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0002668223K/2019-08043 成文日期 2019-03-2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2  11: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化税收法治建设,法治水平不断提高。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强化依法治税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保障,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依法治税,是顺应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需求个性化、诉求多元化、信息网络化的新变化,为税收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法治保障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我局充分认识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将税收法治工作与“带好队、收好税”的中心工作同计划、同落实、同考核。市局一把手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县级税务机关普遍成立相应的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上下互动、内外结合,努力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加快推进依法治税的合力。

2.加强领导小组建设,强化核心作用。强化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核心平台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依法治税(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2018年组织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审批改革和内控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效地发挥了“指挥部”和“主心骨”的作用。

3.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提升法治能力。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强化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通过遵法、学法、用法,带动全体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2018年通过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的形式,多次组织领导干部系统深入地学习了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基础性法规条文和中央、总局省局领导关于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税方面的重要讲话;市局一把手专门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就如何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讲法制课,既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意识,又让领导干部对法律体系和条文运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推进。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改革方案和上级要求,严格执行“四个确保”“六项纪律”,推进事合、人合、力合、心合,释放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效应。一是新机构挂牌和“三定”落实规范有序。成立联合党委并改设党委,提前整合四个部门。建立“1+7+9+N”工作机制,改革办、工作组、联络督导组认真开展工作,下发26份联络督导清单对266项任务进行部署。全市41个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抓好“三定”落实,做好机构组建调整、跨区域稽查改革,开展人员转隶、调配和任命,机构和人员更加优化。二是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顺利划转。加强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对接,新增城乡居民两费和两项非税收入由税务征收,缴费便利畅通,征管有序高效。三是改革相关工作平稳开展。统筹做好征管、服务、执法等工作。开展信息系统的升级配置验证,征管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44个办税厅实现原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全覆盖,确保办税顺畅。建立健全18项工作制度。四是改革支持保障有力到位。加强与省局、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在办公用房、经费保障、人员安排等方面取得支持,历史遗留的养老保险问题得到解决。

2.组织收入平稳增长。2018年我市经济运行稳健,加上部分行业较大增收、科学征管等因素,税收收入平稳增长。我们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落实省局、党委政府对组织收入的要求,合理把握收入总量,增强税收与经济的匹配性、增长可持续性,打牢后续增长基础。加强调研,从税收视角分析经济和产业发展情况等,服务领导决策。全年全市税务部门组织税费收入994.53亿元,增长12.99%。其中税收收入728.03亿元,增长12.39%;社保费和非税收入266.5亿元,增长14.68%。税收收入中,地方财政收入369.57亿元,增长13.77%,为我市财力增长作出重要贡献。

3.税收服务不断优化。一是“妈妈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五问入企、五心服务”“万名党员进万企,领导干部下基层”、税企座谈会等活动。出台关于“妈妈式”服务、助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服务上市拟上市企业的3个20条意见,深化出口退税服务的15条意见。市局被评为台州市产业培育和优化升级先进集体,仙居县局被评为台州市“五心”“妈妈式”服务先进集体。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黄岩区局“亩均税收管理平台”发挥作用。二是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个税起征点和增加六项扣除、提高出口退税率、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办理减免税费132.86亿元,增长10.52%,另有纳税申报时直接减免30多亿元。帮助企业应对中美贸易摩擦,退税时间缩短到平均3.5个工作日,办理出口退(免)税194.47亿元,增长11.61%。三是“最多跑一次”方便纳税人。深化应用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手机办税、容缺办税等方式。与有关部门联合设立社保服务大厅、不动产交易统一受理窗口。有146项办税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90%的事项实现“一次也不用跑”。四是纳税服务持续优化。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推动20项审核环节向大厅前移,提升办事效率。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和应用,“税银合作”累计为3661家企业获得36.48亿元信贷。12366热线全年接听5444个,咨询满意度全省第一。

