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7  09: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建德市税务局在杭州市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十七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法治“同心同行”文化品牌为引领,深化全国法治税务基地建设,坚持稳中有进,力求稳中向优,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为建德税务新时代的新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深化法治引领,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深化机构改革,新税务机构扬帆起航。按照省市局和建德市委市政府各项改革部署抓好落实,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实现确保干部队伍稳定、收入平稳增长、征纳关系和谐、干部遵规守纪的“四个确保”目标。作为全国第二次个税模拟运行工作任务四个试点区县之一,举全局之力在一周时间内完成全市797户扣缴单位和21886名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和模拟申报,提前1天时间高质量完成了模拟运行任务,得到杭州市局领导批示,浙江省局党委委员,杭州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许祖原对我局在个税二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建德市局在个税新税务部门牢固树立“税为政服务”的新理念,启动“税眼看发展”专题,机构合并后3篇专报得到建德市党政主要领导批示6次,市委书记童定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文扬,市政协副主席程旭专题到局调研指导税收工作,对我局落实征管体制改革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给予肯定。

二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财政收入首破50亿大关。2018年共组织收入74.3亿元,其中入库税款48.3亿元,增收6.5亿元,增幅15.58%;征缴各项基金收入26亿元,增收2.1亿元,增幅8.73%;有力助推全市财政总收入首破50亿元大关,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48亿元,占比95%;税务部门组织地方财政收入26.2亿元,同比增长13.8%,占比达到92.67%,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涨13个百分点,为建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财力支撑。

三是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发放减税红利。全年共计落实减免税收优惠16.6亿元(含出口退税4.65亿元)减免税金相当于同期税收总量的34%,其中一半以上(8.6亿元)直接通过征前减免方式实现,其中:安置残疾人退税、住房减免等改善民生方面共计38779万元;资源综合利用退税、节能环保方面共计6323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12861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减免15290万元;支持金融市场发展减免8239万元;支持三农减免4684万元。特别是今年国务院新出台符合条件的留抵税款可以退税的政策后,第一时间向上争取指标,目前已办理3期共5371万元留抵退税,有效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和资金压力,充分释放税收改革与政策红利,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优惠政策落地到位。

(二)加强法治规范,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严格制定文件。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等工作的要求,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同时按要求向上级税务机关进行备案。2018年新机构成立后,共新制定、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6件,分别涉及机构改革有关事项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二是规范审核管理。2018年新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均由原政策法规部门的公职律师和部门负责人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同时,加大文件审核力度,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

三是完成文件清理。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符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审核,共清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5件,修改2件,全文有效继续执行3件,部分失效废止继续执行2件。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有悖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文件内容。

(三)创新法治运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机构改革后重新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年坚持按季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4次,一把手带头组织学习总局以及省市局领导有关依法治税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税收与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作用,认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深入开展讨论研究,总结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强化责任分解,明确工作职责,发挥部门合力,形成 “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具体抓、业务股室负责实施”的联动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重大涉税事项管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全面推进依法治税。2018年机构改革后,结合重大涉税事项合议办法,对相关执法事宜开展法制审核与合议。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建设,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深化全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打造“法治税务”。

(四)提升法治水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办税“最多跑一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跑一次”事项全覆盖,“跑零次”事项达90%以上,网上综合办税率达到98%以上,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等工作在全市督查中得到较好评价。精简办税资料159项,压缩12个事项办理时间共94个工作日。全年举办税收政策及个税改革辅导培训32场,6674人次参加。深入开展入企服务,共走访纳税人6010户,现场答复纳税人咨询问题593条,收集并采纳纳税人意见建议数32条,对照股室职能逐一分解落实,形成“15日办结”的意见建议答复反馈机制。

