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31G/2019-02122 成文日期 2019-03-1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5  10: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原丽水市国家税务局、原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栏目(http://www.zjtax.gov.cn/col/col9094/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207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293259,传真:0578-2293512)。

一、原丽水市国税局

(一)概述

原丽水市国税局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宗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渠道建设,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内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深化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发《丽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丽国税发〔2018〕3号)、《丽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丽国税函〔2018〕20号),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责任和流程。

三是加强工作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坚持先审核后发布,由各处室负责人严格把关公开内容,确保真实有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单位设置1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充实人员力量,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

截止到2018年7月5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5条。其中通过官方网站公开信息1467条 ,微信发布信息185条,其他方式发布信息22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0条。共开展问卷调查1次,开展在线访谈1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原丽水市国税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10个子栏目,分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概况,局况简介,工作信息,政策法规,计划规划,税收统计,人事信息,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和县(市、区)局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概况又包括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公开监督和依申请公开五个三级栏目。各单位按照《丽水市国税局网站岗责体系》及时有序更新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8年7月5日,全市国税系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人大政协提案工作规范,紧扣提案签收、交办、办理和答复反馈等关键要点,做到提案办理面商率10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8年7月5日,全市税务系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原丽水市国税局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公众参与互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改进和提升,例如,信息公开的渠道与纳税人需求仍存在有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原丽水市地税局

(一)概述

2018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原丽水市地税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地税工作实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地税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效能。原丽水市地税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地税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及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原丽水市地税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设定了争先创优的目标,通过会议部署以及业务培训等方式,增强干部职工的共识,形成了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二是拓展公开平台,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拓展公开平台,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加强税务政策的宣传。认真组织好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走访活动、召开环保税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开展“新时代、新税风、美好环境悦跑悦轻松”活动、召开“精准服务共享发展”税企恳谈会、举办希望杯“故事大王”评选大赛、“我是小小税务官”体验活动及税收故事征文活动等活动,进行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税收政策宣传。

三是夯实基础管理,确保科学规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将“五公开”列入了办文办会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按时报送信息公开季报、年报、公文备案表以及简报信息,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

截止到2018年7月5日,通过官方网站公开信息790条 ,微信发布信息177条,其他方式发布信息677条。制发规范性文件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8年,原丽水市地税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11个子栏目,分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概况、局况简介、工作信息、政策法规、计划规划、税收统计、人事信息、“最多跑一次”专栏、处罚公告专栏、互动专栏、县(市、区)局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概况又包括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公开监督和依申请公开五个三级栏目。各单位及时有序更新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8年7月5日,全市原地税系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人大政协提案工作规范,紧扣提案签收、交办、办理和答复反馈等关键要点,做到提案办理面商率10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原丽水市地税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原丽水市地税局信息公开的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从平台来说,网站、微信等平台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但当前这些平台的互动性还需提升,信息传递效果还不够理想,与网友的互动交流不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国税局

(一)概述

2018年7月5日,由原丽水市国家税务局、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的新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成立后,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目标,狠抓涉税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机构改革后按照职能分工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公开人才库,各单位设置1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在沿用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网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发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在绩效考核中明确各类信息公开项目责任科室,细化考评方法,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重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2.优化整合,回应关切。

针对新媒体账号数量过多过散、账号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关停县局新媒体账号,统一整合成“丽水税务”微信公众平台。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开设丽水市税务局栏目并开通公众参与模块,强化税务咨询专线和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回复功能,后台设置专人受理,提供及时的案件处置和“一对一”的税务疑难杂症解答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运用载体,创新形式。

一方面,充分发挥“互联网+税务”便捷灵活的特点,以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窗口,不断优化便民服务,公开最新税收法律和通知公告,并以视频、漫画、图文等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第一手税收讯息增强用户体验和影响力。同时加强与“浙江税务”、“丽水发布”等公众号的互动,形成新媒体宣传矩阵。另一方面,以实体办税服务点为基地,举办新办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税企座谈会、“纳税人开放日”、“媒体记者体验行”等活动,开展网格化纳税服务,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优惠、送服务,助力辖区企业振兴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

2018年,新机构成立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2条。其中通过官方网站公开信息741条 ,微信发布信息133条,其他方式发布信息439条。制发规范性文件49条,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1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网站栏目中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细化设置6个子栏目,分别是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监督、依申请公开和区县信息公开。公开目录则细分为全局概况、领导简介、通知公告和双公示工作。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一是网络。将网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构建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网站栏目、“丽水税务”微信公众号和税企交流群“三位一体”格局,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和影响力。

二是办税场所。在全市各个办税服务厅以展板、海报、滚动显示屏、二维码等形式,公示税收热点问题,设立信息公开查阅处、受理点。

三是咨询热线。有效调配热线咨询,强化日常质量监控,提升咨询服务质效。结合微信公众号、网站留言咨询等其他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宣传辅导。

四是纳税人学堂。根据纳税人需求,通过实体学堂和网上学堂相结合,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宣传税收政策,辅导实务操作,帮助企业用好政策、用足政策。

五是其他方式。推出系列税收宣传活动,高效向纳税人解读税收政策,利用短信平台向纳税人推送各类提示涉税信息,同时还通过市民广场、电影院等大屏幕播放税宣视频,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人大政协提案工作规范,紧扣提案签收、交办、办理和答复反馈等关键要点,做到提案办理面商率10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与形势要求、公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

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将继续贯彻落实“五公开”要求,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二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围绕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政策,重点做好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的发布、解读、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提高队伍信息公开的专业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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