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4088Y/2019-02007 成文日期 2019-03-1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2  15: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5日为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原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数据)。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7551/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邮编:310006,电话:0571-85273734,传真:0571-87668978)。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原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浙江省税务局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公众关切,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阳光政务”的核心工作来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进一步实现了与广大纳税人、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责任体系,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1名副局长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各市、县(市、区)局严格按照规定,参照省局做法,明确责任领导,配备专门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严格公开信息管理,对公开信息的发布与审核实行层层把关、分级管理。三是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以业务学习、条线培训等途径,组织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配套制度文件精神,为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和业务基础。四是落实督查考核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既考机关各处室、也考各市局,考核指标涵盖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公开形式是否标准、公开成效是否方便群众等各个维度。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行公开义务人的职责,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让制度落地、责任到人。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载体建设,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税务新机构成立后,浙江省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对税务网站的功能进行了整合,继续发挥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量,使之成为发布政策和权威信息的重要阵地,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介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地向纳税人传送各类信息。

一是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1次,对浙江省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出权威解读。二是持续推出税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94件,出台税收政策解读80篇,面向社会普及税收改革中重点涉税事项变化、税收政策更新。三是加大税收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围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重要税收政策出台、个人所得税改革等重点工作,组织媒体开展深度调研,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发、播发、报道税收工作稿件470余篇次,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2018年度全国税务系统新闻宣传效果测评中,浙江税务在全国省级税务局中位列第二。

(三)推进办税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重大涉税事项、服务举措公开。重点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重要举措进行正面宣传、深入解读,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二是落实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若干意见,实现“最多跑一次”税务事项全覆盖,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提质升级,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一证通办”、跨部门联办,“最多跑一次”实现率和满意率居全省前三。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按照“云化、无纸化、智能化”的理念推进系统集成、功能迭代,“一云多端”全面覆盖,网上办税一体化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地铁、楼宇等公共区域播放税收电视公益广告、动漫的方式普及税收新政策,宣传服务新举措,提供更加生动的政策讲解和办税辅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共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903条,其中:税务官方网站发布税务信息4918条(原浙江国税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015条,原浙江地税官方网站发布信息415条,浙江税务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488条),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877条(原浙江国税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27条,原浙江地税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0条,浙江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80条),浙江省政府网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税务信息24条;组织开展在线访谈4次(原浙江国税1次,原浙江地税2次,浙江税务1次),累计面向社会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80篇;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人工语音服务量为2194833个,日均话务量6013个;积极主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8件,其中牵头办理6件,我局主办的建议和提案回复已在我局官网公布。通过政务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浙江税务职能运转、工作情况。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18年10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浙江省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顺利上线,目录对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分类公开。基本目录设置14个一级目录和40个子目录,增加相关信息160余条,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二)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

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充分做好税务政策法规的公开工作。迁移原浙江国税、原浙江地税官方网站相关政策文件,为社会公众查询相关信息提供便捷。浙江税务网站政策法规库保持与税务总局法规库同步更新。推进浙江税务“两微一端”建设,打造全省税务系统新媒体矩阵,“浙江税务”微信和微博公众号共计推送涉税信息1500余条,关注人数超过近30万。

(三)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全年办理人大建议45件,政协提案33件(其中人大建议:原国税25件,原地税20件,浙江税务0;政协提案原国税9件,原地税23件,浙江税务1件)。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正式运转后,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在浙江税务官方网站上搭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系统,为公众提起申请、接收告知提供便利;在浙江税务官方网站上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作流程,提供信息公开流程图,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布专用电子邮箱。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会商协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过程中,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原浙江国税受理8件,原浙江地税受理7件,浙江税务受理14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信息都已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原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均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原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共收到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复议申请3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原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件,诉讼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公开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公开内容未能紧抓热点,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够生动,没有真正实现“喜闻乐见”,未能真正贴近百姓、贴近生活,未引起公众关注,导致外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应和关注度还有所欠缺。二是重点内容公开力度还不均衡。简单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对反映权力运作、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等事项,公开力度还可以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公开后群众提出的疑惑、质询等,良性互动的效果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贯彻落实“五公开”相关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全面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各级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效。积极利用税务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传播税务信息,充分发挥税务媒体在宣传税法、解读政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宽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有新闻资质的门户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联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科目,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力求对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使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9年3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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