导62户次,征纳沟通平台推送54684户次。组建减税降费专家团队,及时答疑解惑,采集、解决并整理典型、疑难问题。组织多场对内培训,累计培训和测试118人次。深入景区9村6社区开展城乡两费“现金改卡”宣传辅导,完成银行卡签约纳税人3000余人;为三台山社区开展减税降费税收宣传,面对面回应社区居民税收宣传需求。

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税务大厅信息公开栏、视频展播等多种方式,开拓法治宣传新阵地。积极探索实践视频直播、税法宣传录播、税企交流群等多种宣传途径,主动参加外部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助力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公职律师团队建设。积极贯彻现代化法律服务理念,推进区局公职律师团队建设进程,完成公职律师岗前培训3人。保障公职律师在税收征管、税收执法事前、事中风险防控、事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覆盖税收执法全过程以及税收宣传中参与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多维度全流程实效。坚持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的双向交流,建立法律顾问与法制干部、公职律师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选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区局法律顾问,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委托协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依照《浙江省国税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为区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支持其参与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以及疑难信访的研究讨论,充分发挥其法学专业知识功底及实务经验优势。

三是开展税务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开展区局2019年度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参加考试52人,均已达标。做好税法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政策宣讲、税收风险分析及宪法及行政法宣传等形式,丰富区局税务干部法学底蕴,提升区局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税收法治业务水平。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体制

一是加强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指挥、领导作用。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法治相关文件内容,稳步推进区局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区局积极开展依法治税工作,形成组织实施、协调督促、落实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活动工作合力,有效推进创建活动。

二是做好依法治税工作的统筹与规划。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区局依法治税工作相关计划以及重点任务安排,为区局依法治税工作把握好整体方向和前进节奏,使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发挥法治实效。各职能部门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使我局各项工作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提升税收服务质效。

三是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理论学习主题党日及区局内部培训等多样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夯实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法学理论基础,增强法治领导力量。

二、下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税收法治现代化目标,以依法治税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区局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创造税收法治建设新格局,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充分释放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法治税务建设的助推力。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觉主动提升自身执法水平,适应“三项制度”下对执法行为更高标准的要求,提升纳税人对执法行为“阳光”公示透明的满意度。

二是继续加强税务干部法治税务理念。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督促税务干部自觉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执法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税收职权,在法律要求的程序中规范税收业务的开展,形成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税收工作秩序。深度推进青年干部培养计划,以模拟法庭、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夯实区局税务干部法学理论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为广大纳税人及缴费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多渠道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提升区局法治领导力量。

三是坚持推进法治税务队伍建设。继续发挥好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税收法治工作中的实效。积极吸纳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作为税务系统执法决策的参谋者、执法风险的防范者、行政争议的化解者、规范化文件的把关者、法治理念的传播者。推进区局法制干部公职律师申请进程,持续保障公职律师队伍的成长与发展。积极促进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协同办公,探索确定多样化合作机制,使得内、外法律人才资源得以优势互补。

四是广泛推进法治精神在全社会传播。紧抓国家宪法宣传周、税收宣传月等法治宣传契机,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趣味性,提升普法活动接收方的获得感。推进法律宣传工作深入社区、深入学校、深入企业,普法范围广覆盖,主动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助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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