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6MB16420050/2019-02189 成文日期 2019-03-1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8  14: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

一、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稳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新税务机构于2018年7月20日顺利挂牌,统一对外开展税收执法和管理服务。坚持“机构改革,服务先行”,始终把服务纳税人作为重中之重,推进征管力量深度整合、征管流程全面梳理、涉税费数据全面融合,使纳税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认真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工作要求,稳中求进,克服外部环境不稳定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坚定信心,牢牢抓住重点,把握“近、准、防”,贴近企业、摸清税源、管理控制欠税,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和评估风险应对,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平稳增长。

三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环保税、资源税改革,加强企业所得税清缴和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全面落实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小型微利企业、简并税率等优惠政策,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认真落实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规定,将改革红利释放到位,开展留抵退税工作。

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精简纳税人办税资料,落实“一厅通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改革要求,不断完善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推进146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积极践行“互联网+税务”,依托“浙江省网上税务局”,2018年“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已基本实现网上办理。深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积极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规范文件制定。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等工作的要求,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利用书面、网络等载体,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公开意见。2018年,经省级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明确授权,我局共新制定、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涉及机构改革事项。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同时按要求向上级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二是加强审核管理。2018年,我局经省级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明确授权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部门联合局内税务公职律师,发挥专业特长,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

三是完成新一轮文件清理。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新一轮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税务机构改革精神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精简1个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2018年我局共开展23件次法制审核。坚持贯彻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外部专业法律顾问,建立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法规人才组成的综合法律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提高税务机关重大决策的效率和水平。

二是坚持依法治税(行政)领导小组的决策作用。坚持按季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依法治税重大问题,有效地将依法治税工作放到税收工作大局进行统筹,促进了税收法治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同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形式和内容也不断得到丰富,如组织领导干部会前集中学法,集中研讨“个人所得税改革”等重大税收政策,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从而带动全体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的全面提升。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税收征管转型升级。我局扎实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同时,依托“金税三期”及电子税务局等数据优势,综合运用发票预警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综合管理系统等,及时核查上级发布疑点数据,加强风险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办税,强化办税人员身份信息数字管理。

二是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根据《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在机构合并后及时规范统一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发布,并落实“一事不二罚”原则,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积极稳妥地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以税务网站为公开主渠道,进一步拓展新媒体、实体办税服务厅等其他渠道的公开,强化不同公开渠道之间联动和信息共享。围绕重大政策效应落实、减税降负、社保和非税收入职能划转等重点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及时广泛地宣传新的政策规定,定期举办税收政策培训会,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主动回应涉税热点和社会关切,切实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掌握新的税收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2018年,我局组织开展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新政等各类税法宣传培训近70余场。

(六)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我局坚持开展形式丰富的普法活动,在税收宣传月,与浙江财经大学联合举办“大学生税官初体验”活动,税务专业大学生来到我局办税服务大厅,参观、学习税收实务、税法相关知识;举办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宣讲会,助力企业“走出去”,就企业在“引进来”“走出去”中遇到的难点、堵点以及经营过程中关注的涉税问题进行解惑。在国家宪法日,举行中层干部和新入职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干部宪法修养,强化职责意识。同时,还组织了多场税收政策培训和税务干部进企业辅导活动,培训和辅导结合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优惠政策热点,将相关税收知识、优惠政策带到企业中,更好地辅导企业申报及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积极创建法治税务基地。风险信息化,法治智慧化,我局以“荷”文化引领法治建设,提出“责任、效率、文明、和谐”的核心价值理念,打造“荷文化”特色税务文化品牌。同时应用大数据理念管理税收风险,建立各类风险管理制度,整合外部信息搜寻大企业股权转让案例,利用互联网智慧优化纳税服务,创建了具有西湖特色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入围市局评估单位。

(七)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大力提升队伍法治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培训,提高全体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2018年分别开展税收业务培训、税务干部法制培训等法治培训,通过案例讨论、专题讲座、政策宣讲等形式,强化干部队伍法治意识,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是加强公职律师专业团队建设,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内容。组织公职律师参与企业破产债权申报。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化解行政争议,组织公职律师参与会商研讨,深度剖析案件矛盾,有效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局内操作规范制定,对“实名办税”、“打击虚开发票”等近期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以律师视角对执法新需求进行回应。安排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评估。

(八)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发挥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中心平台作用。形成“一把手”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法制部门牵头协调,业务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继续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由领导干部轮流讲法。落实述法评议相关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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