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22MB16153308/2019-00413 成文日期 2019-03-1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3  13: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按照《“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全局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持续优化征管流程,规范税收执法,认真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全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全力抓好组织收入,2018年,我局共累计组织税收收入514357万元,同比增收52441万元,增长11.35%;组织非税收入238248万元,同比增长8.06%,其中社保收入219738万元,同比增长7.32% 。2018年,我局共组织财政总收入488099万元,较上年同期428478万元增收59621万元,增长13.91%;组织地方财政收入272335万元,较上年同期244829万元增收27506万元,增长11.23%。

二是重点做好减税降负工作,2017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33户,优惠金额12899.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6%;享受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41户,优惠金额7482.35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26户,优惠金额4429.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93%。2018年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增值税9081万元,促进残疾人就业企业退税4596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退税7234万元。2018年办理出口退税7.5亿元,同比增长7.14%。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提升“最多跑一次”办税效能。2018年3月,桐庐县局通过制定《办税服务厅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实现标识规范统一,窗口设置统一、办税流程统一,在全市范围率先实现“一窗通办”。全局统一税收业务和执法标准,联合修订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税务登记类、社保费征收类等8类53项税务行政处罚进行规范,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设置注销专窗、个税咨询岗等,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基本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目前四个办税服务厅均实现10大项146个子项“最多跑一次”,涉税业务通办,大厅工作平稳有序,纳税人办税体验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建立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程序。

二是深入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总体原则。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项会议,明确了《桐庐县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并成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工作安排,我局于7月20日以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名义发布了3个清理结果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公告〔2018〕2)、《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公告〔2018〕3)、《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公告〔2018〕4),经清理,确认我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5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1件,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部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件。同时对地方政府涉税文件清理也给出建议。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完善和落实重大会议制度和重大税务事项法制审核制度。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程,把信息化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重案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强化程序约束。

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利用“两微”等公众平台推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做到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项,邀请专家和专业机构论证、评估;涉及其他单位的,充分协商、征求意见;涉及纳税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依法进行公示或组织听证。

三是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今年以来案审委共审理移交的案件33起,移送公安19户,共涉及相关税费、滞纳金、罚款等1121.16万元,各项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内控建设质量年”主题活动的通知》(浙国税办发〔2018〕1号)的要求,结合市局制定的《杭州市局贯彻落实“内控建设质量年”主题活动工作安排表》,我局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统筹兼顾、持续改进的原则,对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分配到各科室,有效发挥了各部门作用。截至2018年12月7日,1系统经过手动筛选共产生11项指标共240条疑点,2系统经过手动筛选共产生2项指标共32条疑点,3系统经过手动筛选共产生8项指标共9条疑点,4系统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中,共扫描出执法过错567条,核实并整改542条,申辩并审核通过共28条,确认为过错0条(其中,原地税局内控平台4系统中,共扫描出日常过错8条,核实无过错申辩6条,自我纠错2条)。

二是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精心谋划、认真部署。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督查领导工作小组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进一步提升干部意识站位,树立全局观念,明确各项督查工作的重点难点,统一督查标准。问题导向、全面自查。将大督察和日常督察密切结合统筹开展,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编写督察项目自查提纲。切实提升执法督察自查自纠的针对性,真正把执法督察工作做细做实。重点抽查、注重实效。制订抽查工作方案,对各管理科室及两个分局组织实施重点抽查,严格按照督察审计规范要求执行,注重工作程序规范、监督制约到位。充分发挥了执法督察服务税收中心工作、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的职能作用。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规范完善税收行政裁量权的运用。严格遵照《浙江省税务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具体税收行政工作,不断加强对税务裁量权行使的指导和约束,尊重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做到既合法又合理。及时上报基准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按要求回复市局关于行政执法基准征询意见。2018年度,我局作为省税务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监管执法监管清单试点县局,积极响应《关于梳理编制行政执法监管清单工作的通知》(浙跑改办字〔2018〕6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13部法律法规指引,对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中对外公布的、在用的45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依照子项所规定的监管对象的责任义务,共梳理监管检查项目111项,参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量罚情节,共设定具体处罚情形345项,做到与处罚标准相匹配。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18年度,我局积极吸取执法资格模拟考试经验教训,通过突出“考”的形式,自行组织4场模拟考试;强调“学”的内容,根据参考人员不同的复习进度,灵活调整复习资料;注重“练”的效率,重点加强相关法规内容的学习掌握;念好“三字经”切实助力全体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税务干部成功通过考核。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涉税矛盾预防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涉税舆情监控引导机制、内部矛盾调处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营造更加和谐的纳税环境。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管理。规范复议申请中有关具体行政行为自行协商,自愿达成和解,妥善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加强与桐庐县人民法院的合作,按照《桐庐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主要指标》,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审判应诉联络工作机制,加强涉税案件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