二是巩固加强税收征管,提升制度化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关于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系列文件精神,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2018年11月起,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27户。巩固加强个人出租房税收管理,加大催报催缴力度,目前已录入10982套房源,出租面积811082.68平方米,征收面平均达到84.70%。对2015年至2017年欠缴税款的9户自然人纳税人在12月28日的钱江晚报建德专版进行了公告。大力推进实名办税,实现新办纳税人实名办税实现全覆盖。推广应用纳税人预警生成功能,进一步打击违法犯罪。截止2018年年底,已实名采集19146户,采集比例达56.87%,其中法定代表人采集数13098户、财务负责人采集数9975户、办税人采集数13238户。

三是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以《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纲,深入基层一线窗口了解日常工作中行政处罚工作难点与风险点,严格处罚口径的把握。2018年度,我局二次逾期申报处罚率达到100%,严格处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促进了准期申报率的提高。同时遵循“首违不罚”精神,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开展后续检查监督,确保裁量基准正确落实。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维护良好税收经济秩序。全年共推送风险防控任务969户,有问题户数857户,入库税款6548.15万元,加收滞纳金270.6万元。为全市纳税前100位企业举办《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专题讲座,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企业开展风险分析,对物流行业、建筑咨询、医药代理等行业组织风险自查和专项整治,其中物流行业已核查347户,对288户企业停供发票,向外发出886份异常凭证信息核查,补税855万元,加收滞纳金47万元,增值税发票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形成《物流行业税收风险分析报告》向建德市委市政府汇报,得到党政主要领导的肯定。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狠抓重大税务案件查处。成立积案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析案情、分类处理,妥善管控风险,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偷逃税、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有效维护行业稳定和地方经济健康发展。重点对全市低压电器行业、物流行业、家纺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力度。加强税务司法协作机制,促进双向联动、信息共享和执行协作,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互设信息联络员,注重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强调行刑连接的重要性,推动涉税审判专业化,做好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2018年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43件,涉及物流行业8件。推进申报欠缴税费债权企业26家,涉及税款9997129.83元,费(基金)1995284.52元,滞纳金6290490.92元。其中已获得债权清偿6家,共计清偿税款2091805.92元,费(基金)121974.85元,滞纳金133907.29元,并依法为1家破产企业办理注销手续。

(五)夯实法治基础,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利用廉政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化管理的形式,组织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自行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和行风效能明察10次,接受市纪委明察暗访3次。持续推广“廉政监督卡”使用,发出廉政监督卡110份,收回107份。推送廉政短信600余人次,通过“讲习堂”小喇叭语音播报廉洁提醒100余次,通过党员微信群推送廉洁提醒3次,强化日常管理监督。

二是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高度重视改革中各类违纪行为问题线索的管理工作,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重点工作落实和干部队伍情况组织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落实市纪委纪检监察意见书,开展干部批评教育活动1人次。落实机构改革期间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覆盖全局6个层级共427名干部职工,征集干部的困难诉求和意见建议归并后39条,及时分解落实,解决干部难题。严格落实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法,落实省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管理工作规程以及初核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保密纪律要求,严肃审查纪律。

三是深化内控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组织召开内控专题培训3次,培训参与人员共计356人次,其中内控管理岗、内控联络员专题培训涉及48人。将内控与执法督察、专项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结合。根据《执法督察问题清单》,分别开展自查整改,建立执法督查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2018年根据上级督察要求,开展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核实校验工作专项督查,修改自查疑点数据102条;开展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首次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专项督察,对涉及我局的19条疑点信息逐条核查,做好统计与报告工作。

(六)注重法治保障,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结合今年稽查清理积案以及农产品、物流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大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审理案件共计106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46件,重案审理率占比为42.45%,分别涉及走逃税款、暴力虚开、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逃避缴纳税款、第三方取得以及其他案件。重案审理中稽查初次提交案件45件,占比为97.83%。审理审结46件,其中3件书面审理,43件会议审理,改变稽查局审理意见1件,补税1032.81万元,罚款1560.34万元。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严格遵循《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妥善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做好与复议机构以及法院的沟通、解释和协调,高度重视内外部监督,积极稳妥处理各类涉税争议,严防税收执法舆情,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

