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24MB1642048R/2019-29907 成文日期 2019-01-1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5  16: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8年,永嘉县局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温州市国家税务局依法治税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在新形势下积极探索依法治税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进一步推动税收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开创依法治税工作的新局面,现将永嘉县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法治税务建设推进情况

(一)主动有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一是稳中有进,推动税收收入新增长。县局始终坚持“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主动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兼顾好中央级和地方级收入,圆满完成了全年组织收入任务。2018年,县局组织各项税费收入83.75亿元,同比增长8.45%;其中税收收入51.61亿元,同比增长11%;非税收入32.14亿元,同比增长4.6%;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67亿元,同比增长12.1%;全县共办理出口退税3.32亿元,同比增长9.47%。

(二)简化流程,落实税收优惠新政策

“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新政策,重点聚焦2018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系列政策、新个人所得税法、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升固定资产税前扣除标准等新政策,强化新政宣传辅导和跟踪问效,进一步减少优惠办理的资料设置和流转时限。持续打造“楠溪税务文化”品牌,利用网络直播、微信问答、在线访谈、上门辅导、纳税人学堂、税企座谈会等形式,共举办线上、线下各类培训11场,共计1355人次参加(其中针对纳税人培训8场,共计1128人次参加),丰富纳税人学习渠道,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全县共落实各项减税优惠9.47亿元,同比增长39.68%,有效提振了永嘉企业的发展动力。

二、深化法治税务建设,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一) 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巩固法治建设成果

发挥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总揽统筹作用,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县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把依法治税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其中每季度至少有一期有税法或其他法律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法治税务工程实施的责任体系,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任务。2018年度县局“税企共建法治基地”与“破产清算协作机制”两项创新实践事项获评“县乡法治政府建设”培育对象。

(二)狠抓契机、拓展创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局优化整合人力、物力和财力,依托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9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专项宣传,组织开展“税收开放日”、“税法宣传进校园”、“税法宣传进文化礼堂”、“楠溪税务文化大讲堂”等活动,全面宣传税收政策、优惠举措和办税服务举措,促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18年已开展税法宣传走进文化礼堂活动4次,累计发放税收宣传资料500余份,进一步拓宽了税法宣传的覆盖面。

(三)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省市局相关要求,对公职律师落实管理、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公职律师队伍依法治税能力。县局现有公职律师1名,于2015年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书,负责单位公职律师主要工作。另有4名工作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3人于2018年向市司法局提出公职律师考核申请顺利通过考核; 1人工作未满两年,2018年10月顺利通过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切实做好2018年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2018执法资格考试我局考试人员共15人,通过率达100%。

三、加强日常管理,抓好“两权”监督

(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

紧紧围绕总局、省市局内控工作部署,有效结合日常税收工作,加强内控监督平台的日常运用和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市局财务处开展财务专项审计,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与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积极开展内控宣传,深入挖掘日常税收工作中内控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全局内控工作的积极性,通过报送内控成效、内控建议、内控动态等形式,形成全局人人参与内控建设的良好氛围。在运用内控平台进行补充风险防控方面,2018年度省局督查内审处、省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共向县局推送风险疑点37条,均及时进行反馈,反馈风险应对结果率达100%;在内控平台税收执法考核方面,2018年受理税务机关陈述申辩33条、税务执法人员陈述申辩491条,自我纠错297条,确认税务执法人员考核过错1条,已做无过错调整226条,机外经济惩戒8条,切实加强对税务人员行使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过程的核查、监督和检查。

(二)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充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对重大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力度,坚持依法审理的原则,严把程序关、依据关、事实关、证据关,注重程序合法性、证据有效性、处罚准确性,严格执行案件的说理性文书工作,努力提高重案审理工作质量,做好重案审理工作分析。2018年县局共受理重大税案21件,审结21件,应补税、罚款金额共计2882.40万元,实际入库1674.03万元,执行完毕9户。对每一个重大税务案件处理,都按照可能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标准给予监督,力求执法无瑕疵。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18年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

(三)切实开展税收执法督查

建立县局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管理制度,全面排查税收执法风险,加强对税收政策落实的核查、监督和检查。对照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深化巡视巡察、2018年税收执法大督查等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就“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内容进行了逐一核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按照县政府法制办要求,积极开展案卷自查评查工作,督促各执法单位加强业务学习,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提升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逐步完善裁量权行使程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准确适用处罚裁量基准,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梳理文件内容,深入学习要点,促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有效落实。定期组织开展裁量基准制度的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即时开展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到位。认真配合省市局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由执法督查深化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同时借助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指标扫描模块,对日常开展的行政处罚行为实现全程监控,进一步规范涉税行政执法行为。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报备工作

按照县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逐条审查,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县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在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备案过程中,继续执行规范性文件共1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2件,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出具备案报告、备案说明与合法性审查意见,向市局法制科及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税收规范性文件共4件。

四、 加强内外联动,改善税收法治环境

(一)推进破产清算协作机制,提升财产处置效率

针对“僵尸企业”破产重组中欠税征管难的实际,我局以温州市作为全国首批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坚持税务、法院联动,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长期协作机制,成功探索了一套企业破产、执行程序涉税处理机制,实现了破产处理税务部门的主动介入和全面介入。日常工作中及时解决破产、执行程序中涉税政策性问题,做好税收债权申报,提高了案件财产处置分配效率,2018年共处理破产、执行案件40件,涉税金额1952.65万元,滞纳金185.25万元。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务透明程度

在日常税务征管和服务中积极践行“互联网+法治税务”模式,坚持“服务大厅现场公开、12366热线沟通公开、税务网站咨询公开、新闻媒体社会公开、微信平台辅助公开”,拓宽税务公开渠道,丰富税收公开内容。通过公开行政审批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不断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法规和执法尺度的认识,消除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五、 坚持紧密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清廉税务建设落到实处,县局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省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龙岳辉在全省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局纪检组长陈红卫讲话精神。我局每位税务干部认真学习省市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内容,结合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观看廉政片等活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并履行其他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税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加强自查自纠、检查考核,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同时把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环节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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