三是常态化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与浙江春江明珠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该所的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制度通过事前风险防范和事后纠纷化解,对提高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财税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促进财税事业的依法规范具有指导性作用。

四是认真做好司法协作执行。根据《破产法》、《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桐庐县税务局不断加强与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协作,进一步确定完善执行信息传递、欠缴税款协助执行方式、执行程序终结等事项,使协作内容得以拓展、协作流程更加规范。2018年,我局共申请社保费强制执行案件20起,涉及金额2168776.96元,法院协助执行7起,入库金额497222.15元;税款申请法院写作执行案件7起,涉及金额3926337.94元,今年执行案件11起(包括往年申请案件8起),入库金额4021257.86元。司法协作执行工作为清理旧欠、降低执法风险、维护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突出公开重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局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征管执法以及纳税服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行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根据省市局要求,在2018年继续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以及原桐庐国税外网站进行公开。2018年共公开行政许可案件3444件,其中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核准4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3440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79件;三是推广大数据应用。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我局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共公开涉及信息报告、优惠办理、发票办理等10大类,146小项的办事内容,我局利用12366税务服务热线,依托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实现政务公开线上线下“双轨”运行,信息发布规范有序。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现税收普法的常态化。通过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充分利用12366热线、在线网站、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宣传税法知识,解答群众疑难,增强遵守税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观念,提升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

二是科学创新税收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第27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原国地税紧紧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走出去”问计问需问难,“请进来”体验便民办税服务,共同开展税收知识竞赛、营商环境发展论坛、纳税大户送铜牌、走企访户、纳税人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政策宣传辅导,每季度组织新办企业辅导会,在税费年度结算、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通过丁税宝在线直播、“O2O”线上线下辅导等形式先后组织召开四场税费政策辅导会,向8000多家企业的2000余名企业财务人员讲解有关新的税收政策及结算清缴需注意的事项。积极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10月以来召开2场ITS个人所得税培训会,同时严格舆情监控及应急机制,出台个税改革舆情监控和应急预案,成立由局领导负责的个税改革舆情应对小组,全面落实值班值守和日报告制度,建立舆情快速应对机制,协同地方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在重要时点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在地方营造出事合、人合、力合、心和的良好改革氛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学法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集中学法,法制干部专题学法,普通税务干部轮训培训学法的学法机制。坚持法治理论学习与解决税收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不断指导和推动税收工作实践。全年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开展了4次会前学法,重点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157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法制工作风险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等10个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浙国税发〔2017〕146号)等重要内容。二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局内干部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尤其是司法证,对取得证书资格的同事给予一定的奖励,重点鼓励已取得相关证书的同事申请公职律师。三是对税收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发现未取得执法证书的同志从事执法活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桐庐县税务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统筹负责全局税收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及法治创建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股。法制股按规定配备了法学专业工作人员。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桐庐县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的建设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桐庐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4期,培训干部60余人次,夯实了税务干部法律基础知识,提升了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治税的能力,保持了依法行政工作学习的制度化和长效化。

二、下一步税收法治工作计划

 2019年,桐庐县税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筑牢税收法治理念,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主题,加强全系统法治税务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职责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定期组织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规范征管基础工作、数据管理、风控、信息化等各环节的业务管理。进一步完善风险数据模型,推进风险应对反馈标准化管理。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优化纳税服务,实现在全市税务系统纳税人办税“最多跑一次”。

四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落实,健全税务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税收执法程序。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认真开展督察审计,促进执法更加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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