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金税稽三公〔2019〕36号
永康市吉美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307840555030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三处〔2019〕100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税稽三罚〔2019〕99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1: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doc
附件2:税务处理决定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