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00MB1642128R/2019-29900 成文日期 2019-03-14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4  15:51 来源: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综合保税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化法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制教育,加强执法监督,防控执法风险。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区局全面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履行税费征收职能。2018年度,区局共组织收入282422万元,同比增长25.44%。其中,税收收入238690万元,同比增长22.99%;非税收入43732万元,同比增长40.72%。

2.依法落实优惠政策。区局贯彻“依法征税、应退尽退”的原则,全面落实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退还部分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企业范围等7项国务院减税措施,以及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其它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度,区局累计办理各类减免退税5.12亿元,同比增长396.74%。28户企业申报2017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享受面达1.98%,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研发加计扣除金额57016.40万元;分批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退税名单涉及区局辖区企业共8户次,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38587万元;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107户,预计减免税款4103.48万元;房产税减免共计72户,预计减免873万元。此外,区局还持续做好进出口企业退税审核工作,2018年共审批免抵税额22271.82万元,退税额9270万元。审核并办理美福公司退还消费税73489.18万元、增值税4857.75万元。

3.强化税种管理。落实办理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区局共有39户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推进新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成立了个税改革专项小组,并制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升纳税宣传,实现个税辅导全覆盖。稳步推进环保税征工作,确保环保税征收平稳有序开展。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28家企业有序完成征期申报征收工作,征收税额121.04万元,申报率100%,未发生舆情。加强风险应对管理,统筹专项风险管理和重点税源风险管理任务,完成了对644户纳税户的税收风险应对,开展对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流程风险管理。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一窗通办”。按照进度安排表、规定时间点,统一标识标牌、规范业务流程、统一执法标准,推进涉税业务的流程整合、业务融合、资源聚合,通过互学、互帮、互练,持续推进“一窗”综合办税。目前,区局共设3个办税服务厅,所有办税服务厅12个窗口均实现“一窗一人”办税模式,综合窗口可办理除车购税外各类涉税事项。

2.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贯彻“最多跑一次”工作精神,简化办税流程、压缩办税时间、优化税后流程,严格执行容缺受理、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承诺制税务注销等制度。集中公开“最多跑一次”相关事项并主动落实。最新的“最多跑一次”税务事项清单共10大项,146小项,其中已实现网上办税事项137项,实现移动端办理77项,跑零次133项,目前最多跑一次清单均已在办税大厅公示栏公示。

3.做好税法宣传辅导。为有效解决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相关疑问,区局共开办了4期新办纳税人专项培训与2期个税改革政策指导,对辖区内639户重点企业进行了分类指导。成立9个“税收营商环境调查”和“万民党员进万企”走访小组,累计走访企业300户,走访其他部门8个,开展谈心谈话31人次,征求意见建议8条。所有意见建议均已作答复。

(三)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基础

1.强化税收风险应对。根据风险管理条线工作要求按时完成3批次6户次跨区域协作工作任务;完成了对644户纳税户的税收风险应对,开展对重点企业的全流程风险管理。

2.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强化欠税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征管;稳步推进环保税征工作,共有28家企业入库税款43.89万元。

(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1.着力提升执法质效。就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自由裁量权适用随意问题,制订发票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规范,系统梳理该类违规行为的尺度清单,形成统一量化的裁量基准,实现辖区内对税收违法行为和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基本一致,对出现有自由裁量偏差的执法人员及时予以纠正。

2.加强裁量权管控。在给执法者留有自由裁量余地的同时,强化裁量权管控,联合纪检部门监控执法尺度,确保相同情形相同处理,严重情形从重处理。力求实现税收执法公平,树立公平公正的税务执法形象,缓解纳税人相关矛盾和争议。

(五)始终强化执法检查

1. 认真开展执法督察“回头看”。结合2017年省局执法督察回头看和2018年税收执法督察要求,围绕依法组织税收收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税收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关注税收执法大督察落实“四个坚决”相关内容,重点对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情况开展执法督察。针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3个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加强执法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开展日常自查,对于发现的执法人员风险问题,按照程序下发整改。针对上级局下发的疑点数据,认真组织数据核查,分情况开展疑点排除、错误改正和责任追究工作。

(六)持续加强内部控制

1.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精心部署内控监督平台上线工作,组织建立各科室内控联络员机制,由科室内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各科室日常监控管理,针对日常过错交流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正。

2.全员贯彻内控意识建设。内控平台上线后,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充分学习各项内控指标、系统操作指南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红线,进一步强调执法细节,在透明高效的监控环境下释放从严治税的活力。

(七)牢固树立税收法制理念

1.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法治骨干队伍建设,优先安排法律专业人员到法制部门工作,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全员分类分层教育。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于2018年9月30日正式挂牌,机构改革后嘉兴综保区局现法制股人员配置:股长1人,一般干部1人,工作人员1人。

