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2MB16152502/2019-00656 成文日期 2019-02-1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5  10: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以及省、市局关于税收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我局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税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18年我局依法全面履行各项税收工作职能,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放在税收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工作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1.严格依法征税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坚持严格依法征税,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立健全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局依法全面履行各项税收工作职能,确保税收工作有序进行。2018年度累计组织税费收入411899万元,同比增收63824万元,增长18.34%。其中:入库税收收入271673万元,同比增收43245万元,增长18.93%,完成年度计划(235800万元)的115.21%;入库非税收入140226万元,同比增收20579万元,增长17.2%。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我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依法制定、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税收政策工作规范化机制建设,依法发挥各项税收职能。

2018年度我局共办理各类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39595万元。其中:改善民生19115万元、支持小微企业8096万元、鼓励高新技术4046万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2889万元、支持三农经济1128万元、支持文教体育733万元、节能环保347万元、支持其他各项事业3241万元。另外,我局全年共办理外贸出口退税21205万元,同比增加2555万元,增长13.7%,有力支持了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严格依据上级要求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

4.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我局继续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现已全面按照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政府相关安排开展权责清单制度推行工作。

5.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

机构改革后,我局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当前的实际情况优化组织结构、职责划分、资源配置,推进我局各部门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根据总局以及省、市局的相关公告,积极开展税收制度建设工作。2018年我局将上级相关要求同实际情况相结合,确保税收制度建设能够落到实处,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并将税收制度建设成果实时反馈到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进一步推进了我局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继续贯彻落实了以下工作:

6.强化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

我局2018年对局内制定的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了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力度,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

7.健全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我局积极按照国务院部署以及上级税务机关的要求,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健全和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全面实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文件目录及文本。经过全面清理,2018年度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6个,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4个,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文件0个。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018年我局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通过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时效、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形式贯彻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8.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依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2018年机构改革后,我局重新成立了包括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在内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9.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10.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我局现已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落实之后,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到我局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当中来,积极吸收法律顾问所提供的法律层面相关意见与建议,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参考依据,确保我局重大事项决策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11.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进一步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及时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并由法制股积极组织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各项决策、税收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2018年我局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会议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将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机构改革后,我局依据各项规定对16个税收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进行了调整成立或重新成立,确保集体讨论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进行。

13.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以及上级税务机关要求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后续评估。继续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2018年度我局未出现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情况。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8年我局积极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所制定的各项规定,严格开展税收执法工作,对执法各个流程进行严格监控,充分发挥内部监管效果,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全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5件,均为专项检查案件,合计补缴税费150.29万元,罚款95.34万元,上述5件重大税务案件均已结案。同时我局也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

14.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

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优化局内各部门征管职责,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进一步优化我局岗责体系,科学定岗定责定编,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基本实现人力资源向征管一线倾斜。

15.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

2018年我局继续全面推进数字人事工作建设,确保全体税务干部按照要求利用数字人事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化。

16.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继续按要求落实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完善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进一步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2018年我局重点完善了同青田县人民法院共同制定的税费征缴协作机制,并通过该协作机制向法院申报税收债权115万元,有效防止了国家税款流失。

17.创新税收执法方式

我局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继续落实重大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探索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8.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我局按照上级机关要求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设电子税务局,全面实现网上办税。深入推进信息管税,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依法建立健全税务部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加强数据管理,保障信息安全。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2018年,我局积极推进和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监察机制,严格保障权力不被滥用,具体情况如下:

19.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继续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规范税收政策咨询服务。积极协助上级税务机关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对税务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和梳理风险点,通过内控监督平台、廉政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

20.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我局机关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加强督察内审等监督方式的协调配合。强化税收执法督察,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有效落实,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强对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2018年度我局未出现违法行政的情况。

机构改革以后,我局根据相关规定,经股室(单位)推荐,报县局审核同意,聘请了杨慧等13名干部为我局监察员。新一届兼职监察员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力度,促进我县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局由法制股积极牵头,联合各个股室,全面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2017-2018年度税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察,通过调取各类账簿、报告等相关材料,召开部门集体会议,询问具体税收工作负责人等形式,对税收工作过程当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排查,形成督察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有关责任人第一时间整改。在督察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业务培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高我局整体税收征管能力。

2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我局继续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具体包括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同时我局进一步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22.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我局进一步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2018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23.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探索建立涉税纠纷预警机制,收集、分析和归纳纠纷信息,及时研判纠纷隐患,制定纠纷应对措施。

24.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接到税务行政诉讼的应诉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全局性的行政应诉、复议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税务干部的知识储备,为今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5.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我局加强对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的研究,不断探索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大力推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8年我局继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按照各项规定以及上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公开渠道,具体情况如下:

26.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增强我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机构改革后,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7条,全面完成2018年度政务公开有关要求。