4.税收管理扎实有效。一是征管质效不断提升。实行征管“四个转变”,统一原国地税征管方式。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强化数字管税和税源风险管理。共推送7272户纳税人进行风险应对,查补税款和滞纳金5.01亿元。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工作。二是“四大系统”顺利上线。推进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金税三期并库、城乡居民两费征管系统和电子税务局优化改造工作,做好数据清理、压力测试、宣传培训、初始化等环节。加强信息化建设,各类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畅通。三是大企业税收管理持续推进。做好千户集团税收管理,组织税企高层对话。对7户大企业开展全流程风险管理,核实632条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补缴税款1.12亿元。四是各税种管理得到加强。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和服务,应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车购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加强成品油等消费税管理。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后续审核,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完成7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落实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管理措施。市局被总局评为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改革先进集体。加强“1+N”跨境税源联动监控,反避税补缴税款4290万元。推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开展风险核查70户。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1.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水平。一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全面审核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内容、程序,根据“三统一”工作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和备案工作。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与不定期清理相结合制度,2018年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组织了2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市共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8件,部分废止失效11件,继续执行6件,修改后继续有效15件,并对现行有效的文件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扫清了制度陷阱,提高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学习领会,组织全市法制部门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重点对新办法的重要变化进行学习和掌握。

2.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清单管理、再造流程、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四轮驱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经五轮动态调整,目前全市税务系统保留税务行政审批事项7项,全部为行政许可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强化行政审批与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的衔接,加强取消项目的后续管理,将总局、省局的有关要求予以梳理整合,对33项已取消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化后续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消得掉、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3.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善用外脑资源。在全市税务系统长期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好公职律师等系统内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逐步完善以税务系统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公正严格执法,维护税法权威。一是推进执法流程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等工作规范,落实单位和个人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逐步形成统一的内控规范,提高执法效率和行政效能。二是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提高稽查案件审理质量,充分发挥重案审理的监督服务作用,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税务行政争议的发生,全年市本级共审理重案82件。

2.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强化程序正当原则。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各单位在完善执法公示信息模板、明确执法记录设备管理办法、固定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等方面取得了有效进展,如椒江区局提交的关于修改完善省局网站群执法公示模块的意见建议被省局领导充分肯定,并在新网站改版中予以落实;临海市局、仙居县局和三门县局建成音视频全记录约谈室3间,配置了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记录设备25台。

3.强化税院合作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全市税务部门联合法院建立税费追缴协作联动机制,通过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主动参与到法院受理案件、企业拍卖款分配等过程中,加快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并以税收优先受偿原则,争取得到法院和企业的理解和配合,确保欠缴税款及时扣缴入库。2018年税务机关申请法院协助执行司法拍卖中的欠税(费)的户数为116户,已入库税(费)金额15507.76万元。

4.加强税务稽查维护良好经济秩序。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处涉黑税收违法大案得到总局于春生副局长批示肯定。落实重点税源企业检查、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任务,开展限售股转让、医药行业、机动车发票的专项整治,推进积案清理。全年稽查共立案检查1085户,查补收入8.24亿元。

5.依法依规做好复议应诉工作。2018年参加行政诉讼应诉的案件数量7件,败诉0件;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数量2件,被复议机关撤销和确认违法的数量为0件。市局公职律师在复议应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

1.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一是党建工作引领发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四个一”党建活动,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做好新机构的支部设置,推行支部“四推送一督查”制度,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微视频《我的党员+生活》被评为全市机关单位主题党日案例第一名。二是清廉税务建设稳步推进。构建“大纪检”格局。坚持抓早抓小,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整治“四风”专项督查和多项专项治理。信访件数量大幅下降。进一步落实省局对市局巡察的整改,开展对两个县市局的巡察“回头看”和一个税务所的巡察。

2.立体推进“两权”监督。一是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四合一”监督检查,努力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权力运行大监管体系。通过严格自查、扎实整改,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降低了执法风险,严肃了财经纪律,提高了征管质效。二是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明晰权责边界,严格规范用权。对税务总局和省局已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全面予以公开和贯彻执行,确保行政审批改革和行政处罚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对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监管等其他上级部门尚未明确的权力事项,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和总局各项工作规范要求,自行梳理权力清单,厘清行政权力事项,摸清行政权力底数,在系统内部加强自我约束。