2. 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大公职律师锻炼培养力度,通过组织专业知识更新学习、开展律师实务培训、内容丰富的活动,提高公职律师的学术水平和实务能力。目前,区局已有1名干部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二、2019年度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1.提升站位强化组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增强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区局一把手亲自挂帅,负总责,党委成员各自分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落实要求。

2.优化宣传辅导体系。围绕确保减税降费为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的目的,建立“线上线下互动、多种媒体互通”的宣传阵地。加强与港区各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协同合作,深度利用协税护税网络与港区媒体平台,开展多种渠道、多方联动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确保宣传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做好沟通分析加强督察督办。运用专项指标动态监控新政落实情况,精准掌握享受政策的户数、占比、减免税额等数据,并及时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开展政策效应综合分析;积极向港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委组汇报介绍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争取理解、支持和指导;加强与财政、社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工作协助,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做好减税降费的督察督办工作,组织实施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察。

(二)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1.税费收入持续增长。进一步牢固树立收入任务观,全面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积极有效地落实各项组织收入措施,不断优化收入结构。不断提高收入匹配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使税收增幅与经济发展、减税政策相协调,全力做大地方税基数,确保完成预算目标任务和税收收入平稳健康增长,为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2.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守住底线,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既要完成收入任务,又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论组织收入工作面临多大压力,都必须坚持依法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费”等虚增收入的行为,确保税收收入增长质量。尤其要认真履行新赋予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严格落实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往年度欠费集中清缴的要求,确保缴费人预期稳定。

3.做好税收分析预测。加强税收分析团队建设,在继续做好税收节点、行业、企业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加大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力度,开展财政税务经济税收联合分析,及时掌握评估政策实施影响,提升税收分析“精品率”,为地方经济社会管理和科学决策当好参谋,提升税务话语权。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依法服务质效

1.“最多跑一次”再提速。按照“改革落地、服务升级”的要求,深化纳税服务措施,精简办事资料、提升办事效率、减少办税时间;认真开展以“新税务·新形象”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实4大类13项52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进一步取消资料证明事项,探索推行纳税人办税“容缺”制,到2019年底,实现报送资料量同比减少25%;在实现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100%覆盖、网上办理100%覆盖的基础上,利用行政审批中心一体职能,推动建立部门联办的“一站式”办税模式,提供“套餐式”服务。

2.打造“互联网+”服务体系。积极推广浙江电子税务局和浙江税务APP等智慧办税平台的应用,升级行政服务中心自主办税区域,开放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等所有办税渠道,打造“实体+自助+网络”的三位一体办税服务体系;优化纳税服务沟通平台,推进涉税资料电子化进程,全面推开微信端预约办税取号服务,实现办税手段更智能,办税流程更精简。

3.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加强实名办税数据管理工作,让实名办税成为纳税人“权益码”;进一步推动将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纳税信用良好、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按照征管法规定主动向政府建议帮助企业申请缓缴税款;深化银税互动合作,用税务“诚信”为企业信贷“增信”,推动金融“活血”顺畅企业。

(四)巩固税制改革成果,落实落细各项工作

1.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继续加强与人社、财政部门的对接与联系,优化城乡居民两费征缴服务管理模式;在做好社保信息查询与传递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关联业务联办服务,探索多样化“两费”缴纳渠道;以“数据接得准,服务接得好,工作接得稳”为原则,明晰职责、理顺流程,稳妥、协调、全面的做好各项非税收入的划转工作。

2.推进个税改革工作。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个税改革宣传辅导的基础上,以纳税人需求为主要出发点,持续开展后期业务咨询解答;按信息共享、信用共治要求,落实好岗位职责,积极防范并及时处置纳税人身份冒用问题;提前入手,提早准备,做好自然人纳税人汇算清缴准备工作,加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

3.强化各项税费管理。按照上级局部署,推广应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推进发票领购管理改革,加强发票风险监控;针对重点出口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针对 “走出去”企业,利用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合作机制,提高税收争议解决质效;进一步推进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工作,确保《耕地占用税法》在港区的顺利实施。

(五)推进数字管税进程,健全法制工作机制

1.打造数字管税新模式。在实现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并库的基础上,深挖数据管理潜能,提升数据在税收大征管过程中的价值应用,为智慧办税平台的推广应用提供数据基础;依托税收保障办法,打造协税共治机制,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港区各兄弟部门、单位的联系,建立起税务信息、经济数据定期交互传输机制,建立税务大数据库,推进数字税务建设进程。

2.加强税收风险应对。统筹风险应对扎口管理工作,依托风险管理系统,积极探索完善决策二包风险管理;建立综合风险应对团队,及时接收并推送上级统一布置的风险应对工作任务;结合港区实际,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展开财务指标分析和数据筛选,进行跟踪管理。

3.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强化内控监督平台的应用,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规范工作,加强对相关执法过错情况的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与追责,不断营造更规范的税收执法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原则,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规范包容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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