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002627413D/2019-20220 成文日期 2019-11-2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0  09: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为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分析工作,切实提高收入质量。2018年,我县税务部门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45657万元,同比增长6.29%(其中:税收收入144028万元,同比增长10.13%;其他收入101629万元,同比增长1.29%),累计办理出口退税75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和社保费征管。2018年,我县税务部门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各税种优惠减免27397.85万元,落实社会保险费、残疾人保障金、失业保障金减免优惠44.61万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神,根据总局系列文件,加强税务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资料,实现审批零超时2018年,我局办理税务行政许可314件,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办理了302件,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8件,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4件,已按时办结,未发生超时限审批以及其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690项便民办税措施和《最多跑一次服务指南》151个服务事项,结合“无差别受理”工作要求,整合内部资源,简流程、减材料,优化“套餐式”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2018年,我局坚持以实地走访为主、电话沟通为辅的方式做好纳税服务“一线大走访”活动,走访纳税人1141户,电话沟通505户,解决实际问题13个,在2018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代表浙江区县局获得89.98分,高出全国平均分4.63分,取得历史性突破。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制定程序,把好审查关口,规范政策解读。统筹开展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审查,并依程序向上级税务局进行备案。2018年,共审查县局层面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8件。

(二)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建立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清理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2018年,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围绕机构改革事宜,我局对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涉密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清理,清理文件21件,其中,继续有效3件,全文废止17件,部分修改1件, 720日以新机构名义制发公告进行公布。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增强公众参与实效。通过定期开展行业座谈会、纳税人恳谈会等平台,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度。2018年,我局共举办各项行业座谈会、恳谈会20余次。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并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

(二)加强合法性审理工作。2018年,我局聘请浙江浙源律师事务所姜细发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在重大涉税事项、重大决策前,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同开展法律论证,在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专业法律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最终决定,推进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法律事务,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定期外聘专业的行政法专业律师对局内税收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确保合法性,同时保证纳税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救济权利。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针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依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要求,执行案件合议制度,对于案情复杂的重大税务案件,在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的基础上,由审理委员会主任组织进行了会议审理,并如实记录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相关资料完整存档,保证整个案件的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和处理意见恰当,依法维护征纳双方权益。2018年,我局受理重大案件7件,查补税罚款566.86万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且将执法考试纳入个人考核,2018年,我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13人,通过12人,通过率92.31%。我局已对未通过人员进行相应绩效考评,调整岗位。

(二)强化税收执法透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严格根据省局《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17年第3号)的要求,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尺度。2018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144件,处罚金额443.07万元。其中:一般处罚程序16件,处罚金额424.78万元;简易处罚程序1128件,处罚金额18.29万元。

(三)加大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推进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金税三期”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组织开展随机抽查,联合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继续综合治理非法发票。2018年,开化县局稽查局加大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力度,继续开展春雷行动、地炼企业专项、医药行业专项、苗木企业虚开后续工作,立案检查13户加上去年结转15户,实际检查28户,完成稽查收入1329.97万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肃过错责任追究。加强权力制约,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充分运用内控监督系统,建立健全内控机制。2018年,县局一是根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税总发〔2017157号)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成立并调整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主责部门负责人、内控联络员进行内控平台操作轮训3期,确保大家 “熟悉内控、理解内控、掌握内控”,扎实开展风险防控各项工作;三是接受内部层级监督,尊重并履行市税务局关于“世成贸易公司”的行政复议决定,积极配合督审组做好原第一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开展“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新形式和新动向,持续正风肃纪。深化纪检监察部门“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职能,整合监督力量,完善机制方式,提升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和“回头看”。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主动向地方纪委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等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权力行使规范化、法治化。2018年,县局组织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邀请县人大代表、县纪委、特邀监察员、纳税人代表参会,面对面了解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县局业务和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大复议纠错力度和普法宣传力度,引导争议双方自觉遵从税法。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和行政复议诉讼衔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能力建设,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以及行政调解工作质量。根据《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依法履行司法机关的判决和裁定。2018年度,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参与行政诉讼案件0件,作为被申请人参与行政复议案件1件, 并根据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重新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二)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牢牢抓住信访工作责任制这个关键,规范来信来访管理工作程序,严控办理时限,健全工作台账和催办督办工作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县局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投诉箱、意见箱、监督热线等方式接受纳税人投诉,同时按规定建立涉税矛盾和解与调解制度,在纳税服务大厅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充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2018年,县局未发生信访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政策法规内容公开。全面公开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负政策措施,以及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及时在网站发布、新媒体推送等工作。2018年,县局通过政务公开信息栏发布机构改革规范性文件和个税政策等信息8条。

(二)推动税收执法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税收执法信息,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相关事项公开,向社会公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2018年,县局公示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18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成立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2018年县局开展领导会前学法4次、领导干部集中法治培训2次、法治干部法治专题培训1次。

(二)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普法学法并行。县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定期邀请系统内外法律专家为干部提供培训,邀请县法官、县检察院、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员参与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典型性案例分析辩论,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干部学法热情,增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18年,组织普通税务干部法治轮训4次,参加全县学法用法考试1场,共178人,考试均合格。

(三)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采用纳税人学堂、移动宣传、以会代训、个性化服务、网络宣传等形式,定期、免费为纳税人培训、组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集中培训、点对点新个税政策辅导等活动,推动税法宣传活动与时俱进、不断深入,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2018年,县局累计举办涉税培训20余场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8年,我局在已实现“一局一顾问”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目前,我局已有3名干部通过司法考试,1人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公职律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疑难法律事务处理等工作,使公职律师在法治实践中不断提高法治业务能力。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2018年,县局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小组成员,组织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法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讨论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审议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于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市局报告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过去一年来,县局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与税收现代化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税务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有待增强,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还须进一步加快,税收法律制度的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税收政策、管理措施的透明度、针对性、确定性需要加强,税收普法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税法遵从度不高,等等。

2019年,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抓好法治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税制度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依法治税领导小组的“指挥棒”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坚持做到会前学法,着力解决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依托内控监控平台,全方面扫描风险,抓好风险的源头防控,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管。规范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高质量把关县局涉税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例行清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

(二)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透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规定的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二是坚持依法决策。优化法治考核制度,明确各个科室的依法治税工作和考核内容,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动依法治税工作开展。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逐步推行全程说理式税收执法,强化说理论证,回应纳税人的陈述申辩,让执法对象心悦诚服,降低行政复议、诉讼的风险。要及时做好案件的回访工作,确保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法律意识

一是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谋划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及讲座活动。二是加大通用法律培训力度,引领税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三是组织新入职税务人员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总结经验,强化法律和税收基础知识的培训,并以考代训,查找弱项,集中攻克,保证执法考试通过率。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鼓励县局内具备法律专业人员积极复习备考司法考试,协调安排已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熟悉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法规部门,做到人尽其才,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注重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制度,推行依法治税。三是根据《浙江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内对外聘任法律顾问,负责对县局重大行政决策、复杂疑难案件等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国家税务局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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