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税务系统大宗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机房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活动,欢迎提供本项目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预算价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机房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 98 | 98 | 项目主要安装内容为嵌入式LED格栅灯机约24套,配电柜(箱)2台,电线电缆及配套设施,接地铜排120米及配套设施,开放式梯形桥架80米,光纤、网线、配线架及配套设施,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及配套设施,火灾报警系统一套(2区),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含安防系统)一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602办公室
4.报名资料要求:(1)报名表(格式自拟);(2)单位营业执照;(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9 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楼206会议室(平湖市人民西路32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19年12月9日13时30分在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楼206会议室(平湖市人民西路325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公告发布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7818/index.html)网站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联系电话:0573-85021635 联系人:蒋女士
地址:平湖市人民西路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