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 桐乡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5  11: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非营利组织申报并经审核同意获得免税资格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获得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取得的捐赠收入、不征税收入以外的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可确认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特此公告。

附件:

2019年度起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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