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MB1615242J/2019-02544 成文日期 2019-03-2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8  10:5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工作、政协提案结果公开管理情况、管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301号,邮政编码:316100,传真:3065206,联系电话:3826513),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网址:/col/col10187/index.html)。

一、 概述

2018年,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国税政务网为依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紧密围绕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载体建设,扩大宣传实效,积极规范权力运行,全力打造阳光政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局党委高度重视,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上级部门、区委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区局机关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性工作,全区税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分管局长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专门人员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为了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确定办公室2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部门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所在部门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工作,为《条例》顺利施行提供了人员保障。

(二)健全制度体系

着力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对前一阶段工作中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实际问题分析解决,同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按照《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政务公开指南》,从制度上解决了为什么公开、公开什么、怎么公开、如何追究、如何考核等问题。同时,紧扣政务公开工作的主题。落实《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严格执行《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对纳税人及公众提出的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规定由区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受理后按不同内容分别交局各相关职能股室(所、分局),由各职能股室(所、分局)负责审查处理、确定答复内容,最后报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给纳税人或公众最终答复。全面贯彻《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全面落实《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考核制度、总结报告制度,促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持续性和系统化的规范工作。

(三)强化日常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和绩效管理体系,主要考核各部门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公开内容是否具有真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公开形式是否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成效是否方便群众,是否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将该项工作与各部门年终组织绩效考核总成绩挂钩,保证工作得到充分重视。在信息、宣传、网站管理等相关规定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的要求,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刊发情况。

(四)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的时限规定。二是落实督查考核制度,督促各股室(所、分局)认真履行公开义务人的职责,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制度、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截至目前,未接到一起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或举报,也没有泄密等情况发生。三是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我们税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四是推行了领导接待日制度,热情接待来访者,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2018年特别对税收征管改革、国地税合并、社保费征收等重要改革事项制定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对相关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涉及纳税人利益和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进一步推进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纳税人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公开答复全文。

(一)利用网站平台公开

我局形成了政府门户网站税务子站及市局门户网站为依托,多种载体形式为促进的政府信息公开综合体系。门户网站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加强税法宣传,开展网上办税,增进征纳互动为目标,确定了16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基本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围绕国家和省出台的减税,整合税务网站、新媒体、自助终端等服务资源,主动推送、加强宣讲、做好引导。2018年,原国税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系统门户网站累计刊发信息51条,公开文件18条;原地税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系统门户网站累计刊发信息53条,公开文件10条;合并后区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系统门户网站累计刊发信息45条,公开文件12条。

(二) 利用《普陀税务信息》公开

通过区局办公室编制《普陀税务信息》全年总计11期、增专刊17期,面向政府有关部门、媒体及区局特邀监察员发送。信息围绕全区税务中心工作,传达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报道区局贯彻落实上级国税部门当前工作重点情况。突出做好税收宣传、税务文化、税收科研等方面的信息报道。

(三) 利用社会资源公开

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区局门户网站以及税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纳税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收到有效答卷350余份。    

(四)利用办税服务厅和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公开

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要求,全面推行办税公开,区局办税服务厅及六横、普陀山、桃花3个纳税申报延伸点在依托区局门户网站的基础上,设立网络查讯电子显示屏、利用办公大楼LED、液晶广告机等科技产品公开税务政务。设立税收咨询台,在大厅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和业务咨询。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设立了内容齐全、简单明了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工作

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做好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接受、反馈、处理工作。落实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要求,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业务协同平台的深度对接,实现与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和部门业务平台的事项流转,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切实做到“一号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2018年全局接受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17起,及时处理17起,处理率100%、满意率100%。

四、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区政协委员提出的《建立普陀营改增纳税人大辅导机制的几点建议》收悉后,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以新机构挂牌为新起点,凝聚新的税务力量,通过建立15分钟办税圈、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完善离岛办税等主要举措,继续完善普陀营改增纳税人辅导机制,更好地服务普陀营改增纳税人,让营改增纳税人享受到1+1>2的便捷办税新体验,按时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提案委员,得到满意回复。同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委区政府督考办、区政协办公室,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依然不均衡,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仍在薄弱环节。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不全面,反馈渠道建设不完善。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仍需加强,特别是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纳税人及社会各界认知程度不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将继续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抓好《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广度,推进全区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社会宣传工作,协调好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跟踪报道,让纳税人普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税公开制度,引导纳税人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参与税收工作的管理,不断推动我区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是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逐一对照公开目录要求,补充完善现有公开目录中公开不到位或管理缺失的信息。及时澄清公开工作中虚假、不完整的信息。

三是重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障,明确依申请公开渠道、工作流程、结果反馈等工作规范,理顺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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