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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16: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在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坚持以依法治税为统领,聚焦“主题、主业、主线”,依法履行税收职能,保障减税降费,规范税收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法治税务水平不断提升,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力以赴推进减税降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将减税降费工作列为全局“一号工程”,把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全年税收工作主题,按照省市局部署,及时制定减税降费工作任务清单,组织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动员全局干部发扬改革战斗精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强力推进,圆满完成“退好税”“开好票”“报好税”等阶段性重点任务。

2.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突出组织税费收入这一主业,认真处理好“减”与“收”的关系,及时分解收入任务,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工作。2019年,我局共组织税收收入126.52亿元,同比增长7.56%;组织社保基金收入54.42亿元,同比增长21.92%;组织非税收入4.61亿元,同比下降9.68%;组织其他收入(工会经费、职业年金)2.45亿元,同比下降4.98%。

3.深化完善权力责任廉政清单。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按照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将税收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同时,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对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按照岗位定措施、科室定流程、单位定制度的要求,在部分单位先行先试,全面深入排查税收执法防控与廉政风险,完善内控机制。

4.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成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专班,重点在减少申报次数、压缩办税时间、减少申报时长等方面,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完成第一税务所整体进驻新行政服务中心,明确办税大厅和税源管理单位业务衔接,缩短办理时间,成立办税服务厅减税降费“党员先锋队”“双语服务团队”等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2019年获评杭州市“最美办事窗口”。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深、向实、向新推进,努力做到资料变薄、表格从简、流转加速、信息共享、服务规范。先后推出经济适用房上市补缴土地收益金新模式、“互联网+税务+司法”协作模式等创新工作。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5.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2019年度,我局先后开展了4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以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2件、需修订完善2件;以税务局(含原国税、原地税)自己名义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8件(其中税费政策文件5件、清理结果文件3件),并对外公告发布。

6.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与清理工作,从源头上规范、统一税收执法依据。完善强化涉及纳税人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市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经授权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要求报市局备案,未经授权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2019年度,我局无规范性文件制定。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7.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决策作用。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税务的总体要求,我局紧紧围绕税收改革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按照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加强工作统筹,进行议事和决策,及时研究解决税收工作中遇到的税收法治问题,使各项工作始终按照法治化程序开展。

8.推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认真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对照《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对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利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列入重点审核范围,事前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事中组建专家团队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最终通过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变。出台《关于统一全区税收征管方式的指导意见》,从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税收管理体系、深入贯彻税收风险管理、全面推进数字管税、努力构建社会税收共治格局以及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确保基础管理到位、岗位职责明确、重点管理深入。做好过程监控,将申报管理与数据分析工作抓深抓细,对监控的数据进行加工分析,掌握纳税人申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化解纳税人网上申报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实现征期申报率名列全市前茅。提出征期自动推送纳税申报提醒需求建议,被市局采纳并推广,征期申报提醒实现由短信平台自动推送。

10.丰富完善司法与税务良性互动机制。一年来,税务法院税费征缴协作机制进一步得到巩固、深化和应用,为组织税费收入任务、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发挥了有效的推动作用。同时,推动破产便利化行动,推进民事执行税收征管,商议解决各类涉税难题,累计参加民事执行、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20多次,在税费征管规范、非正常性企业欠税费控管、企业欠税费与政策性税收优惠、拆迁补偿款处置与民事执行欠税费分配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税务法院税费征缴协作机制得到了省局、市局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税务系统优秀创新项目”。

11.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方面,主抓文字记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按规定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另一方面,落实音像记录,已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拥有约谈(询问室)2间,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以照片、视频方式实行关键节点控制,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累计运用音像设备记录现场调查或勘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非正常户认定、文书送达等执法事项40余次。同时,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下户出示证件,使用文明语言,告知享有的权利和救济的渠道等,实现文明执法。

12.深化风险管控助推税收征管。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税收风险管理、数据应用管理、数据共享交换管理三个管理办法,完成上级下达的风险应对任务,34批次412户。落实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各项措施,规范发票领用、增量管理、风险识别、申报分析监控、离线限额设置、税控设备安装等,抓好增值税发票2.0版上线工作。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辅导,共计辅导认定企业96户。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及信息采集,确保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平稳运行,清理申报疑点类、登记疑点类、疑点未及时整改18916条记录。

1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税务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允许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局现有公务员编制统计,除新录用公务员需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以及个别临近退休人员外, 其他人员均持有执法证件,持证率98%以上。对不具备申领执法资格的事业、工勤人员,按照省市局要求,原则上就职于下辖事业单位或者从事事务性工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4.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纪检监察。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公职人员廉政档案填报,实现“一人一档、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主要负责人和各税源管理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机关各单位负责人三个层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签订336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行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开展督察巡查,内容涵盖制度落实、纳税服务、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九个方面。开展纪律教育,通过组织警示教育参观、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和清廉文化创建等活动,不断深化清廉税务建设。编写《纪检监察提醒》12期,强化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政意识。加强对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监督提醒,通过廉政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全年共发送个性化廉政提醒66次。

15.加强执法监督与内部防控。制定督察督办工作方案,先后开展了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阶段性自查、全面督察自查,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督察调研,应知应会情况内外问卷调查,内控内生化情况调研等,并对照上级监督通报多次开展自查自纠,分类形成督察报告。做实问题整改功课,针对杭州市局经济责任审计延伸检查和杭州市局对我局税收执法情况重点督察反馈的结果,原汁原味地形成了督察分析报告,并经区局党委审议作出相应处理。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6.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持续开展纳税服务品质观察活动。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并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优化。充分发挥杭州市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富阳分会作用,组织开展季度例会与会员走访,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座谈,畅通纳税人诉求和维权渠道,完善强化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充分发挥“互联网+税务”渠道,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短信系统,集中培训、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渠道,组织开展对纳税人的面对面辅导培训,收集反馈纳税人诉求,化解涉税争议问题,推进“最多跑一次”各类改革事项落实。

