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22MB16153308/2019-02359 成文日期 2019-03-1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3  15: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桐庐县税务部门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原国税局与原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原桐庐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桐庐县国税局网站每周更新,向社会公众发布涉税通知公告和国税工作动态,共计更新64条各类涉税信息。政务微博微信也在定期更新,新浪微博 @桐庐国税局每天更新1条以上,期间共发布信息224条。微信每周推送3条左右,覆盖9000余名纳税人,期间共推送涉税微信78条。截至7月19日,原桐庐县国税局共收到各类信访件49件,来信来访交办率100%,处理率100%。

(二)原桐庐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桐庐县地税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1条,实事项目1条,公报简报1条,应急管理1条,其他信息23条。

二、桐庐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挂牌成立。截至7月20日,原国税局新媒体(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已全部完成注销,原国税局网站及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已全部更名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开始以崭新的面貌履行征管服务职责,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省市局的统一部署下,通过网站和各类信息公开载体有条不紊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责任管理制度,设置兼职信息公开员2名,每月公开非正常户认定信息,每周公示税务行政许可信息。向社会公开办税服务、案件稽查举报、税务干部违法违纪等情况的投诉举报电话,确保纳税人能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办税信息。我局还通过政府网站、桐庐政务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平台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公众了解税务部门工作。

(二)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公众回应情况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政府网站每周更新,向社会公众发布涉税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更新38条各类涉税信息。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8年,我局未接到社会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我局未发生此类情况。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720日后我局共收到各类信访件58件,来信来访交办率100%,处理率100%。由于我局在2018年度没有接到待办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故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此项办理情况免予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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