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1615103M/2020-00694 成文日期 2020-01-1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7: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了配合全国实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

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努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着力提升收入分析和预测质量。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税收政策变化,加强收入计划管理,着重掌握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税源行业和新办企业的税款申报缴库动态,及时开展调查分析测算。同时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加强收入调研,把握经济的增长点,找准税收着力点。二是大力优化县域税源结构。深入开展税源巡查和户籍清理,加强对变更、停歇业、注销、非正常户的实地调查,严格欠税清理工作,责任到人,跟踪到户。加强对民族税收优惠政策调研,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招商引资,培育优质税源。三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措施,优化宣传辅导培训,加强效应跟踪分析,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充分释放税收政策红利。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2019年我局致力于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工作。2019年新增税费减免2.46亿元,惠及纳税人23000多户,减税降费效应凸显。一是稳步推进减税降费整体工作。减税办一直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实现实体化运转顺畅。我局党委班子每月月初按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及当前税收情况,并向县纪委监委汇报工作共计8次。二是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我县目前共有小微企业1500户,政策实际受惠面100%,合计减免税款1573万元。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全力压缩办理企业退税时间,一、二类出口企业平均退税周期为1.7个工作日,全部企业为1.6个工作日。三是严格落实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三轮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目前已宣传辅导纳税人3800余户次,推送短信、微信、邮件宣传11000余条,电子征纳沟通平台互动2800余条。开展减税降费满意度调查准备工作,累计走访纳税人2000余户次。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要求,大幅度削减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中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和前置性审核,结合纳税人信用积分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用票数量,完善最高开票限额管理;备案管理方面对企业纳税人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资料报送方面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有效便利了纳税人;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建立健全实名办税制度,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并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并相关附报资料,优化办税流程,加强风险防控;在风险应对和防范方面运用科学的应用风险应对策略,对信用级别低、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做好风险提示提醒,对信用级别高、无风险的纳税人避免不当打扰。我局着力推行“新办智能一网通”平台,让新办企业实现30分钟内办结税种认定、发票申领等业务,大幅提升纳税人办税效率。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

我局历来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并将其作为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法治税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重要方式。我局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群众合法利益或增加其他义务的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无机构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在程序上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无越权发文、乱发文等问题,未发现违规文件。我局向来注重加强局内各单位自制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核,借此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合理性审查方面,我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始终坚持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防范制度性风险。我局还是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平竞争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 12月下旬应县法治政府考核需要,提供了2017年至2019年的政策目录及公平竞争审查表。

2. 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根据上级局规定,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完成了证明事项清理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依法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引导纳税人树立“亩均论英雄”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根据省、市、县各级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我局起草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度非工业行业亩均税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2018年度行业亩产税收平均值的公告》,上述文件均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并符合《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从而保证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局党组议事规则。对重大复杂问题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县局年度会议、外事计划、培训,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较大数额的追加预算、大宗政府采购和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与此同时,建立了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务会讨论。建立规范性文件“事前预审”制度,提出规范性文件在“事后报备”基础上进行“事前预审”要求,将关口前移,事先审查,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错误文件公告后的不利影响。我局始终坚持把法制审核作为重大执法决定的前置环节,让权力充分经受“法治检验”。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结合利用局内取得法律资格证书、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及外聘法律顾问组成法律顾问专家团队,对于法律方面专业性较强的税收执法事项和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由专家团队把脉分析,再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审核,保障县局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理,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有效性。2019年我局共作出一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我局一直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具体要求规范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以事实为依据,合理正当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障程序合法、公正。结合我县税务实际,认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等操作规范执行,所有行政执法过程均录入“金税三期”系统中,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总局行政管理规范和岗责规范,实现税收业务流程的整体优化,提高执法效率和行政效能。目前我局采购配备了四台高清执法记录仪,按照“三项制度”中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要求的范围,按照必要和规范原则对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并要求税收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化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我局重视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我局也会确保人员物资到位,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安排。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局税务执法文书。我局已在办税服务大厅及县行政审批中心税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窗口基本服务信息。我局已按要求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上述信息公示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方网站。

2. 创新税收执法工作机制

以往征管、稽查、处罚的刚性税收执法工作机制,虽然树立了税务机关的威严,但容易造成纳税人对立情绪,不利于税收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故我局对税收执法工作机制进行了创新,在执法过程中说理和提醒先行,变刚性税收执法方式为刚柔并济的弹性税收执法方式,有助于构建亲清税企关系,提高税收行政效能。具体的做法一是建立涉税指导提示制度。针对营改增新办纳税人或者改征增值税原营业税纳税人制作专门的涉税行政提示预案和税务事项提示说明,通过纳税服务窗口进行发放,将指导前移至办税服务第一线,对前来办理的纳税人进行逐项行政指导提示。二是建立税务行政说理指引制度。对营改增工作中容易引起纳税人认识错误或易产生征纳冲突的重点执法环节,制定说理文书范本,执法部门在向纳税人送达执法文书的同时附送说理性说明。同时还制定了若干项口头说理预案,由执法人员按照制定的预案内容对相应事项有针对性的进行口头说理。三是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浙江税务APP等网上办税平台。通过引导纳税人“网上办”、“智能办”,在做好现场纳税培训的同时,还能降低税务干部税收执法风险。我局全年网上办税率90.1%,此外还完成了钉钉征纳沟通平台数字税管员培训工作、实现税务登记等各类涉税事项“零上门”办理、实现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部门信息集成实时共享等税务智能线上服务,已实现“足不出户,指尖办税”。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能及时发现行政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以便迅速做出调整和纠正。我局致力于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工作,完成总局内控平台上线运行工作,助力市税务局内控辅助平台试点及上线运行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软件及税务软件的内控内生化要求,不断加强内控宣传工作,开展执法督察、行政监察、审计和巡视等工作,狠抓规范执法。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平安。今年以来内控平台共出现预警过错88条,完成自我纠错79条,过错陈述申辩9条,人工录入过错1条。通过内控监督平台接收省局、市局推送的疑点数据,均已按时、如实反馈。年初提交了2019年度督察审计计划,年尾上报了2019年度工作总结-运行情况统计表。配合丽水市税务局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2019年专项审计(对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和对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2019年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财务审计,在内控监督平台中上传了相关流程,按要求提交了各项报告。

