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2MB16152933/2019-02707 成文日期 2019-03-2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18: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国地税机构分设24年来又重新合并了,工作的顺利衔接,系统的修改并轨,资源的整合利用以及人员的岗位配备等方面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工作压力,同样给法治工作也带来了更大的机遇和挑战。上城区局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机关职能部门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按照上级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持续创新税收法治建设,夯实法治税务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把握经济动态,科学组织收入

严格按照组织收入管理要求,认真贯彻总局“四个坚决”的组织收入要求,依法大力组织税收,认真应对组织税收工作的新挑战,积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持续了解重点企业经营变化情况,通过分解计划、落实责任、加强监控、统筹调库、科学预测和强化沟通等多项措施,在辖区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之上,根据总局平缓增收的要求,制定了我局的组织收入措施及相关机制,扎实有效的开展组织收入工作。全年精准完成市、区两级税收收入任务,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达到99%以上。

(二)落实优惠政策,确保应享尽享

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度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审批退税107450万元,同比增长9.64%,生产企业审批免抵退税30578万元,同比增长20%,外贸企业退税90634万元,同比增长9%。汇算清缴享受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149户次,扣除金额4.97亿元,同比增长55.06%。落实房产税税收减免29户,减免税额3653.62万元;土地使用税税收减免101户,减免税额1089.02万元;印花税税率下调优惠164户,优惠税额331.75万元。

(三)推进体制改革,优化征管质量

根据税务总局《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业务工作方案》,结合我局税收征管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任务清单和分工,建立督促落实机制。认真梳理消除国税地税征管差异,在规定时间完成业务规章制度清理、表证单书清理、业务用章更新,新机构挂牌系统配置及验证工作任务,对原国税、地税不一致的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夯实了税源管理基础。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纳税人信息采集、注销清算等后续税务管理,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截止2018年底,全局完成 “五证合一”纳税人换证34539户,达到应换证纳税人的100%,已完成“两证整合”个体户2550户,占个体户总户数25.71%。扎实推进实名办税工作,2018年度我区共有27123户纳税人完成了实名采集,实现了有办税需求的存量企业办税人员身份信息的采集。

(四)持续推进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勇于担负好个税改革之责,坚决完成好改革重任,把个税改革专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据统计2018年我区个税代扣代缴单位约有2.84万余户,申报自然人人数约为41.11万人。其中,年收入减三险一金超过6万元的自然人约有11.79万人,涉及扣缴单位4700余户,这类人群由于不仅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而且需要填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因此成为我们宣传辅导的重点对象。截止2018年底我局已开展四轮扣缴义务人培训,基本实现培训全覆盖,共计专题培训33场,累计现场辅导扣缴义务人5154户,现场参加培训人数为5617人。

2018年度我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中养老保险费收入为257309万元(不含机关事业),同比增长10.44%;医疗保险收入221146万元,同比增长7.25%。其他非税收入中,由于执行10万元以下免征的优惠政策,“二教附”收入年度合计26180万元,同比增长11.8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入库数在2017年增收40%的基础上同比增幅再度超过30%。

(五)完善风险监控,提高应对水平

1.2018年全年共推送风险纳税人162户,接受跨区域协作任务127条,查补税款3410.02万元,(其中增值税2136.38万元,所得税1273.64万元),滞纳金134.17万元,调整以前年度亏损24.79万元,冲减留抵税金72.48万元;纳税评估企业51户(其中省局2018年度第一批风险指标验证纳税辅导5户),本局纳税辅导企业1户,涉及到虚开专用发票移送稽查1户,评估税款1110.99万元(其中增值税848.96万元,所得税261.49万元,消费税0.54万元),调整以前年度亏损24.79万元,冲减留抵税金72.48万元,滞纳金88.49万元;加强对注销迁移企业的评估质量,全年共评估迁移注销企业31户,查补税款499.52万元,滞纳金55.17万元。

2.做好专项快速反应工作。一是采取票前辅导措施,及时排除新办纳税人风险疑点,告知企业纳税申报义务和发票管理规范,做到事前主动出击,有效防范发票虚开。2018年1-11月,在新办企业约谈取消前,我局筛选并通知约谈1573户次,其中参加票前辅导纳税人1086户,法人变更企业辅导62户,对8户纳税人采取了暂不领用发票的措施。二是建立24小时快速、高效的监控机制,实时筛选异常数据,自行开展风险应对,共推送43户,其中有问题43户,补缴增值税839.42万元,所得税219.62万元。

3.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成立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主动向区党委和区政府汇报,取得对专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工作方案平稳有序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各项工作,对我局涉及的54户企业和15位个人督促其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近3个月来的辅导帮助,截止2018年底上述企业和个人已补缴税款170.36万元,滞纳金47.99万元。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规范了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增强了影视从业人员纳税意识,促进了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切实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政策,积极清理各项审批事项。坚定不移地推进“放管服”改革,依照市局“三张清单一张图”的权力框架,规范税务行政审批流程,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对在总局、省局和市局公开清单内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均按要求进行审批,对不在清单内的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设立的备案事项,按照纳服规范的要求采用事后备案,大力加强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2018年度,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一项,即《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备案。到目前为止,上城区局仅保留了7项行政许可事项,将简政放权做到底,将行权的篱笆扎紧扎实,全面实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零超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在相关会议上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重要性作了专门布置,并成立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沟通协调、跟踪指导、督促检查、组织评估等工作。首先,我局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重大税务决定纳入本次试点工作,并按照市局要求制定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持续完善并按照目录落实该项制度。在此基础上,又同时试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普法责任

