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01MB1615138M/2019-02610 成文日期 2019-03-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2018年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2018年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31  11: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汇总2018年度原丽水市莲都区国家税务局、原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北苑路190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669023)。

一、原丽水市莲都区国家税务局

(一)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人员配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形成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以区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分工,加强工作协调。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有序运转。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标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协调公开流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开展“万名党员进万企”活动,编制宣传手册,进一步提升税收政策落实成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用互联网新兴媒体进行税收宣传,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增强税收宣传效果;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邀请学生参与“小小导税员”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税法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

截止到2018年7月19日,本单位2018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原丽水市莲都区国家税务局网站责任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包括3个子栏目。一类是局况简介,包含领导专栏、主要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二类是工作信息,包括各类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区局动态及通知公告类。三类是信息公开栏目,包括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公开监督。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区局主要通过国税门户网站责任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8年7月19日,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公开相关工作的部署,原丽水市莲都区国家税务局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与纳税人需求存在有一定的差距,全体干部对信息公开意识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原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原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隶属于原丽水市地方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原丽水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原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2018年度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三、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

(一)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并适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对于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完善监督体系。主动公开涉税政务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公开审批,规范发布流程;主动公布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根据税务机构改革完成进度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相关公告;按照要求进行导航地图中办公地点信息自查修订工作,及时发现、处理有误信息,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捷正确的信息。

三是聚焦改革工作,丰富公开载体。加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宣传,结合贯彻落实总局推出的26条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措施,持续开展“问需求、优服务”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了解企业需求,助力企业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多形式深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重点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值税改革等培训辅导工作,对内对外开展业务培训,力求税收福利应享尽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2018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责任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包括3个子栏目。一类是全局概况,包含领导简介、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和办公地点等信息。二类是通知公告,包括各类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及通知公告类。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一是通过税务门户网站责任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布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

二是在办税服务厅窗口及公告栏设立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根据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公开相关工作的部署,我局在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度、广度不足,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协调公开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莲都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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