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24MB1642048R/2020-30039 成文日期 2020-01-1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6:5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9年,永嘉县局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中共永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永嘉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构建了以“紧紧抓住依法治税生命线、深化增值税改革、细化减税降费措施、强化各税费管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行政监督”为内容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现将永嘉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推进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实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密切关注收入变化趋势,加强收入预测分析,提升各税种征管质量,统筹好中央和地方“两个任务”、税收与非税“两个盘子”,实现了税费收入平稳增长。2019年,永嘉县局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918121万元,同比增长9.83%。其中:税收收入556728万元,同比增长7.88%;非税收入361392万元,同比增长12.96%。全县共办理出口退税37600万元,同比增长13.36%。税务部门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282万元,同比增长9.23%                                                                           

二是有效落实减税降费工作。以减税降费为抓手,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聚焦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税收优惠减免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会保险费减费降率等方面,强化宣传辅导和跟踪问效,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应享尽享,用足用好。2019年1-11月所属期永嘉县局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01659万元,其中税收减免77724万元,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免23935万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规范文件制定。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等工作的要求,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利用书面、网络等载体,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基层一线单位、法律顾问及社会公众意见。

二是加强审核管理。加大文件审核力度,对县局的公告发文进行审核,杜绝股室未经法定程序授权擅自发布属于税收规范性文件范围的公文行为,从源头上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

三是完成文件清理。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筛查,2019年根据永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备案工作以及涉及“民营经济31条”惠企政策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并对制发的含有惠企政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备案工作规范;同时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文件要求开展了两次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局作统一清理。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文件要求,稳步推进依法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及党委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确定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同时永嘉县局通过内部培养公职律师、外部聘用法律顾问、邀请咨询团队等形式积极发挥专家团队的辅助决策作用,严格按照依法依纪、科学民主、集体研究等原则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严格遵循“首违不罚”精神,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县局依据《关于开展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永法建领办〔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局发布的《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认真梳理并逐项列明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目录清单,报送县司法局并在县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是对标对表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永嘉县局高度重视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多次召开局务工作会议开展专题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题推进,确保“三项制度”推进工作实效显著。根据《浙江省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任务分解表》,各牵头部门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联合各配合单位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部门对标找差距、对表抓落实,有条不紊、有章有法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三项制度”工作做细做实做深,永嘉县局于2019年10月14日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在《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的范围内,实施相应的法制审核,切实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保证执法公正。

三是组织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及时调整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落实《关于简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效率。截至2019年12月永嘉县局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

四是规范涉嫌虚开发票案件移送机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嘉县局今年已移送19户涉嫌虚开发票线索移送单至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温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指定专办),并将上述涉嫌虚开发票线索移送单报市局第一稽查局备案,同时已将永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移交的违法涉税企业28户转交给税收风险管理股统一移送温州市局第一稽查局,进一步增强打击偷骗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的力度,充分发挥税收部门职能作用。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夯实内控基础。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的“内控、监督、评价、追究、展示”五大功能,加强对税收执法等各领域、各环节的风险识别和预警,加大对各类主观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综合运用定期通报、跟踪问效等方式,持续推动纠错纠偏和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内控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在调查核实环节严格执行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标准,严格依照过错指标设置标准核实相关辅佐证据,通过严格责任追究提升执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成效,防止应追责未追责的情况出现,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税收环境发挥积极作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嘉县局已完成内部控制管理子系统核实疑点数据工作89条,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子系统推送疑点核查数量4条;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预警过错数402条(其中自我纠错347 条,考核过错54条),考核过错54条中52条作无过错调整,1条税务机关过错(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退税手续)作维持考核结果,1条税务机关过错(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退税手续)作不予承担责任。

二是抓实执法督察和专项审计落实整改工作。根据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温税函〔2019〕86号)的相关规定要求,永嘉县局以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合法合理尽责执法为指引对温州市税务局督察审计处理决定切实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延伸整改,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同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税收执法责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李小理等4名同志的对个别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所属期为2019年10月的执法过错行为予以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形式为批评教育。

三是强化减税降费督察督办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局减税降费督察督办工作方案精神,县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并学习省市局有关减税降费督察督办工作文件,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多次对各分局(所)开展减税降费实地督察督办工作,对退税台账、办税服务厅场所设置情况、辅导培训台账、掌握减税降费“应知应会”知识等情况进行督察,并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分局(所)整改落实。增设减税降费排查整治第三方乱收费工作组,不定期对全县税务系统基层站所和办税大厅开展明察暗访,并对永嘉两家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运营商服务情况开展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1户符合免收技术服务费的纳税人进行即查即退整改工作,已整改落实到位。

