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7  16: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在市局及区局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重要会议精神,紧抓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契机,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根本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税收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一、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稳步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依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打好“挂牌”、“三定”以及社保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重要攻坚战役,统一对外开展规范合法的税收执法活动及管理服务。规范梳理、深度整合税收征管流程,为广大纳税人与缴费人提供优质便利高效的税收服务。

二是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严肃规范税收执法活动,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决防止收“过头税”,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税款依法依规征收入库。本年度,区局累计组织税收收入325.7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9.43%,为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积极释放税收优惠政策红利。依照法律规定推进税收改革,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名胜区税收营商环境。积极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优惠政策,释放减税红利;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累计30户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切实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累计3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实现退税金额340.03万元;落实好10月1日起执行的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组织好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落实。积极释放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红利,减税效应持续显现。

四是扎实建立统一税收征管体系。针对机构改革后原国地税在税种管理范围、管理方式及认定口径等各方面存在差异的情况,深入推进国地税业务集成整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理顺征管职责,区分不同税费项目,逐项梳理,构建统一征管体系,提高行政效能。

五是大力推进税收环境法治化。坚持以依法治税为核心,积极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以法治作为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推动力。积极创建区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撰写相关自评情况报告,整合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方式,营造法治税务工作氛围。全面落实实名办税制度,提升纳税遵从度。深化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运用,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落实各项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推进税收环境法治化。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年度,区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针对个人所得税、社保和非税等税费项目的规范性文件筛查清理工作,主动摸清原地税或地方政府对该税费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明确税收执法主体,统一政策执行口径,进一步体现税收法定原则,确保机构改革后规范性文件的有序合规衔接,促进区局执法依据“减负增效”。

二是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学习并执行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中禁止性规定,扎实推进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本年度,严格依照合法性审核流程制定区局机构改革公告1份,并公布配套的背景及解释,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向市局报送备案。

三是积极参与税收立法及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活动。主动吸收纳税人对于现行政策法规的相关意见建议,在税收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阶段积极提供相关意见与建议。积极参与新个人所得税法配套政策文件制定的意见征求工作,以减税效应分析等工作总结形式提出对于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提升税收规范性文件质量,为税收执法打下基础。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开展税收业务例会,及时探讨区局税收业务工作,健全区局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约束。本年度,区局完成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共计11件,其中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企业申请注销案件9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案件1件、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案件1件。设立重大疑难税务事项研究会审制度,明确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法,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决策科学性,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本年度,完成重大疑难税务事项会审2件,围绕案件所涉争议点开展广泛的讨论,积极吸收多方意见,制作会审纪要及审理记录,共同形成统一决议,提高决策科学性。

二是发挥法学人才能动作用。组织3名税务干部完成公职律师岗前培训,选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区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依法治税方面的专业能力,支持其工作。在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内部事项前组织并听取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有效降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法律风险。

三是畅通纳税人参与决策路径。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保障行政相对人在接受行政处罚前陈述申辩权利。积极利用约谈等方式,倾听纳税人需求。对于应当公开的信息积极主动对公众公开,及时并高质量地反馈12366等各渠道纳税人的投诉或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提高税收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质量。多平台多样化开展税务干部的税收法律知识培训活动。通过党建平台将税收行政执法相关文件的学习纳入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中,确保每个支部都设置税收法律相关的主题党日活动。依托区局青年干部培养计划对税收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本年度区局开展青年干部培养计划共计3期,所涉培训主题包括税收风险分析、税收执法系统应用以及模拟法庭等。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氛围,引导税务干部主动学法、守法、用法,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全体税务干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二是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依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及《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税务行政处罚,严格遵守“首违不罚”精神,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将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裁量标准一一对照,在文件允许的弹性范围之内做出行政处罚,统一行政裁量基准,维护法律尊严。本年度共处理行政处罚案件104件,其中一般程序行政处罚4件。

三是梳理税收执法风险点,逐个防范击破。依托内控系统,主动梳理更新税务干部所在业务线的执法风险点,定期筛查。依照系统风险提示,及时修正税务干部税收执法行为,达到规范文明执法目的,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对税收执法行为智能化、科学化的监督修正作用。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依照市局关于2018年度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备考迎考相关工作。为税务干部营造良好的备考氛围,搭建好辅导交流平台。本年度,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干部共计5名,均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权力的界限与范围。准确梳理区局内部机构人员权限配置,依照规定流程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强化规范性执法观念,提高税务干部对于自身行政执法权利范围的界限的认识,确保在法定权限内行使执法权力。积极落实纠错问责机制,科学确定执法人员责任,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强化党内监督。积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分解,科学、清晰地划分责任界限,将压力层层传导,将责任紧紧压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廉政教育。开展区局全体党员承诺践诺活动,严格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规范管理,推进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从思想源头上做好行政权力的内化制约。

三是推行内控系统的数字化监督与管理。积极落实数字人事绩效管理,做好税务干部业务跟踪与监督,对于考核工作早谋划、早部署、稳推进、稳落实。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切实做到深化权力监督运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把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具体实施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内控系统对于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的实效,以实时指标监控分析税务干部执法行为,及时修正,做好内部监督与控制。本年度内控工作开展井然有序,风险防控工作初显成效。

