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524MB16153737/2019-02636 成文日期 2019-03-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吴兴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吴兴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14: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吴兴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吴兴区税务局在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现将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充实,明确每位成员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严格考核。

(二)健全机制,规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我局及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完善了各项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和责任,各部门各负其责,形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合力。同时,督促各股室认真履行公开义务人的职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咨询服务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受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短信、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托税务门户网站、税企QQ群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2018年全年我局共向社会各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其中原国税通过市局网站吴兴子模块向社会公开20条,原国税微信公众号公开7条,原地税微信公众号公开60条,合并后通过市局网站吴兴子模块向社会公开7条。发布的信息均无涉密或标密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事项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时效性、公开渠道的联动性、公开方式创新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8年,我局将依据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税务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需要和实际,设置信息公开管理窗口、资料索取点和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用,及时发布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吴兴区税务局

2018329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吴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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