(六)完善税务司法协作机制

一是完善破产清算协作机制。永嘉县局坚持税务、法院、破产管理人三方联动,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长期协作机制,成功探索了一套企业破产、执行程序涉税处理机制,实现了破产处理税务部门的主动介入和全面介入。近五年来永嘉县局共申报157户企业税收债权,协助法院处理38户执行案件,入库金额10018.159万元。县局有效落实破产企业税务注销工作,因机构改革,按照省局和县局文件,重新整理“死欠核销”材料,并与法院做好对接,以法院原件上报省市局。目前已将法院已完整提供两户破产企业的相关裁定书原件,并报送收入核算股上报核销。

县局于2019年3月首次向法院提起对涉税破产企业的股东提起股东个人之诉。温州狼中狼鞋服有限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并宣告破产,无可供分配财产。经税务机关、法院、破产管理人三方查明,温州狼中狼鞋服有限公司股东存在不移交账簿、隐匿财产等行为,该行为已达到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程度,为避免国家税款流失,县局于2019年3月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连带清偿温州狼中狼鞋服有限公司所欠税款。法院立案后调解,于四月出具民事调解书。被告未按照调解书按时清偿税款,县局于2019年5月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申请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已查明房产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待拆迁补偿款到位后可参与分配,因而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是从严规制职业放贷。为有效落实税收征管,永嘉县局坚持税务、法院双方联动,根据《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会议纪要》精神第一时间与法院建立联络机制,双方及时交换涉及税费征收的职业放贷人信息,县局及时进行“职业放贷人”应缴税费金额核算工作并回函县法院,实现了税务部门对职业放贷人诉讼行为的有效介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经收到一份来自永嘉法院的《涉职业放贷人案件信息告知书》,并已向法院回复《关于协助征收税费的函》,共计个人所得税91元。

三是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落实《浙江省税务系统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丰富实践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现涉税矛盾就地解决和基层综治现代化,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定期查询汇总一般行政处罚、其他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相关数据,统一集中于大数据服务中心,实现数据及时共享。积极稳妥地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严格推进以“四严禁、三公开、两保障”助推基层站所执法队伍集中整顿行动,督促各分局(所)等执法单位严格执行执法事项、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三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执法事项、依据、权限、程序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及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永嘉县局紧紧围绕全力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与着力打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永嘉样板相关要求,立足税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各项普法工作。一是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以开展“宪法进文化礼堂”系列主题宣教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了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2019年永嘉县局组织拍摄宪法主题公益类广告《与宪法同行》获评浙江省“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一类优秀作品。二是积极开展以开展廉洁自律温馨提醒、开展减税降费新政宣传、送上办税服务春联福包、“灯谜藏优惠,减税送万家”为内容的“祥和新春·税法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税法宣传氛围。三是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拓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覆盖范围,联合县公安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通过分发新政解读手册、典型案例讲解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全方位了解法律政策,优化永嘉税收营商环境;同时以永嘉县2019年退役军人政策宣讲、就业创业指导会为载体,在永嘉县人民大会堂为退役军人和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人员开展退役士兵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宣讲,确保减税红利在退役群体中落地生根,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群体就业创业活力。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组织公职律师在“司法处置涉税处理机制”、“破产清算”等涉税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以律师视角对执法新需求进行回应。安排公职律师参与合同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评估。参与普法宣传。组织公职律师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普及税法,解答涉税问题,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执法疑难问题解决。截至2019年12月县局持证公职律师已有4名,另有1名顺利通过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同时县局已设立法律顾问制度,定期聘请法律顾问,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咨询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第一时间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总揽统筹作用,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做出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把依法治税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其中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法治税务工程实施的责任体系,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

在传统宣传模式上开展在线直播宣传,较以往形式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但仍存在进步空间,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有待拓宽,成效有待进一步拓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农村等区域的税收政策普及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随意执法的现象,部分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还有待于提升。

(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力度有待提升

增值税发票虚开现象频发,需进一步加强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表,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分类施策,分步循序推进,对照浙江省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任务分解表检查相关执法工作是否符合省市局标准,存在差异的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在2020年底前相关工作任务推行到位,不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税收政策,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服务,加强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加大对政策落实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进一步确保减税降费工作全面落地生效,让减税红利进一步释放,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风险应对

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抓好风险应对任务的落实,提高风险应对质量,进一步构建涉税犯罪预警机制,严厉打击偷骗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扼制增值税发票虚开高发势头。

(四)进一步培育“七五”普法新氛围

围绕“七五”普法主题,确保普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管理相结合,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努力营造依法、文明、规范、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在做好传统普法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结合“三服务”、“万名党员进万企”等活动问需广大纳税人,针对性地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宣传质效,最大程度地满足纳税人的涉税需求,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

(五)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集合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力量,建立系统内、外部法律专业人员定期工作交流机制,提升现代化税收法律服务质量,回应税收执法新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

                                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麻心恬,电话:0577-6700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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