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司法以及社会舆论监督。通过意见箱、12366及留言形式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完善纳税人监督机制、举报投诉制度。探索并健全应对新兴媒体的舆情监督、收集、研判以及处置机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设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告知纳税人其所享有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权利,深入研究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畅通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充分了解其意见与诉求,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做好税收执法风险的监督与防范,本年度区局所涉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复议案件0件,积极做到于源头处预防纠纷发生。

二是稳妥处理涉税争议。严格遵循《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以及《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法律文件,充分发挥区局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团队的专业力量,妥善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涉税争议。

三是规范开展信访工作。严格依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范信访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本年度区局共计受理投诉48件,其中信访件10件、市长公开电话38件,均予以妥善处理。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严格依照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以及程序,对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不予公开事项划定明确界限与范围,依照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开拓政务公开渠道。除在区局税务大厅设立专门政务公开渠道外,积极开拓政务公开渠道,释放新媒体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活力,积极利用公开网站等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辐射面。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加强涉税信息发布,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及时发布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信息以及欠税信息,做好公开信息的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积极落实“七五”普法工作要求。以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以及党建活动作为抓手,内外并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落实法律“六进”要求。本年度,区局积极落实普法“六进”要求,广泛开展税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深化增值税改革、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以及新个人所得税法等专题讲座,其中组织多种形式的个税专项辅导11场,为西子湖小学、九里松花苑社区、浙江医院、景区公安分局等单位或企业提供点对点税法宣传8场;对内开展模拟法庭1次、青年干部培养课程3期以及宪法宣誓活动2次,提高税务干部对宪法、行政诉讼法的认识与理解,夯实税务干部行政法学知识基础。

二是持续开展便民纳税春风纳税服务。走访定期定额个体户,上门送税宣,开展纳税人大讲堂等培训,千名党员进万企,领导干部下基层,为纳税人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新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辅导与最新政策的传递,将税收优惠及时送到纳税人手中。

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税务大厅信息公开栏、视频展播等多种方式,开拓法治宣传新阵地。积极探索实践视频直播、税法宣传录播、税企交流群等多种宣传途径,主动参加区法制办组织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助力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公职律师团队建设。积极贯彻现代化法律服务理念,推进区局公职律师团队建设进程,完成公职律师岗前培训3人,保证公职律师在税收征管、税收执法事前、事中风险防控、事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覆盖税收执法全过程以及税收宣传中参与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多维度全流程实效。坚持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的双向交流,建立法律顾问与法制干部、公职律师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选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区局法律顾问,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委托协议,正式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依照《浙江省国税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为区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支持其参与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以及疑难信访的研究讨论,充分发挥其法学专业知识功底及实务经验优势。本年度,组织法律顾问开展面向税务干部的法律培训2次,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法治实效。

三是开展青年干部培养计划。对内做好税法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政策宣讲、税收风险分析以及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区局税务干部法学底蕴,提升区局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税收法治业务水平。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体制

一是加强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治税(行政)中的指挥、领导作用。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法治相关文件内容,稳步推进区局依法治税(行政)能力建设。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区局积极开展依法治税工作,形成组织实施、协调督促、落实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活动工作合力,有效推进创建活动。

二是做好依法治税工作的统筹与规划。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区局依法治税工作相关计划以及重点任务安排,为区局依法治税工作把握好整体方向和前进节奏,使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发挥法治实效。各职能部门在分管职责范围内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使我局各项工作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提升税收服务质效。

三是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或是区局内部培训等多样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夯实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法学理论基础,增强法治领导力量。

二、下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税收法治现代化目标,以依法治税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区局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努力创造税收法治建设新格局。

一是继续加强税务干部法治税务理念。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督促税务干部自觉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执法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税收职权,在法律要求的程序中规范税收业务的开展,形成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税收工作秩序。多渠道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提升区局法治领导力量,无论对外税收业务还是对内干部管理,统一践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二是坚持推进法治税务队伍建设。继续发挥好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税收法治工作中的实效。积极吸纳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作为税务系统执法决策的参谋者、执法风险的防范者、行政争议的化解者、规范化文件的把关者、法治理念的传播者。推进区局法制干部公职律师申请进程,持续保障公职律师队伍的成长与发展。积极促进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协同办公,探索确定多样化合作机制,共同开展区局对内对外普法宣传工作,使得内、外法律人才资源得以优势互补。

三是大力提高税务干部依法治税业务能力。深度推进青年干部培养计划,以模拟法庭、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夯实区局税务干部法学理论知识,围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所建立的统一税收征管体系,梳理各项业务工作需求夯实业务能力基础,提高税务干部税收业务能力,壮大区局法治税务队伍,强化区局依法治税力量,为广大纳税人及缴费人提高更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

四是广泛推进法治精神在全社会传播。紧抓“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法治宣传契机,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趣味性,提升普法活动接收方的获得感。对外推进法律宣传工作深入社区、深入学校、深入企业,普法范围广覆盖。主动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法治意识。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