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MB16151893/2020-29903 成文日期 2020-07-24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2  16: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在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准确把握税制改革和征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全面依法治税取得新进展。现将2018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1.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坚持和加强区局党委对税收法治的全面领导,奋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2.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领导机制。新机构挂牌后,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等法治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制定和完善党委、行政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3.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税收执法督察、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力度加大的情况下,聚焦税收工作主业,做好科学统筹,严明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征税,切实做到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高质量完成组织税收收入工作。2018年,全区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13.39亿元,同比增长15.56%。

2.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税率、放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标准等减税政策,深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自查,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要彻底且有序、管要规范且有效、服要优质且有感,树立诚信推定、风险监控、信用管理等现代税收管理理念,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不断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开展机构改革、“三定”、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按照继续有效、全文废止和部分废止分类提出清理意见,清理结果以公告形式发布。对区政府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清理意见。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明确法制部门列席局长办公会、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化领导小组等会议,加强化法治监督。

2.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成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组织公职律师承担各类法律事务处理工作,使公职律师成为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求,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8年,9名新进公务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达100%。

2.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试点。按照省市局部署要求,重点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全面梳理和细化公示内容,建立以税务门户网站和办税场所为主体的公示平台,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晓各类执法信息。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有效手段保留完整的工作记录、台账、表单、票据和文书,通过运行痕迹记录对工作事项处理进行过程控制,确保工作过程可查询、可追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质量。

3.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按照《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路政法发〔2018〕5号)文件的要求,对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实施并已办结的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并就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深入推进内控建设,全面规范两权运行。一是做好内控平台上线准备工作。采取集中讲解与专人辅导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开展覆盖全员的内控平台专项培训,同时发挥内控联络员团队作用,开展一对一上机培训,保证每位税务人员懂操作、会使用。二是落实内控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内控联络员制度,利用内控工作微信群,做好上传下达、问题反馈等日常工作;建立日常过错预警提示机制,第一时间提醒具体责任人及时进行过错问题整改落实。三是落实内控工作报告制度。充分运用内控管理系统 “内控建议”、“内控宣传”等模块,积极提报内控建议和内控工作动态;落实内控成效半月报、双月报机制,定期收集主责部门典型案例和工作亮点,及时总结内控平台运行成效和内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四是持续营造内控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内控制度和内控平台操作学习培训,积极组织“领导谈内控”、“内控大家谈”征文等专题活动,各主责部门结合岗位工作实际为内控工作建言献策,真正让风险意识和内控理念入脑入心。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一是开展2018年度税收执法督察。采取科室自查与督察小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就国务院减税措施落实情况、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情况等七个重点项目开展检查,坚持查改同步、即知即改,切实加强督察实效。二是配合做好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开投诉电话、进行纳税人回访等多种形式,拓宽和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及时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举报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广泛接受法院、检察院、审计、纪检监察等其他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018年,我局未发现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被地方政府、监督机关通报的情况。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快速响应纳税人投诉。及时回复并回访纳税人,做到纳税人回复满意率100%。

2.规范开展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投诉责任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来信、来电、来访按规定进行登记处理,切实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3.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充分保障纳税人法律救济权利。做好税务行政调解工作,构建多元化涉税纠纷解决机制。2018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在认真抓好“双公示”工作的基础上,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其他结果信息的公开,扩大涉税信息服务公开范围,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浙税发〔2018〕90号),部署落实普法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迎接“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形成条理清晰、完整规范的“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台帐。总结先进经验,查摆问题和不足。

2.多形式开展社会普法。利用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策划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集中开展税收法律和政策宣传。组织税务干部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与台州市路桥区外国语小学学生体验“税收飞行棋”游戏、讲解税收小知识等形式,促进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税收法治观念。

3.扎实开展税收特色宣传。将普法宣传与纳税服务有机结合,对重点税源行业企业、高科技企业、拟上市企业、走出去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中的代表企业,由局领导带队走访,开展税收政策宣讲,送改革红利上门,倾听企业诉求,开展“一企一策”个性化普法服务。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开展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2.提升干部队伍法律素质。定期组织开展税收法制业务培训工作,采用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创新方式提高学法热情,着力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

3.充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立由法制部门人员、法学专业人才、公职律师组成的法律人才队伍,加大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录用力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深入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奠定人才储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有待加强

一是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尚有不足,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尚有差距,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还不够强,社会协税护税的氛围不够浓厚,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方面,目前法制部门人员的配备数量偏少,难以达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法制审核人员数量的要求。另一方面,公职律师队伍存在法律实践性经验欠缺,难以独立承担行政诉讼等重要工作的问题,如何有效培养和使用公职律师的问题亟待在今后工作中研究解决。

(三)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有待加强

干部队伍对于内控机制建设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税收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不同程度存在。当前内控工作主要落在法制部门,其余部门仍处于被动接受处理内控工作的状态,尚未完全形成“主动内控”的思想意识。此外,内控监督平台的效用未充分发挥,局限于事后纠错,缺乏事前防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强化提升法治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税务思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站位。

二是继续推行“法治税务工程”。依照法治税务工程实施方案要求,遵照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就前期开展的试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评估,全面查漏补缺。加强“三项制度”专题培训,确保税务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工作规范;加强执法记录仪、税务约谈室等硬件配置和使用;加强法制审核力量,推进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四是继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以内控监督管理平台为抓手,建立自我防控、部门防控、监督防控三级防控体系,形成全员参与、全程防控、全面落实的内部控制工作格局,切实提高主责部门和税务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是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在处理疑难执法案件、税务前瞻性研究、防范执法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着力提高公职律师的业务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