2.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我局党委班子每月月初按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及当前税收情况,并向县纪委监委汇报工作共计8次。另外我局与县纪委监委建立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协查机制,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2次。同时聘任16位来自人大、政协、部分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的人员为特约监察员,不断拓宽减税降费监督渠道和范围,构建“大监督”格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税务行政信息,主要通过机关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开政务、公开税法、公开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服务信息,及时答复税务行政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及时处理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报道,降低行政执法有效投诉率。

3.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为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我局强调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列入组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中,以考核督促落实。我局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研究审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相关制度;研究审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的特殊、重大事项;研究审议评价结果和结果运用方案;负责其他需研究审议事项。今年我局共召开一次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两项税收执法督察查出的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追责决定。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9年我局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听取群众意见,将纠纷解决前置,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加大信访处理工作力度,努力在畅通渠道、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减少异常信访上下功夫,进一步把领导亲自接待人民群众、纳税人的重要来信来访,当作开门纳诫,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9年办公室未收到信访举报案件,没有复查信访事项。

2. 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

一直以来,我局都十分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过持续的努力,我局今年还是保持着零复议零诉讼的记录。为加强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工作条件,确保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工作条件,确保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职责。研究确定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 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我局建立健全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位领导干部均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落实了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应参考人员均按时完成了普法建档考试。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了考核。

2. 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为不断深化依法行政理念,我局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提高全局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我局实行税务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增强税务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完善税务人员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在税务人员初任培训、升职培训、年度培训、岗位培训等培训活动中安排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等法制教育内容,提高全员法治素养。

 

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我局不遗余力做好税收普法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与依法办事能力和增强企业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为目标,以税收宣传月等为重大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如“三月三”税宣活动等税收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在办税服务大厅放置税收政策宣传手册、张贴依法纳税宣传标语、税务干部朋友圈转发税法知识等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局建设了一个少年税法宣传基地。为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我局在县青少年宫设立了一个税法宣传长廊,将税法宣传带进青少年宫。让“红领巾”传承“税务蓝”,利用青少年宫的优势,向社会各界,广大家长及学生群体宣传税法知识,展现我局的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等改革成果。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展示。

4. 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为全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深化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健全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对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一方面大力推进“守信激励”机制。通过发票用量、发票认证、个性化辅导、税银互动优惠授信等特色服务,奖励守信企业,营造诚信纳税氛围。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失信惩戒”机制。利用惩戒倒逼失信纳税人树立诚信理念,如对D级纳税人进行发票领用监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普通发票领用严格实现验旧供新。奖惩结合,做到诚信办税畅通,失信寸步难行,更好地推进纳税信用建设。对失信纳税人进行采取惩戒措施有利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令纳税人充分体会到失信惩戒的威力,维护税务局执法程序正当合理形象,有利于打造良好的税务环境,使企业发展更加合法、合理。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 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

“三定”后我局设法制股,法制股股长一人,普通干部两人。法制股的主要职能如下: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上级单位监督等工作。另,除法制股外,为有效防控税收工作的各类风险,进一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全县税务系统落地生根,促使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等工作的深入实施核纵深推进,由各科室推荐上报,并报请相关科室、领导同意,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制领导小组,设置股室法制员,进一步明确法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职责,为执法督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添加了一批生力军。

2. 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我局严格落实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本单位及所属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数为91人,获得税收执法资格90人。2019年我局共新办税务检查证34人次,检查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并已通过浙江省税务局官网对社会公示。

3. 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带动提升税收工作的整体法治水平。统筹解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运转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持公职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公职律师激励机制。加大公职律师锻炼培养力度,在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管理的同时重视公职律师后备力量的培养,鼓励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时间保证、经费保障、晋升激励等方式,促进公职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壮大。

 

(九)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为全面推进我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44号)有关要求,我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法制股,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制素养。

2.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为培养法治人才,我局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持续开展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活动,倒逼我局干部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

二、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

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着手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继续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2.继续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准备工作,完成县级普法建档考试任务。

3. 统筹协调落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在20207月份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和浙江省税务局对三项制度的验收工作。

3.进一步增强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开展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对抗性强、矛盾焦点突出的具体案例,以行政诉讼的证据质证、观点辩论方式,集中反映当前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倒逼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依法治税进一步推进。

4.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涵盖县局所有工作领域和科室、岗位和人员,通过查找、梳理、评估税收工作中的各类风险,不断完善税收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和程序。加强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推广内控辅助平台的应用水平,更好地防范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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