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的总体要求,由承办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办理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把关。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遵守信访件办理程序和要求,讲究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办件质效和满意度。密切关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的维稳情况,切实做好每日“零报告”和每月月报工作。2018年共处理信访64件,主要涉及商家拒绝开具发票、纳税服务、举报偷税漏税、税收政策及其他问题咨询等方面。

(七)坚持法治透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税务行政公开。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稳妥地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2018年无纳税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二是严格管理信息发布。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加强发布信息的内容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做好重点工作的网上宣传。2018年机构改革后,严格执行对外新媒体平台归口管理,对新媒体账号和宣传平台进行了清理,充分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发布各类政务公示信息40余条,配合机构改革做好各项公示公告的集中发布10余次;积极配合完成舆情处理工作2次,严防舆情发生,未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相关要求,做好税务行政许可与处罚“双公示”工作。根据县区实际情况及审批权限,制作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单,以许可与处罚标准表样通过网站对外公开。大力推行执法项目公开化、执法结果透明化。2018年,向市信用中心共推送税务行政许可公示信息1812条,税务行政处罚信息362条。

(八)推进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建设更新“同心同行”税务文化展示厅,作为税收普法教育的主阵地,保证普法教育内容与现行政策法规同步;联合地税、司法、教育部门,在建德市首个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市城东实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上税收知识普及课,创新宣传形式贴近学生群体特点和需求,不断加强青少年税法普及教育和税收信用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宪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首个国家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二是推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借助党政网和建德市信用信息平台按期及时上报最新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信息,推送企业A级纳税人795户、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A级纳税人36户,进一步拓宽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广度。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将信用核查和奖惩实施纳入办事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反馈奖惩实施情况,深化税银合作,为331户企业发放“税易贷”8550万元。

三是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在组团包干、“百名党员进千企、领导干部下基层”等活动中,在机构改革背景下,税务党员干部齐心协力,联合走访服务重点企业。同时根据企业类型,严格落实“重点企业重点进、重点产业集聚区必须进、反映政策性问题的企业逐个进”的“三进”要求,有效解决服务纳税人和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把党的服务宗旨延伸至基层的各个角落。活动共计走访辅导企业1168户,解决问题142个。

(九)锻炼法治能力,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浙江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与《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规范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工作。2018年,公职律师积极参加省局与杭州市局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组织的专项税收法制培训,参与全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召开全省公职律师业务研讨会议。参与局内重大决策、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案审理、审查民事合同、信访案件等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对疑难涉税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注重青年干部法治能力培养。制定《青年干部培养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青年干部基层窗口锻炼工作机制(试行)》,抓好青年干部的脱产培训、集中学习和业务培训组织“80后”青年干部一季一考;注重办税服务厅人员执法水平提升,安排“一月一学、一考一评”,将学习考核与奖惩挂钩;鼓励干部加强法治学习,考取法律职业资格。邀请省局专家深入讲解企业破产中的税收法律问题、税务行政复议审理与行政应诉实务,提升干部法律实践水平。

三是提升整体执法水平。开展“大学习、大比武”专项活动,加快原国地税政策法规融合学习,加强对《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的掌握,进一步做好业务学习上的师徒衔接机制,通过互帮互学从“法律专修”进修为“税法百科”。在每个业务股室确立1名兼职法制员,负责具体联络协调本股室依法治税工作,结合公职律师3名和聘请法律顾问2名的配备情况,构建“公职律师+兼职法制员+法律顾问”的专一法制队伍。

(十)狠抓法治建设,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中心平台作用。形成“一把手”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法规部门牵头协调,业务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继续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由领导干部轮流讲法。同时将领导干部学法与依法决策、依法治税、优化服务、税收管理相结合,自觉做到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

