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MB1615031N/2019-29879 成文日期 2019-03-2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征收管理股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1  10: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法治能力建设

1. 开展“税收法制大讲堂”活动

为激发干部学法用法的热情,增强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法制人员深入学法、执法人员普遍学法,不断提升干部法治观念,提升执法水平,开展“税收法制大讲堂”活动,全年共开展了六期。

2.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每月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令--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办法、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与我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报送学法情况。

3. 开展执法资格考试

组织18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2018年度执法资格考试,考前组织集中学习,并安排2次模拟考试,并最终以平均分81.5分的高分100%通过考试。

4. 执法人员培训

按照海盐县税务局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要求,年初印发了《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盐国税发〔2018〕20号),制订了《海盐县国家税务局2018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表》,全年按照计划组织培训40余期,开展计划外培训10期,培训人员2283人次。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

5.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根据上级局和县法制办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共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34个,全文有效继续执行文件3个,修改后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个。向法制办提出文件清理建议4条,其中建议废止的文件1份,建议保留的文件3份。

(三)行政决策机制建设

6. 依法治税领导小组工作常态化

落实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了1次会议,审核成立了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了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布置。

7. 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构建“一局一顾问”,成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健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选派人员参加2018年度第二次公职律师岗前培训,为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打下基础。

8. 试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按照《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方案》,试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8年共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95次,审理重大税务案件91件,不予受理案件4件。

(四)执法风险防范

9.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税收案件办理。配备符合规定的执法记录仪4台,建立执法视频指挥室,对重大执法案件进行全过程记录,录像长期保存,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着力打造规范税务。

10. 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成立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小组,印发了《2018年全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盐国税发〔2018〕44号)、《关于开展2018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浙盐地税督审便函〔2018〕7号)和《2018年打击虚开骗税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盐国税发〔2018〕43号),重点开展了个税改革专项监察、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核实校验专项督察,保障了国家重点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11. 完善执法责任追究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法治建设要求,深入推进我县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县局“一把手”为组长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税收风险监控分析系统,开展疑点核查工作,国家疑点核查结果按照过错责任追究流程开展执法责任追究。

(五)部门工作配合

12. 加强与其他部门工作配合

积极配合法制办的工作,全年共向法制办报送信息报道51篇,报送行政处罚备案报表10份。根据法制办文件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送行政执法评查案卷4份。并在全县优秀案卷评查中,荣获一等奖。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开展执行资产信息传递工作,做好社保费强制执行,企业破产财产申报和参与分配等工作。根据法宣办文件要求,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自查。对其他部门工作给予积极的回应,提供询证函反馈意见8次,涉及企业120余户。

二、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继续规范执法过程,防范执法风险

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内部控制监督平台重新进行初始化,调整内控各主责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做好人员操作培训,做好平台预警监控、陈述申辩、调查确认、过错追究;组织开展一次内控建设和实施情况自我评估。

(二)继续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以税收执法督察为抓手,全面分析我局目前执法现状,查找执法风险点,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减少执法风险。

(三)继续落实“三项制度”

积极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与清理工作。

(四)继续做好常态化工作

每月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每季召开依法治税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做好社保费强制执行、破产债权申报、参与分配工作及与其他部门工作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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