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出更优营商环境 “降”得更强发展信心 浙江前三季度新增减税降费1479亿元
发布时间:2019-11-05  12:06 来源:浙江日报 字号:[] [] [] 打印本页

本报杭州11月4日讯 (记者 夏丹 通讯员 王伟) 记者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浙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479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213.4亿元,新增社保费降费265.6亿元。前三季度,浙江新增减税降费额占全国的比重为8.3%,高于浙江在全国经济总量的占比。

减税降费落地生根,赋能浙江制造转型升级。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地6个月,浙江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累计实现净减税469.0亿元,占全国总减税额的8.0%。其中,制造业减税效应明显,实现净减税245.2亿元,占深化增值税改革总减税规模的52.3%,减税面达99.2%。与此呼应,前三季度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快于全国;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5.2%,远超全国。

以深化增值税改革为“重头戏”的大规模减税降费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作为生产型实体制造企业、国内传统铅酸蓄电池产业龙头的浙江天能集团,在今年的减税降费中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据测算,该集团今年前三季度已累计享受税收减免优惠超过1.5亿元,其中因增值税降税率而享受的税收优惠就有8000万元。

此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升到75%等鼓励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使浙江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研发创新,助推“浙江制造”向“浙江智造”跨越升级。以海洋大数据为核心业务的浙江易航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德仁表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激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公司今年研发已经投入400多万元,比去年增加了一倍。”

减税降费使民营经济受益明显,也增强了它们的发展底气。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民营经济减税规模好于预期。前三季度,民营经济累计新增减税1039.5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85.7%,高于税收占比12.1个百分点。其中,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看,民营经济成为最大的受益主体,享受新增减税158.1亿元,占全部新增减税额的92.3%。从深化增值税改革看,4月至9月,浙江民营经济实现净减税373.8亿元,占深化增值税改革总减税规模的79.7%。

“在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支持下,企业降低了产品定价,既让利于消费者,也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同时,减税降费也使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表示。

浙江省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浙江各级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让浙江企业有更多获得感。(《浙江日报》2019年11月4日 02要闻版 记者 夏丹 通讯员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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