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永康市吉美工贸有限公司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永康市吉美工贸有限公司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3  10: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金税稽三公〔2019〕36号


永康市吉美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307840555030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三处〔2019〕100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税稽三罚〔2019〕99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1: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doc  

附件2:税务处理决定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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