27.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积极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8.加强公开载体建设

我局积极运用新技术、新软件、新平台,创新政府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和影响力。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为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2018年我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向全社会宣传依法治税理念。同时继续加强县局内部的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具体情况如下:

29.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我局积极按照相关规定以及上级税务机关的有关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要求。将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与领导班子法治讲座作为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重要工作进行开展。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

30.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为推进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我局将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同时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积极探索运用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等创新方式提高学法热情,提升培训效果。

同时,我局邀请法律顾问对全局税务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2018年组织了一场全局性的法律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局税务干部的法律素养。

31.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我局全面强化税法宣传教育,2018年12月4日是全国第5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具体实践,推动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我局税务干部在刘基广场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宪法精神、税收法治理念以及税务相关工作的形式,向社会大众普法,积极推动全社会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引导和带动更多的人依法纳税,形成“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32.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我局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33.促进税收社会共治

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依法实施涉税中介行业监督管理,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依法开展行业自律,鼓励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涉税专业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税务部门与涉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条,促进涉税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018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队伍的建设,主要包括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以及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34.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

进一步建立健全税务法制机构的设置,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我局现有法制相关股室机构为局内法制股,负责全局主要税收法治工作,已将一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安排至法制股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我局税收法治工作的队伍建设,提高了税收法治工作质量。

35.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我局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结合数字人事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36.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

根据中央《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加大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录用力度,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我局当前有一名公职律师、一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同时我局结合税务领军人才和专门人才选拔培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探索推进税收法治领军人才建设。

37.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现已邀请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毛华军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积极履行相关职能,同时积极鼓励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参加公职律师培训,为建立健全局内公职律师制度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体制

2018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并积极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38.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机构改革后,我局重新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依法治税(行政)领导小组主要成员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按季度召开依法治税(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全局依法治税工作,确保依法治税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39.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我局积极落实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全面落实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40.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我局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积极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

41.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

我局进一步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鼓励主要负责人分管法治工作,倡导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二、工作亮点

2018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了局内内控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和内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形成法治政府建设与内控机制建设共同进步的局面,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入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利用内控监督平台等系统做好税收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内控监督平台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系统监督税务干部日常执法情况,提醒税务干部关注日常税收工作中容易出现的过错,提高税务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让税务干部主动学习税收法治内容,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定,从而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利用法制员、内控员制度将法治工作由点到面开展。我局通过合并法制员、内控员的形式,让各部门法制员同时担任内控员,充分发挥内控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的互补性,提高工作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建立联络交流微信群,第一时间传达上级税务机关的各项要求,由内控员将内控法治工作传达到对应部门,提高工作效率,从而积极开展内控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局内内控工作和法治工作的共同进步。

三、存在的问题

在本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我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上级税务机关组织的重点督察组对我局进行了重点督察,在督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要求我局进行整改。这反映出我局日常税收工作的开展仍有进一步的改进空间,需要继续加强培养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税务干部更加认真地落实各项税收工作,确保有关错误不会再次出现。

(二)内控工作中,我局利用内控员制度开展内控管理工作,在机构改革以及“三定”工作落实之后,新的部门对内控员进行了更换和重新配置,部分新内控员未直接接触过内控管理工作,需要对内控员进行进一步培训,从而确保之后的内控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序开展。

(三)法治宣传上,我局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的增强,需要进一步强化对一般税务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

四、2019年工作思路

(一)总体打算

根据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我局准备吸取有关经验教训,将2019年度法制工作重心放在强化局内内控制度建设上,同时对2018年度工作过程当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全面修正,全面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具体措施

1.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积极探讨解决办法,认真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并同其他县(市)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比较,吸收优秀的工作经验,全面规划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探讨新形势下的依法治税、税收法治特色工作。

2.为进一步发挥执法督察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当中的作用,我局将在2019年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强税务干部的工作能力,进一步培养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督察参与人员的工作能力,顺利开展2019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各项工作。

3.进一步开展税务干部内控制度学习活动,以召开座谈会、学习会等形式让税务干部进一步深入了解内控制度的工作原理,工作内容、作用等方面,使税务干部对内控制度防范税务风险有一个更为深刻的理解,保障接下来的各项内控工作能够得到更好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各股室内控制度落实工作,将各股室内控制度建立作为今后内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我局当前实际情况,强化各个股室的内控职能,提升各个股室防范税收工作风险发生的能力,使各个股室在各项税收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就做到税收风险的防范,将内控机制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4.我局将进一步利用法律顾问这一重要法律资源,对全局干部进行全面的法制培训工作,内容可以涉及到法治意识的建立和税收法治风险防范等几大类,并将培训定期化、深入化、全面化,从而真正达到强化全体税务干部的法治精神,锻炼税务干部法治思维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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