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83MB1615306W/2019-02839 成文日期 2019-01-2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1-25  16: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公众信息需求关切,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全年基本工作情况

1.原嵊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原嵊州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数21条,通过公告栏、大屏幕等其他形式公开19条,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2.原嵊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原嵊州市地方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公开网站为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其中政策文件类1条,政务动态类7条,通知公告类1条,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0条。

3.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因机构改革,落实总局要求关闭微博、微信平台,同时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QQ群、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等现有平台。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9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数66条,其他形式53条。我局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二)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分工负责制,明确办公室工作职责,加强对其他股室、单位的督促、提醒和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严格把好公开工作要点

聚焦公众信息需求,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及时公开税务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推进“阳光执法”。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主动公开201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促进诚信纳税。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做好全局概况、机构设置、人事信息、通知公告等栏目信息的发布,方便纳税人及时知晓和监督举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把好公开内容的审核关和发布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及时、有效、安全。

(四)积极丰富政务公开渠道

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嵊州税务网页等做好信息公开和维护。加强公开平台线下延伸,实现“一窗通办、一网办理、一键咨询”,通过办税窗口公开发放涉税宣传手册、办税指南等资料,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通过12366热线、咨询电话等载体进一步做好政策解答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务宣传主渠道,结合机构改革、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当地新媒体、纸媒、电台、电视台等渠道开展立体化涉税宣传。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嵌入到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中,组织人员办好纳税人学堂、税企例会,持续拓宽纳税人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拓展信息公开外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和上级要求和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仍需加强,公开标准有待细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系统性存在不足;三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正视不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对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认识,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效应,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热点,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解读,科学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推动我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嵊州市局2018年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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