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落实2019年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嘉政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强化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兴市城东路261号,邮编314000,电话:0573—83681183,传真:0573—82320085)。
一、总体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群改版与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进行的中国嘉兴门户网站群网站政务公开系统改版工作,细致梳理内部信息流程,健全制度体系,扎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积极规范权力运行,全力打造阳光税务,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均做了大量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群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307条。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群税务栏目公开政府信息事项892条,各县(市、区)税务局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事项56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8件,其中信函申请0件,网络申请228件。
2.答复情况。2019年共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228件,同意公开答复数226件,不予公开答复数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件。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起的行政复议与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切实保证税收政策发布解读的权威性与及时性。通过外链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税收政策法规库,方便纳税人查询最丰富、最权威、最实时的税收政策信息。并在嘉兴门户网站群针对群众关心的“减税降费”相关问题,专门设立“减税降费”专栏,发布相关减税降费信息,方便纳税人更好地获取有关减税降费的信息。
2.梳理内部流程,责任落实到人。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分管局领导主要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办公室统筹,各科(室)提供所需信息,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核的工作流程。通过建立工作流程,提高内部信息流动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并通过法制科审核提高行政答复书的合法性,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并引入公职律师参与审核,提高政务公开答复书的专业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首先是网站公开。发挥税务网站主阵地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及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准确及时发布信息。2019年,我局在省税务局新版网站上线后,专门召集各县(市、区)局网站信息员进行了培训,对各栏目的更新内容、更新时限和内容审查进行了周密的部署,确保新旧网站切换时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受影响。在开设“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扫黑除恶”等税收专题的基础上,实时调整已经无法维持必要更新频率的历史专题,并适时结合上级局和本单位重点工作,开设新的税收专题,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税收热点和工作重点;其次是窗口公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发放办税指南、宣传册等资料,依托公告栏、显示屏等、钉钉“沟通征纳平台”、税收政策直播等方式,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同时开展信息公开及政策宣传。及时更新12366知识库,做好公开电话接听。最后是配合市府办政务公开处进行新版中国嘉兴政务公开网站改版工作,我局积极落实市府办政务公开处布置工作,在政务公开网站上线之前,将涉及到126条数据,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数据迁移,并针对重点领域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等栏目设置“减税降费”“财税体制改革”等栏目,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本年度,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并每半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根据考核结果,从绩效上体现工作成绩的优劣。
2.社会评议。我局主动公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全局概况、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后均能及时更新。加强领导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级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相关信息。及时公开人事信息,及时公开对外联系电话及纳税咨询等公众参与信息。在税务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便于公众参与监督。
3.责任追究。本年度未发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2 | 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521 | |
行政强制 | 2 | 0 | 1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359496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8 | 0 | 0 | 0 | 0 | 0 | 22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5 | 2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28 | 0 | 0 | 0 | 0 | 0 | 22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数量较往年有所上升,随着数量的上升,我局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涉及多部门、多科(室)的依申请公开件时,答复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数据分析工作不足;三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与主动公开融合程度不足。
针对上述上个问题,我局计划在2020年度采取以下整改措施,改进不足:一是充实政务公开团队人才,成立政务公开答复小组,将办公室、法制科、征收管理科等与政务公开关系密切的相关科(室)业务人才集中起来,共同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提高内部流转效率与答复速度。二是在原有政务公开台账的基础上,建立依申请公开数据分析表,通过可视化分析、分类分析的方式进行数据分析,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数据搜集和总结分析能力。三是扩大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的范围,发布一些适合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政策信息,提升我局主动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