三是深入推进全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对标省、市局法治税务工程要求,围绕法治税务建设目标,以文化建设为引领,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社会满意为目标,切实做好税务法治基地建设工作,制定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各单位,注重亮点工作的提炼。不断深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全力打造法治团队与法治品牌,始终保持法治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二、当前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法治工作意识有待提升

中美贸易战的宏观形势、持续减税降费的政策导向、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以及个税改革第二阶段的艰巨任务下,干部提升法治意识和增强法治能力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大部分税务干部对法治有了较充分的认识,但仍存在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自觉性有待加强,法治税务学习上存在实用主义思想,对税法以外的法律学习重要性认识度还需要加强。

(二)法治风险防控有待增强

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办税流程不断简化,税收证明事项逐渐减少,结合近年发票虚开案件呈现高发态势,税收改革过程中情况复杂的现实,税收工作的事后监管难度增大,为税收管理带来更多挑战,还要进一步创新手段以及全局合力推进解决,法治工作质效有待提升。

(三)依法治税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在“互联网+治税”的大形势下,面对税收征管改革的浪潮,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依法治税工作需要更多专业化信息人才和更强的数据综合处理运用能力。然而当前税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信息管税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多部门经济数据的综合提取分析还要进一步加强,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质量还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2019年是国地税完成机构合并、新税务机构杨帆起航元年,面对税务部门面临的新形势、承担的新责任,必须昂扬新斗志、迸发新激情,提升新站位、展现新形象。围绕上级工作部署,着眼税收现代化建设和税收事业发展,结合建德实际,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建统领,以省局和地方主要领导党建联系为契机,继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不折不扣落实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将依法治税要求贯穿各项税收工作全过程。

(一)深化税制改革,积极履行税收新职能

一是全面履行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能。与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做好衔接,逐步接收适合划转税务部门征管的非税收入。二是平稳抓好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地。在办税服务厅增设“个税专窗”做好专门辅导,多层次、多渠道持续推进改革培训,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改革氛围。三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推广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政务服务网及自助办税终端,推进共享平台应用,通过数据共享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继续开展便民服务春风行动,开展进企大走访,借助税银同行,增设便民办税点,办好纳税人学堂,组建分类服务专班,拓宽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提高收入质量,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加强收入分析预测能力。认真开展2019年税费源调查工作,加强企业走访,摸清税源底数和变化情况,持续深化日常预测工作,提升收入调控能力,提高收入预测准确率。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牢固树立“不落实优惠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在继续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快退税办理的同时,重点抓好增值税改革、留抵税款退税、扶持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双创”、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等新政策,提高政策执行准确率,确保应享尽享全覆盖。三是培育优质税源,继续落实优质税源三年培育计划,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主动对接服务“凤凰计划”,帮助企业主板上市,为建德财政税收持续稳步增长打好基础。

(三)强化风险管理,严格落实依法治税要求

一是继续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调整完善“管事制”管理方式,优化征管资源调配,纵深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二是推进信息管税提升征管绩效。巩固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定期获取税源信息,运用税收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税收风险管理。落实四部委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落实实名办税和纳税辅导工作制度,严控风险源头。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纳税信用等级和税收“黑名单”的宣传解读,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

(四)规范行政行为,不断完善税收机制建设

一是着力推行三项制度。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作用,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二是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按规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流程;严格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基准,规范行使裁量权。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推进落实,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做好“双公示”工作。

(五)推进普法教育,打造法治文化精品项目

坚持党建引领,围绕十九大“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打造“党建+依法治税”新模式,细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一是丰富更新“同心同行”税收法治文化品牌内涵,推进法治文化展厅建设,打造品牌标杆,同时面向税务系统内外单位与社会各界纳税人,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二是持续推进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抓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重点面向全体青少年开展有关税法普及教育、税收信用宣传教育和宪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活动,努力营造税收法治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税务系统普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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