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局:环保税助力企业改造升级,绿色税制捍卫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19-09-04  16: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吉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安吉县自2018年4月1日开出全省首张环保税税票以来,环保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作用初步发挥,鼓励节能减排、引导绿色生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效益已经逐步显现。目前该县有156户纳税人申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率达100%,其中7户纳税人减免环保税16.3万元,享受了政策红利。

浙江某亚麻纺织有限公司是湖州市安吉县示范区一家麻纺织制造企业。税务干部在近日开展的“三服务”走访活动中了解到该企业已在2018年年底对生产工艺进行煤改气环保改造升级,先后增加固定资产、改造线路等投入约100万元,其主要应税污染物已由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转变为氨氮,污染排放量大幅度降低。煤改气后的环保税如何申报成了困扰纳税人的一个难题。

了解该情况后,该局立即成立由税政、征管、示范区所等部门组成的专家团队,对该公司环保税优惠政策进行专项应对。团队第一时间将最新环保税政策优惠向及企业作了解读,在征管系统修改企业相关信息后,指导其按照升级改造后的环保税征收品目和计税依据进行申报,并建议自第二季度起调整申报数据。企业根据新的征收品目,2019年二季度,只申报了氮氧化物环保税27.57元,预计下半年环保税将继续减少,企业享受减税和政策助力环保改造升级的效果十分明显。                              

“企业在环保工艺上的投入可以带来相应税费的减免,这种正向激励措施很好地实现了企业降低成本的诉求与参与环境保护的平衡。接下来,我们会进一步加大环保设备的投入。”该企业董事长潘先生表示。

在安吉,越来越多的企业像该公司一样,在环保税的正向引领和反向倒逼作用下,从被动减排到主动环保,不仅享受了更多税收红利,也促进了企业自身的提档升级。企业通过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改造升级和优化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通过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设备,积极响应绿色发展的倡议。

去年以来,安吉县局与县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通力合作,环保税征管运行有序顺畅。今年上半年,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申报排放量,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申报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缴纳排污费单位的申报量相比均有所下降。尤其是通过对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实行达标排放免税政策,促进企业由过去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改为向城市管网排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效率。上半年,该局对达标排放的城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免征环保税11.7万元。安吉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金先生表示,“为达到环保税减免条件,我们今年加大力度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企业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安吉县第九届政协委员、安吉浦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国祥表示,“环保税有利于我县对重点污染物的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丰富政府对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手段,发挥生态环境建设的整体协同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破解跨部门监管合作、企业信用信息及环保信息共享等征管难题,用绿色税制捍卫安吉这片‘绿水青山’!”安吉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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