17.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专题教育培训,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主的应对团队建设,事先认真准备材料,事后及时总结。

18.做好纳税人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办法》《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落实专人办理,积极主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9.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线上+线下”同步,一方面,通过线上市局网站富阳子站栏目,对外公布执法事项加基础事项等内容;另一方面,在线下设置信息公告栏和大屏滚动播放公示信息等方式,让纳税人查询获取税收执法公示信息更加便捷。

20.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关于“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作联动的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布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科室负责提供、更新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准确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后,在报刊媒体、电视电台、办税场所等平台载体公示,确保公开内容的统一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1.狠抓常态化政策宣传。以税收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为发力点,突出重点,创新载体,抓好对外常态化税收宣传。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拓展“互联网+税务”渠道,广泛运用征纳沟通平台、税务网站、办税场所、纳税人学堂、纳税服务QQ群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放管服”“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事项,累计推送110多万户(条/次)涉税信息,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举办“普法基地开讲了——我和减税降费”主题活动,把法治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统筹运用媒体专栏、网站专题推送等方式,及时进行政策推送解答,集中报道展现税务部门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助力企业发展的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2.强化集成性税收宣传。围绕征管体制改革、减税降费改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宣传部门的沟通汇报、集成社会宣传资源,配合省市局统筹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合力。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3.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管理。强化履职能力建设,配置专职法制机构,现有人员4名,其中公职律师1名,经济法律专业硕士1名,财经类本科专业2名,配备呈现专业化、年轻化的势态。除专职机构外,目前我局全日制法学专业7人,2名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人员,分别履职于内设重要执法单位。同时,建立了一支涵盖所有内设部门的25人法制联络员队伍,配套建立了税收法治工作群,细化落实相关要求。另外,重新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在服务范围、工作流程、日常管理、结果应用等方面,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操作规范,将法律顾问引入重大事项审核、税收法治培训、行政(民事)管理活动,并进行量化考核。

24.开展法治教育学习培训。注重提高全员整体法律素养,将法治教育培训作为长期固定的培训项目之一,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把宪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列入学习活动内容,组织落实省局、市局和富阳区政府组织的各类法治培训和专题讲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坚持集中学法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以制度化的形式,按季组织开展班子集体学法、年度会议集中述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与业务竞赛,包括:二期中层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培训班计113人;专业人才培训入选市局复合型人才5人;“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及“‘党建+业务’双融合 共提升”全员知识竞赛活动;三期面向全体一般干部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班计214人等。重视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积极落实复习迎考相关工作,提高初任公务员税收法律意识。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体制

25.落实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形成“一把手”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部署,办公室、法制科等部门牵头协调,业务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税收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分工实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6.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季召开会议,听取法治税务建设汇报,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稳步推进税源管理单位开展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推进管事制治税试点。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注重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改进完善考核办法,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单位部门及其个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思路

2020年是“十三五”和“七五普法”税收法治建设收官之年,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到位后的发展之年,更是新税务全面彰显新担当的深化之年,我局将在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

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规范细化议事决策清单、规则和程序,加强对税收执法工作决定性、实体化、可约束的统筹力和驾驭力,逐步建立统分结合、先统后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连通、相互呼应的分层级执法管理体系,实现依法依规决策。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使法治税务工作放得下去、收得上来,摸得了底、评得了分。

(二)强化内外法治教育宣传

以“七五”普法为统领,把法治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深抓细,构建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格局。进一步规范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税法宣传中的作用。持续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创新载体和手段,丰富内容和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营造全社会知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推进和落实“三项制度”

按照省局、市局工作安排,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目录式执行清单,落实防控防范措施,规范税收执法,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执法风险,努力实现执法无过错。重点推进非即办执法事项办理进度查询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互联互通、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税务约谈(询问)室配置应用、法制审核事项分级量化标准与执法决定等工作机制。

(四)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落实和完善纳税服务规范、“最多跑一次”、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部门税收共治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视工作规范、征管稽查合作规范、督察审计内控规范等。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减税降费等工作,深化职责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廉政清单,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数字管税、数字人事,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

(五)进一步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

按照统一全区税收征管方式的指导意见,对2019年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第一批已推行的税源管理单位继续进行优化,对第二批管户多、推进难度较大的单位要加强沟通指导,促使各税源管理单位科学合理的调配人力资源,确保基础管理到位、重点管理深入。围绕“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转方式”为指导,以金三系统、ITS系统、电子税务局等为依托,着力改变传统征管手段,创新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欠税跟踪管控,统筹推进开展各项税收工作。

(六)丰富和深化税务与司法良性互动格局

立足司法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和涉税审判工作实践,进一步深化税务司法协作,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全面推进法院与税务局的工作衔接与协作配合,进一步深化法院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机制;落实破产便利化行动六项措施,助推企业破产涉及税费难题解决,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地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破解与其相关联的日常税收征管难题;启动涉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积极探索行政执法风险司法助力新路子,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七)强化督察内审执纪预防各项工作

正确定位“被动接单”与“主动出单”、“追求效率”与“依法规范”、“就事论事”与“举一反三”的问题,以减税降费、收入组织、高风险领域为重点,常态化应用内控风险推送与整改反馈,拓展辅助平台防控功能;抓实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丰富督察措施,注重督察质量,提高督察绩效,迎接上级各类督察审计;推行督察审计问题清单式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完善问题自纠整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用好督察成果,强化后续管理,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学习剖析,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建设平安税务,促使干部知敬畏、遵法纪,守底线、禁红线。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法制科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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