(六)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1.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设,打造精英团队。一是人员数量稳步增长,2018年新增公职律师2名,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22名公职律师,人数在全省税务系统位居前列。二是探索“以练促学”的培养模式,抽调公职律师参与稽查案件专项督察、重案审理集中办公、行政复议听证等工作,建立公职律师工作记录台账,以实战练兵提升税务公职律师的综合素质。

2.建立多层次人员梯队,加强人才储备。既盘活存量、用好现有法律人才,又加大增量、做好法律人才的招录工作。在用人计划编制方面充分考虑依法治税的需求,法律人才相对欠缺的单位有意扩大了专业人才的招收录用力度,全市税务系统法律专业人才数量稳步增长。逐步形成了“部门法制员—法学专业人才—准公职律师—公职律师”四位一体的法律人才梯队。

(七)认真开展“七五”普法

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载体,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户、进家庭”的税收法制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打造精品普法项目,着力开创“七五”普法新局面。认真推行“模拟法庭”宣教工作,各县(市、区)局与当地人民法院联合设立“税务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将涉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全貌实景立体化呈现,引导广大税务干部亲身体验司法审查要点,发现税收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高税收法治能力,同时增进司法机关对税收实践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维护税法适用统一性。全市共举办“模拟法庭”12场,税务干部参与600多人次。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在加强法治税务建设、推进依法治税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与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部门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新税务的基础还需夯实,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在理顺执法机制、监督全程覆盖、整合税收业务、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发挥新税务更大作用、服务大局还需大力推进,破解涉税难题还有所不足,依法组织收入平稳增长的难度加大,在法治框架内提升办税便利性还需进一步探索。

三是转变征管方式还需推进,在税源专业化管理、数字管税等方面有待探索。“放管服”改革中,事中事后管理需要加强,一些环节执法风险不降反升。

四是执法队伍融合还需加强,干部能力还不能充分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仍有待加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还需激发调动。

三、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19年是机构改革后展现新税务新担当的开局之年,台州税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法治税务工程,强化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税收法治建设,为税收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以更高水平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尤其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持续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认真落实总局、省局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权为突破口,分期分批推出税收执法权力清单。

三是继续深化公职律师工作。进一步探索税务公职律师培养机制,提高实战应对能力,研究落实相应的物质和精神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精英人才的引领作用。

四是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总局、省局要求继续推进审批改革,规范审批行为。继续强化后续管理,对总局、省局没有明确规定的已取消审批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先行制定后续管理措施。

五是继续深化三项制度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完善软硬件配置,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流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主抓几个典型事例作为样板成果,强化案例指导作用。

(二)以更强力度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号),做好与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和配合监督,及时将外部监督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报告。

二是强化税收执法督察。精选执法督察项目,对屡查屡犯项目、税收管理薄弱环节项目、执法风险隐患大的项目和当前热点税收政策落实情况中,选取几项确定为督察项目,力求查深查透。依托内控监督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征管信息系统数据,加强数据的综合运用,开展数据的分析、比对,查找和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问题,在督察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加大监督成果运用力度。推进建章立制,逐渐形成督察部门问题反馈,业务部门管理措施完善的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使执法督察做到“检查一项、规范一类”,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规范执法行为。

(三)以更深层次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一是深化内控理论知识学习,提升内控理念。继续将税务总局王军局长署名文章《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切实发挥治税管队作用》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学习内控的重点内容,确保内控思想高度一致。

二是完善内控工作体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税务稽查、政策制定、法制工作、增值税发票管理等专项制度,以《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为基础,研究制定征管体制改革到位以后我局内部控制岗责体系和责任清单,逐步健全完善内控工作体系。

三是推进内控规范化、信息化、痕迹化建设。在上级税务部门确定的权力运行风险点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补充完善,根据税收政策变化对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内控标准统一规范。配合上级税务部门做好内控平台指标和功能完善升级工作,将信息化与内生化的风险防控思路与措施落实到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各个领域。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2019年3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