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研究和决策。研究制定了《上城区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并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10月份机构合并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第一时间发文成立或调整了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等等依法普法领导小组(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做到各项法制工作和活动开展有人负责,职责清晰,工作有序。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培养法治思维,健全管理制度

把依法治税、学习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面向全体税务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累计培训397人次,累计培训时间1200多个小时,真正做到了学法、知法、用法,把法制教育培训的计划安排落到实处。每年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中优秀率达100%。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内控建设,扩大防控范围

对总局强制扫描的指标过错进行每日监控,建立微信工作群每日提醒工作机制,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实时通报,同时,针对日常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高频疑点定期开展核查,加大风险防控覆盖面。在平台中接收省局督察内审处、市局所得税处、货劳处分别推送的疑点核查任务共3批,核查疑点数据共13条,其中确认无问题5条,自行更正8条,并及时将结果通过系统予以反馈。向市局督察内审处、局内纳税服务科分别推送内控建议1条;反馈调查问卷共2份。

(二)开展专项督查,做好自查整改

针对非正常户已经开具未申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作异常扣税凭证处理的情况,在全局范围内再次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再学习,明确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操作流程。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自查工作,及时处理非正常户抵扣凭证信息。

针对2户未录入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的相应增值税发票,及时责令相关责任人在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补录,全部完成涉及的267份发票的录入工作,并根据两个具体责任人的过错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进行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深化廉政防控,强化责任追究

1.加强内部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充分运用局行政办公网、编撰《上城税务廉政专刊》等阵地开展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作风教育,引导干部防微杜渐、引以为戒,提高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2.积极构建外部监督体系。聘请7名特邀行风监察员,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监督,提高税务机关行风效能建设水平。定期走访上城区纪委和监察委,多渠道了解社会反映和纳税人关切,征求工作意见建议,密切相互关系。积极主动开展构建惩防体系、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营造良好氛围。

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深化新机构干部出国(境)专项治理等工作,加强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工作。2018年全局共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事项34人次,婚丧喜庆报8件次,均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4.进一步健全问责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建立终身问责机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等机制和办法,使问责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问责的常态化、制度化。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机构改革后信访量呈现明显增长趋势。信访来源渠道主要为12345市长公开电话、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举报平台、杭州市稽查局转办。信访内容主要为反映商家不开发票、咨询税收业务。2018年,在信访量激增、信访回复要求越来越高的压力下,我局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处理,做好信访转发、催报、回复等工作,全年未出现回复逾期情况。在按时回复的同时注重把好回复内容和质量关,确保回复内容有依据,消除信访工作隐患,及时化解矛盾。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要求相关科室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开”、非正常户认定名单公布、欠税公告等,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但申请量比上年明显下降。近期以来公检法部门查询涉税信息量有所增加,我局均按照文件规定做好资料审核,全年共受理22件。在落实好信访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舆情的监控反馈。制定并落实个税改革舆情监控和应急工作方案、两费划转舆情应急预案等。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创新宣传形式,深化全民普法

结合税收日常工作,加强干部对国家基本法律、经济建设、税收专业、行政执法等相关法律,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通过创新普法宣传载体,突出面对面税法培训辅导,加强培训辅导宣传。网站按要求及时更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项目公开清单,发布普法工作相关动态。在微信平台转载及原创推送内容,宣传税法知识,解读税收政策。其中我局微信公众号“杭州话说税收”栏目,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接地气的宣传方式赢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做好微信微博消息推送和网站更新,机构改革期间根据市局要求完成微信微博注销流程,并做好新网站上线一系列工作。结合热点、税收政策和实际工作制作原创微信,2018年共制作原创微信25篇。

(二)做好税法宣传,和谐征纳关系

1.做好宪法宣传日活动。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今年是首次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本次宪法宣传日的各项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明确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和具体内容,并要求法制科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增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影响面;二是活动形式多样。我局通过组织开展宪法知识讲座、“宪法的力量”微视频展播活动、宪法知识主体小组讨论、行业“法律六进”活动等等形式,在局内及广大纳税人中进行宪法宣传,让全体干部及纳税人都能够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感受宪法,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认识。

2.2018年4月14日,我局联合民情热线走进五柳巷特色街区开展为民服务。通过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书法创作、税宣漫画等新颖而又接地气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效果显著。5月初继续协办好“与税童行”第七届全市中小学生漫画大赛决赛。赛前召开全局青年干部动员会部署工作,安排落实好礼仪、主持、奖状书写、互动问答、奖品采购等一系列工作,多次到现场测试PPT、视频播放和主持人彩排,协调公安、物业保安等做好安保事项。最终圆满完成全部协办任务,获得市局好评,浙江卫视、浙江经视、杭州电视台相继进行了专题报道。此外,6月8日,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对我局开展的主题为“立足新时代•展现新税貌”的纳税人开放日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通过报道市民在办税服务厅现场体验互联网自助办税的场景,展现窗口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注重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宣传,将专业的法律人才充实到法制岗位。积极引导和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外语等资格考试,截至目前我局拥有三师资格人数已达到10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5人,其中4人为公职律师,1人在法制部门工作。将新录用公务员的执法资格考试成绩作为2018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周密的迎考方案及集中学习计划,确保7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全国的执法资格考试。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成立依法治税(行政)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落实的法治创建领导机制。二是制定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会议议题范围、定期会议召开规则和临时会议召开条件等,形成我局依法治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责任分工、具体执行、任务落实的纲领性规程文件。制度执行过程中,领导小组会议程序规范,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健全,在此工作中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以此构建严密高效的依法治税工作体系。三是本年度共召开6次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与人教、纪检组、办公室等部门协调配合,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形成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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